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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7亿元,同比增长8.27%;其中有机发光材料实现营业收入2.88亿元,同比下降15.34%;其他功能材料实现营业收入0.61亿元,同比增长163.46%;蒸发源设备实现营业收入2.27亿元,同比增长34.38%;综合毛利率为48.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29.61万元,同比下降20.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1.97万元,同比下降95.5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6-024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万股 ■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一)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修订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快报》中主要财务数据的差异:更正后的营业利润为8,384.72万元,比修正前增加 1,786.11万元,增幅为27.07%;更正后的利润总额为8,376.80万元,比修正前增加 1,786.11万元,增幅为27.10%;更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29.61万元,比修正前减少811.22 万元,减幅为10.09%;更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1.97万元,比修正前减少548.40 万元,减幅为73.08%。 (二)业绩快报差异原因 (1)公司全资子公司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来德”)于 2026 年 3 月下旬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531002760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2025年度起,上海奥来德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从25%调整为15%,有效期为三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后对上海奥来德?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重新计量,由此因税率变动及审计调整增加递延所得税费用2,078.14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78.14 万元。 (2)由于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快报时,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全面开展,随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以及公司与年审会计师进一步沟通交流后,对研发费用、内部交易抵销等作出相应调整,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发生变动。 (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更正是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调整后的结果,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对本次更正事项不存在分歧。 三、风险提示 本次更正后的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预审,最终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快报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以后的财务核算工作中审慎判断,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保障业绩快报的准确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6-029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拟申请融资业务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融资(贷款或授信)额度3亿元,主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以及衍生产品等业务。本次新增融资(贷款或授信)额度不包含公司此前存续且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的各项融资(贷款或授信)额度,具体额度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融资(贷款或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贷款或授信)金额,实际融资(贷款或授信)金额应在融资(贷款或授信)额度内,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相关融资(贷款或授信)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6-02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公司于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84,200股,每股发行价格62.57元,新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4,042,394.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03,993.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0,238,40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8日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58号验资报告。 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8号)(注册生效日为2023年7月20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4,951,599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8.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456,033.5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468,433.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987,600.33元。2023年8月1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7-00003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项目一: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900万元;项目二: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销户结转金额主要系销户结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无定增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1. 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广发证券具体负责该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申万宏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3)2023年9月,因“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和“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4200118829888888873)及(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新城支行,账号:31050111071000000462)进行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4年9月,因“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石化支行,账号:31050169360000002894)进行注销,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4)公司于2025年9月3日披露《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聘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由东方证券具体负责该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广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该次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制度。2023年8月10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签署银行)、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公司于2023年11月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无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及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0710733011015200016355)、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支行(1212160102000002618)、中国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营业部(437782850414)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全部到期赎回,且不再使用上述账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无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管理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800.00万元尚未赎回。具体明细如下: ■ 5.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和“新型高效 OLED 光电材料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销户时的利息收入1,203.17元转入非募投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销户时的利息收入1,039.12元转入非募投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支行,账号:1212160102000002618)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后剩余利息2.69元转入公司非募投账户。 公司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结合钙钛矿行业的最新发展前景,综合考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拟放缓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 (2)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结合钙钛矿行业的最新发展前景,综合考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拟放缓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以精准匹配市场需求,增强产品竞争力。“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已进行蒸镀设备相关的多项技术储备,将以国产化、市场化、产业化为目标,在推进650*450钙钛矿设备的样机制作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布局GW级量产设备的开发。“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已稳步推进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的开发。目前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线主要为研发线和中试线,对新型钙钛矿传输材料的需求量较小,在各大厂商陆续跟进钙钛矿项目以及技术路线的优化过程中,对钙钛矿电池载流子传输材料的需求量将随着客户的工艺稳定及产线建设逐步增大。公司将在原有的研发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方向,布局开发具有钝化功能的载流子传输材料,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将“补充流动资金”用途的募集资金全部按计划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已办理销户,销户时的利息收入143,296.16元转入一般结算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表1: 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2.“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于2023年9月建设完成,2024年度进入小批量试生产阶段,根据IPO时的招股说明书披露,该项目建设期后第三年达产,目前尚未进入达产期;鉴于项目处于小批量试生产及产能爬坡阶段,且存在期间费用,此阶段税后净利无法准确反映项目实际效益能力。因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暂不适用预计效益实现情况评价。 3.“新型高效 OLED 光电材料研发项目”、“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均聚焦于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可有效提升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5.“设立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项目是由公司投资建设的研发平台,实施“OLED印刷型发光材料研发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9.98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可有效提升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6-027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174,614.64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2,296,064.18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1,425,164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493,040股后的258,932,12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1,786,424.8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1,786,424.8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978,030.1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2,764,454.9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42.1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1,786,424.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1.63%。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493,0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6-028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等,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薪酬标准 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 (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参照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参照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因涉及董事利益,全体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4票回避、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6-025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议案一~议案十七)、2026年4月18日(议案十八)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参加董事共计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轩景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平、张奥、范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平、张奥、范勇)。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进行述职。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涉及委员利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因涉及董事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委员轩菱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因涉及董事利益,关联董事轩景泉、马晓宇、王辉、轩菱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业务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6-030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股的董事,以及与董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 19 层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在登记时间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31-85800703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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