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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为动力,深耕城市更新、激活存量空间价值,聚焦产城融合、服务产业发展大局,深化创新驱动,紧紧围绕三大核心主业,深化国企改革、增强核心竞争能力,以扎实的工作业绩回馈股东、回报社会。 2026年度公司经营预算:预计现金流入266.66亿元,流出342.91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务流入165.91亿元,流出235.12亿元;金融业务流入100.75亿元,流出100.29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6-009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杨国兴委托独立董事王琳琳发表意见并签署文件。会议由董事长徐而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报告以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2025年度模拟报表》 同意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执行商定程序的专项报告》,并随公司年度报告一同全文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为5,035,153,67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2,109,220.74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预案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专项公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6-010)。 本项预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薪酬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和考核激励方案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3、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年度绩效评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发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因议案内容涉及全体委员,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和考核激励方案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年度绩效评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发放。 3、权责发生制口径下,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算总额900万元。如前述预算总额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薪酬发放规定不一致的,按孰低的原则执行。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2026年度融资方案》 同意2026年度(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相应议案审议通过之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不超过770亿元。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关联方借款(包含接受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贷款)、各类债券及资产证券化(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其中,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并在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该贷款余额包含在2026年度有息负债余额内。贷款利率不高于合同签署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不提供担保,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和保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2026年度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日)拟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总规模不超过150亿元,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 为保证以上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工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债券品种、融资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总金额、币种、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担保事项、入池资产、还本付息方式等与每次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债务融资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融资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融资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具体融资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和办理已发行债券产品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新增净额不超过30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宜,签署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提供财务资助,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临2026-011)。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聘请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6-01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方案》 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项议案涉及中期分红,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编号:临2026-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及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及承诺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经测试,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减值补偿协议》和《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标的资产和承诺资产均未发生减值。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及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6-014)。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编号:临2026-015)。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袁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人选待公司股东会选举后正式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涛,男,1972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外经贸处副处长;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会副书记、党组成员;浦东新区周家渡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党工委书记;老港镇党委书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世博管理局副局长;浦东新区世博地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除上述信息外,袁涛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6-016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至四季度末,公司持有的主要在营物业总建筑面积392万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的总建筑面积242万平方米,高品质研发楼的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的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酒店物业的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租赁住宅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2025年1-12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赁现金流入37.63亿元,同比减少10%;权益租赁现金流入30.71亿元,同比减少10%。 二、2025年1-12月,公司主要在售的住宅项目为世纪前滩·天御、世纪前滩·天汇、川沙锦绣云澜、世纪臻邸、陆家嘴太古源源邸第一批至第三批。至四季度末,上述项目整体去化率分别约为99%、95%、85%、73%、100%、96%及92%。2025年1-12月,公司住宅类物业销售签约面积7.1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6%,权益签约面积5.3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合同销售金额93.43亿元,同比增加28%,权益合同销售金额62.83亿元,同比增加25%。2025年1-12月,公司实现住宅类物业销售(含车位)现金流入107.91亿元,同比增加76%,权益销售现金流入71.04亿元,同比增加64%。 三、2025年1-12月,公司实现办公项目销售现金流入6.41亿元,权益销售现金流入3.53亿元。 四、2025年1-12月,公司新开工项目为梅园社区2E8-17地块和软件园4号楼改造,新开工面积16.39万平方米,权益新开工面积12.93万平方米;竣工项目为川沙C06-01/02地块、川沙C06-03地块、张江中区74-01地块,竣工面积41.02万平方米,权益竣工面积36.9万平方米。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6-010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25,783,396.9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8,675,264.76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35,153,6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2,109,220.74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63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8,725,227.88元,相关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2月19日实施完毕。 