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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4.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审议表决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担保额度审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前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及偿还债务能力,并在担保期限内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审慎判断担保事项是否存在逾期的风险。 (二)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或收购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各主要子公司的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表格。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对于非全资子公司,公司在实施担保前将原则上要求子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10亿元,全部为上市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5亿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6.7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公司合并范围主要子公司情况 一、各主要子公司基本概况 ■ 二、各主要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部分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或尚未建账,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6-020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对冲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但不包括作为稳健型理财产品的与利率、汇率等挂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金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2.审议程序:本次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3.风险提示: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充分关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随着公司集装箱装卸设备海外市场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即外币订单)占比不断提升。外汇市场的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对冲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额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金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3.交易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产、外币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交易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公司经营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结算,品种均为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但不包括作为稳健型理财产品的与利率、汇率等挂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上述期限内,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签署相应文件。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增强财务稳健性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偏离,导致相应业务面临一定的价格波动和市场判断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拟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4.内部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长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监察审计部将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6-02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第六届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翁杰先生、黄羽女士、陶俊清先生、徐大鹏先生、朱会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苏晓东先生、蔡建先生、周世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蔡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当选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翁杰先生: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2006年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项目部部长;2008年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无锡华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东光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华东联和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华东重机(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华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通华重港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锐信图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翁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实际控制人翁耀根和孟正华之子,翁耀根和孟正华系夫妻关系,翁霖系翁耀根与孟正华之女,为一致行动人。翁杰先生间接持有上市公司4.72%股份。翁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黄羽女士: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行政助理、行政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副部长、总裁助理、监事会主席、董事,历任劳尔专用汽车销售(无锡)有限公司董事、劳尔专用汽车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华东锌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华东超能(贵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陶俊清先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起重运输机械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87年7月至1996年5月就职于重庆起重机厂;1996年6月至今就职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港机分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 陶俊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徐大鹏先生: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历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负责人、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弥益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劳尔专用汽车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现任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华东联和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锐信图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通华重运输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南通华重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本公司董事、法务总监。 徐大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朱会俊先生: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资深公共会计师(FIPA)及资深财务会计师(FFA)。曾任江苏江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无锡乘风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中心主任、监事会主席,江苏天奇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拟任本公司董事。 朱会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苏晓东先生: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科院金属所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学位。1998-1999年在韩国国立机械与材料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2000-2004年在瑞士日内瓦大学从事博士后并获聘高级教授助理一职;2005年至今在苏州大学物理学院任职,历任副教授、教授。现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苏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蔡建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主促进会江苏省委经济与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新三板)独立董事、东屋世安物联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注:非上市)独立董事、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华东重机独立董事。 蔡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周世勇先生;1976年0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兼上市办主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任名鞋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THE BEST OF YOU SPORTS,S.A董事;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世好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创米数联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海创钲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宸光屿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北京盛德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尔啸实验室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拟任华东重机独立董事。 周世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6-02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高卫东先生及苏晓东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未来发展战略、2026年经营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804,118,210.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95,424,582.32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4,327,180.60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724,680.95元。 《2025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括展期款项),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以每笔实际到账日起算),借款年利率不高于借款实际发放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翁杰先生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已包括此前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此次申请授信期限为本议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会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过半数董事在申请授信期限内,在不超过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依据公司需要或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协商结果,联合签署具体融资业务的决议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士代表公司或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担保形式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定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理财额度。投资品种以金融债、国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低风险产品作为投资标的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有效对冲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但不包括作为稳健型理财产品的与利率、汇率等挂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金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独立董事高卫东先生、朱和平先生、苏晓东先生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任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关于厦门锐信图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公司非独立董事翁杰、惠岭、徐大鹏、黄羽、陶俊清、谢奕因涉及自身薪酬审议,回避表决。 本议案中关于非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翁杰先生、黄羽女士、陶俊清先生、徐大鹏先生、朱会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28日届满,且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和高卫东先生已连续任职满六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苏晓东先生、蔡建先生和周世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蔡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工作范围,现提议给予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公司独立董事朱和平、高卫东、苏晓东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00,769.06万股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逐项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募集资金的投向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增发(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票的种类、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面值、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用途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时机等; 3、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或中止发行; 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根据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变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所发行股份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4、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6-02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5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21、22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万红霞 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电话:0510-85627789 传真:0510-85625595 邮箱:securities@hdhm.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5”,投票简称为“华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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