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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钱斌,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梁轶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祥强,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经双方协商,本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6-026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WK02 债券代码:242932 债券简称:25风电K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 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6,440,380,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2025年下半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18元进行现金分红。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5,092,950.32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6,440,380,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321,141.17元(含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施了现金分红,实际派发现金红利226,572,585.44元(含税)。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则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45,893,726.61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85,702,626.17元的35.8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5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3,014,110股,使用资金总额100,000,260.9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加上股份回购金额为345,893,987.51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85,702,626.17元的50.44%,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规划中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近三年相关财务指标情况 ■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根据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及“简化中期分红审议程序”的指导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水平,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满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2026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如在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2026年半年度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确定。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未来发展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13051 债券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WK02 债券代码:242932 债券简称:25风电K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1层1115房间证券法律(合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法律(合规)部登记或用信函(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合规)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1层1115房间) 联系方式:010-83052221 传 真:010-83052204 邮 编:100082 2、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WK02 债券代码:242932 债券简称:25风电K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结合测试结果,拟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6,595.86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新疆公司、张北运维公司等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4,149.45万元 1.张北运维公司满井四期项目、新疆公司托里一二三期项目拟于2026年开展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项目,经第三方评估所对拟拆除的旧资产价值进行了资产评估,按照账面价值大于评估值的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28,128,413.17元,其中:满井四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1,708,600.00元,托里一二三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6,419,813.17元。 2.港能张北公司、港建甘肃公司等子公司对主轴、变桨轴承、齿轮箱等技改后淘汰无使用价值的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366,004.61元。 以上总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149.45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上述固定资产符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形。 (二)新疆公司、哈密公司等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6.70万元 新疆公司、哈密公司等子公司各类备品备件因长时间未使用,存在机械或电气强度降低,使用性能不稳定、内部电子元器件老化或功能失效等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6.70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上述存货符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三)甘肃公司、哈密公司等子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736.11万元 甘肃公司、哈密公司等子公司因大部件损坏拆除无法维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736.11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上述在建工程符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形。 (四)原平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3.60万元 原平公司因生产运维信息系统升级不再使用一代设备,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3.60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上述无形资产符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6,595.86万元(经审计)。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与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WK02 债券代码:242932 债券简称:25风电K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无关联担保。 ● 2026年度新增担保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涉及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基于银行贷款、保函、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信用证、履约担保等需要而提供的担保),2026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1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额度及适用范围,除已明确列示的子公司外,亦包含2026年度内新注册设立、后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议案经公司下一年度审议通过该事项的股东会止。 ■ 注:1.上表中“截至2026年4月20日担保余额”列中所列担保余额不在本次新增预计担保额度内,所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注:上表中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新增担保预计。 3.截至2026年4月20日担保余额根据《2026年4月2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8891元计算。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金、法人、主要业务范围、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等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的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目的系为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2.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不会发生超股比担保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宜符合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且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宜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6,413.53万元(其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白石公司提供担保48,035.41万元,白石公司按照双方母公司持股比例对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16,011.5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19%。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批准后,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15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0%。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等情况。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节能风电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以下简称“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ESG报告全文。 2、《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作为决策层,高级管理层作为管理层:党群管理部与各部门及子公司作为执行层,构建了“董事会决策一管理层统筹一部门执行一子公司落实”多级联动管理机制。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通过董事会审议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方式进行内部汇报,每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将ESG职责纳入经营决策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董事会定期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提出指导意见。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为“科技伦理”与“水资源利用”。其中,“水资源利用”议题已在报告中简要披露,“科技伦理”议题与公司业务相关性低,公司不涉及相关内容,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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