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20,834,448.6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65%。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上表中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追溯调整前的口径。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6-014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及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公司与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滩投资”)签订的《减值补偿协议》和《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公司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和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及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和承诺资产于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陆家嘴集团持有的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公司”)100%股权、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袤公司”)30%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前滩投资持有的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龙公司”)60%股权、上海企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荣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二、本次交易的资产减值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中,公司与陆家嘴集团、前滩投资签署了《减值补偿协议》《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昌邑公司100%股权、东袤公司30%股权、耀龙公司60%股权、企荣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和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中采用基于市场价值的评估方法作为评估结论的资产(以下简称“承诺资产”)的减值测试及补偿事宜进行了约定。 (一)承诺期间 承诺期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即标的资产全部过户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 (二)资产范围 1、陆家嘴集团对应的承诺资产、标的资产范围分别如下: ■ 2、前滩投资对应的承诺资产、标的资产范围分别如下: ■ (三)主要承诺内容 陆家嘴集团承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整体于承诺期末不发生减值,即昌邑公司100%股权、东袤公司30%股权在承诺期期末的评估值之和不低于其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之和。 前滩投资承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整体于承诺期末不发生减值,即耀龙公司60%股权、企荣公司100%股权在承诺期期末的评估值之和不低于其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之和。 陆家嘴集团、前滩投资分别在各自的《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确认,其对应的承诺资产在承诺期期末的评估值不低于承诺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对应的评估值。 上述标的资产及承诺资产“在承诺期期末的评估值”“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将考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多退少补事项。 (四)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承诺期届满后的4个月内,公司根据《减值补偿协议》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承诺资产和/或标的资产在承诺期期末发生减值的,则由陆家嘴集团和/或前滩投资对公司做出补偿。减值测试的计算公式如下: 承诺资产减值额(A)=承诺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对应的评估值-承诺资产在承诺期末的评估值; 标的资产减值额(B)=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评估值-标的资产在承诺期末的评估值。 注:结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上述公式中,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评估值指“昌邑公司100%股权、东袤公司30%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之和”及“耀龙公司60%股权、企荣公司100%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之和”,标的资产在承诺期末的评估值指“昌邑公司100%股权、东袤公司30%股权在承诺期期末的评估值之和”及“耀龙公司60%股权、企荣公司100%股权在承诺期期末的评估值之和”。 陆家嘴集团、前滩投资无需对承诺资产减值额和标的资产减值额进行重复补偿。根据承诺资产减值额、标的资产减值额二者之间的不同情况,陆家嘴集团和/或前滩投资根据《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减值补偿协议》执行如下补偿机制: ■ (1)陆家嘴集团的补偿机制 如陆家嘴集团出现需要补偿的情形的: 1)陆家嘴集团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陆家嘴集团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之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应补偿金额需扣除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若承诺期内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导致陆家嘴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则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为非整数的,向上取整数部分,小数不足1股的,陆家嘴集团自愿补足至整数。 2)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陆家嘴集团应以现金方式补偿。 3)承诺期内,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发生股份回购注销的,则陆家嘴集团用于补偿的股份数或价格相应调整。 (2)前滩投资的补偿机制 如前滩投资出现需要补偿的情形的: 前滩投资应补偿金额以现金方式补偿。应补偿金额需扣除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3年7月全部过户完毕,承诺期已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根据《减值补偿协议》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同时,公司聘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对本次交易的资产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及其相关承诺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030054号)、《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及其相关承诺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030055号)、《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及其相关承诺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030053号)、《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上海企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及其相关承诺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030057号),普华永道出具的《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减值测试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651号)、《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及上海企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减值测试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652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评估值已剔除承诺期内昌邑公司增资款9.52亿元。 (二)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减值测试结论 根据上述减值测试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陆家嘴集团和前滩投资在《减值补偿协议》和《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标的资产和承诺资产均未发生减值。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经审核,普华永道认为:“基于已实施的程序及获取的证据,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减值测试报告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列示于减值测试报告附注三中的编制基础编制。”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编制的《减值测试报告》、立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普华永道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陆家嘴集团和前滩投资在《减值补偿协议》和《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减值补偿义务未触发。”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6-013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在2026年度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公司预计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中期分红安排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6-012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审计年限上限。