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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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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公司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在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 7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告编号:2026-025)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精科”)将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25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595,0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595,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6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595,000股,发行价格11.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71,217,55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4,273,053.00元(不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20,154.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224,342.92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50,595,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61,629,342.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4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71,217,55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4,273,053.00元(不含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536,944,497.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720,154.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224,342.92元。
  注2:募集资金账户截止日余额中不包括未到期定期存款的5,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0,241,390.32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先锋精科作为实施主体之一、新增江苏省靖江市作为实施地点,同意先锋精科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扩容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1幢以及靖江市靖城镇柏一村、旺桥村(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21号-1)变更为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1幢以及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6号、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太路1号、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9号;同意“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配基地项目”和“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9号环普国际产业园4号库、5 号库的租赁厂房作为实施地点,同时,实施方式由使用自建厂房变更为使用自建厂房及租赁厂房。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6号作为“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调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未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募投项目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截止 2025年 1 月15 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7,871.36万元。该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出具《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 第ZA10018号)。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871.3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完成了上述先期投入费用的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在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含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17,143,999.61元,已经进行置换14,828,266.48元,尚未进行置换2,315,733.13元。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根据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0.00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根据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0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与部分募集专户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000.00万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的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详见本报告附表2。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6年4月2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系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所致。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投资项目承诺效益各年度不同的,应分年度披露。
  注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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