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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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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025年6月27日,公司在指定媒体网站披露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由于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2025年7月7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50元/股(含)调整为6.49元/股(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5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已到期。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151,1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3%,最高成交价为6.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277,65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跟踪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6,151,100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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