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数为2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54人。 天健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29.6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4.65亿元。 天健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56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7.35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翔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健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尹志彬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哲昕先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健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公司聘请天健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单位,审计费用为594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2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7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费用下降8%。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截至2025年度,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审计年限上限。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的需要,拟聘请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天健进行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天健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请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审议意见如下: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请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天健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6-017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至一季度末,公司持有的主要在营物业总建筑面积392万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的总建筑面积242万平方米,高品质研发楼的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的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酒店物业的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租赁住宅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2026年1-3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赁现金流入9.22亿元,同比减少2%;权益租赁现金流入7.18亿元,同比减少6%。 二、2026年1-3月,公司主要在售的住宅项目为世纪前滩·天御、世纪前滩·天汇、川沙锦绣云澜、世纪臻邸、陆家嘴太古源源邸第二批至第四批。至一季度末,上述项目整体去化率分别约为99%、95%、85%、77%、96%、93%及75%。2026年1-3月,公司住宅类物业销售签约面积1.4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7%,权益签约面积0.9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6%;合同销售金额25.26亿元,同比增加194%,权益合同销售金额15.29亿元,同比增加111%。2026年1-3月,公司实现住宅类物业销售(含车位)现金流入25.35亿元,同比增加9%,权益销售现金流入15.53亿元,同比减少6%。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63/900932 证券简称:陆家嘴/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该报告全文。 2、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每年度提交公司董事会及战略与ESG委员会进行专项审议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ESG治理架构及工作流程》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21项议题中,“尽职调查”“反不正当竞争”未识别出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因公司未触发《14号指引》所列强制披露条件而未纳入重要性议题,但上述三个议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披露完整性考量,均于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注2:“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附录指标索引表中进行解释说明。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6-011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背景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按照行业惯例,项目开发前期,为支付工程款等日常经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提供股东借款;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资金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预留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项目公司股东可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以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支持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以及有效运用自有资金,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的额度及授权 公司拟在2026年度(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新增净额不超过30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宜,签署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条件 1、被资助对象包括公司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对象范围。 2、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3、为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临时调用闲置盈余资金,需按出资比例进行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三、风险防控措施 在财务资助前,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如有)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评价。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并根据项目公司的合作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在财务资助过程中,根据资金情况,分笔实施财务资助。公司通过主导操盘、联合建设或运营等方式加强对资助项目的深度管理,积极防范风险。公司也会密切关注资金调用方的经营情况和资金动态,加强和项目公司以及各方股东间沟通,确保资金可收回。 如被调用闲置盈余资金的项目公司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未按照项目公司通知及时归还的,项目公司有权以股东方持有其股权份额的分红款予以抵扣。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支持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对被资助对象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财务风险可控,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为人民币4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79%。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7.12%。 公司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6-015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响应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一年来,公司以行动方案为指引,从聚焦主责主业、持续现金分红、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强化公司治理等方面,积极推动并落实各项举措,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如下: 一、深耕主责主业,深化协同发展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承“高水平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效率运营”的发展要求,立足“城市综合开发与服务+特色金融服务+商旅服务”主业,聚势招商,提速建设,赋能金融,破局转型,为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6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6亿元。 城市综合开发与服务板块积极推动“增量做优、存量盘活、质量提升”,紧扣“陆家嘴大朋友圈”,通过多方位夯实招商稳商工作、搭建产业链平台、升级品质楼宇载体与服务,与客户伙伴共创商办资产新价值,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范式。特色金融服务板块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以专业化、体系化服务能力建设为抓手,深化转型改革,有效强化与区域开发及服务业务的协同联动,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商旅服务板块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战略布局,发挥产业聚集效应,着力塑造差异化经营产品力,以降本增效为导向,持续优化商业产品设计管理方案,不断扩大陆家嘴商业品牌影响力,为后续各项目的推广运营打下基础。 2026 年,公司将紧扣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战略目标,立足“城市综合开发与服务+特色金融服务+商旅服务”三大核心主业,依托“陆家嘴大朋友圈”平台,通过构建“人、产、城”融合发展模式,促进产业协同生态、提升服务发展能级、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在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城市综合开发与服务将继续开发与运营并重、规模与质量齐升,推动从“建设好”向“运营好”转型升级,锚定高质量城市运营为基、服务多元融合为锚、全周期载体服务为核三大主线,推进楼宇改造,打造可复制的城市更新示范标杆。深耕产业招商,聚焦重点赛道招商引资,构建“招投服”联动新模式,夯实服务之本,以“高效响应+个性定制”为核心,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矩阵式服务体系。金融服务板块将持续以“服务公司整体战略、打造金融板块特色”为核心方向,实时响应政策导向与监管动态,把握资产价值变动趋势,深度挖掘潜在价值增长点,通过“陆家嘴大朋友圈”资源共享、产品服务创新、渠道共建等方式,全面提升板块间的协同运营效率与综合效益,围绕产业布局基金,打造产融联动创新模式。商旅服务将深度参与“陆家嘴大朋友圈”,聚焦扩大文体旅游消费,持续深化文商旅体融合战略,通过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动商旅多业态消费协同,积极构建多元化、创新型消费场景,为消费市场注入新活力,持续提高陆家嘴商业品牌影响力。 二、持续现金分红,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实施科学、持续、稳健的分红政策,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自2002年以来,公司坚持每年现金分红,且自2016年起,连续九年每年现金分红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到50%。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5年6月30日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8亿元(含税),叠加2024年12月派发的2024年度中期现金红利3.16亿元(含税),合计向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02%。 公司持续响应“一年多次分红”政策号召,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了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5年12月19日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9亿元(含税);公司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3.02亿元(含税),该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综上,公司2025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21亿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65%,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2026年,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秉持积极回报股东的宗旨,以夯实发展质量、提高盈利水平为基础,继续推进“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一方面,继续响应“一年多次分红”政策号召,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方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预计公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另一方面,公司结合经营发展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当前及未来盈利模式、资金状况、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公司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明确在2026年至2028年期间,在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0%,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和机制,提升分红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公司将严格落实股东回报规划,提振长期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方案》《公司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尊重中小投资者,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2025年,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加强市值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公司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获得上交所A级评价,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 “2025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 年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8份以及2024年度公司ESG报告,充分披露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数据情况、2024年年度与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修订及制定《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等,切实回应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利益相关方对于公司经营模式、财务数据、公司治理、分红、市值管理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关切。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展现公司形象,回复投资者问题。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调研接待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9月、11月召开了三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信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 2026 年,公司将继续依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秉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经营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项等关键信息。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沟通与互动,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方式,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可,推动公司与投资者建立更加紧密、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 四、坚持规范治理,筑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持续提升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年内,公司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各类专项培训,包括《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2025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系列培训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ESG)专题》等,持续跟进资本市场最新政策、监管规则,通过合规高效履职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薪酬考核严格遵循公司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紧密挂钩,确保管理层绩效与公司发展协同一致,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内在价值提升。 2025年,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22项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确定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厘定离职董事的义务与追究机制,明确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转让与短线交易的禁止情形,在《公司章程》中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三个章节,阐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职责义务;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职责、特别职权以及独董专门会议机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等,进一步强化董事会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监管政策,严格恪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根据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强化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将高度重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关键少数” 履职规范与薪酬考核,强化各责任主体的风险意识与合规意识,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机构及上市公司协会等专项培训,及时把握资本市场政策导向与监管新规,充分发挥专业决策与管理效能,为公司业务发展、合规经营、内控管理有效赋能,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综上,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内容均按计划实施。展望2026年,公司将持续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正式实施为契机,多维度、多层次深化“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创新、锐意进取、开源节流、提质增效,通过稳健的经营根基、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多元化的机构与投资者沟通渠道、持续且稳定的现金分红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有效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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