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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指标 ■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812,296,593.50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提出的,并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6-009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致同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210,326.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48,240.27万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38,55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致同所继续承接或执行审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乃忠,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2024年12月27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其签字资格。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民,注册会计师,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2024年12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谈话提醒、北京证券交易所口头提醒监督管理措施,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其签字资格。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关文源,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有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未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不存在与公司除审计服务外的其他业务往来,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12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确定,上一期审计收费为120万元。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6-011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 尿素作为套期保值品种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工具为通过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尿素期货合约,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和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金额)。 2.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也存在基差风险、逐日结算风险、投机风险、内控风险、政策性风险等系统和非系统性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况 1.投资目的:尿素为公司生产核心原材料,为对冲尿素现货采购价格风险,稳定经营业绩,公司拟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风险对冲,不进行投机或套利交易 2.投资金额和期限: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和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方式:通过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尿素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主要风险: (1)基差风险:指期货与现货之间价格波动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的效果经常受基差变动影响,理论上随着到期日的接近,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将趋于一致,但如果套保期与期货合约到期日不完全一致,或到期日时,期货与现货价格不完全一致,则存在基差风险,从而影响套期保值的效果。 (2)逐日结算风险:由于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结算制度,如果出现不利变动,可能被要求补足保证金到规定的额度。如资金周转不足,可能出现无法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3)操作与合规风险: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不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方案,而进行投机交易的风险。 (4)内控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有因内控体系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若尿素期货合约市场交易不活跃,可能导致公司套期保值持仓难以在理想的价位及时建仓或平仓,从而影响套期保值效果或增加交易成本。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交易系统、网络、通讯等技术故障,可能导致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从而带来损失。 (7)政策及法律风险:如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或期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期货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甚至导致公司无法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8)系统性风险: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等因素对期货交易造成的不利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品种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原材料,套期保值头寸数量不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现货量。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具体的管理细则,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尿素品种,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4.以公司名义开立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账户和资金账户情况; 5.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同或者具体说明材料。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6-01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1%,本次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史丹利农业广西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概述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20亿元,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化肥”)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农业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新材料”)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20亿元,松滋新材料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松滋新材料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和方式内,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授信额度和授信银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上述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系基于其业务开展情况所做出的预计,可能因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在相关规定允许范围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度总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本次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额度调剂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9669306343B 法定代表人:高文班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临沭县城常林西大街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高进华、高英、高文安、高文靠、高文都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华丰化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华丰化肥信用评级:招商银行3B。 (二)史丹利农业广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800MAD038EU3M 法定代表人:张立志 成立日期:2023年9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新材料科技园新园路与创业大 道交汇处西北角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化肥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登记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高进华、高英、高文安、高文靠、高文都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经核查,广西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广西公司信用评级:交通银行7级。 (三)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7MA4F5C788W 法定代表人:张广忠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乐乡街道临港工业园滨湖大道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松滋有限公司持有松滋新材料65%股权,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持有松滋新材料35%股权 实际控制人:高进华、高英、高文安、高文靠、高文都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经核查,松滋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松滋新材料信用评级:中国银行BBB、中国建设银行9级、中国农业银行AA、中国工商银行SA+。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届时将根据具体资金需求和业务安排,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的担保合同条款将由公司在以上担保额度内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当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会及时披露担保的进展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运营情况。公司本次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对控股子公司在实际担保发生或者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者反担保。公司将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资信状况,确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14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2,777.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84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1%。 2.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6-013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交割仓库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交割仓库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陵公司”)为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的尿素交割仓库,公司拟为宁陵公司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库协议书》的规定,对参与的期货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郑州商品交易所取得对交割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涉及具体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3587087116C 法定代表人:解自健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高进华、高英、高文安、高文靠、高文都 经营范围: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各种作物专用肥、缓控释肥料及其他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化肥仓储;化肥销售,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宁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宁陵公司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库协议书》的规定,对参与的期货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郑州商品交易所取得对交割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涉及具体的担保额度,具体责任金额将根据宁陵公司实际发生的交割业务赔偿情况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宁陵公司作为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的尿素交割仓库,有利于公司尿素存储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宁陵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将加强对宁陵公司交割业务的监督与管理,严格遵循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交割业务合规、有序开展。本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6-014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新材料”)预计向公司关联人宜昌华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矿业”)采购磷矿石金额不超过1,840.00万元,预计向关联人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宜化”)采购一次水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人松滋宜化销售浓磷酸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向关联人湖北宜氟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氟特”)销售氟硅酸的金额不超过340.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3,28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人民币万元 ■ (三)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注:松滋新材料向公司关联方松滋宜化采购一次水业务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之内,该交易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宜昌华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61826308620 法定代表人:郑桂荣 成立日期:1998年4月7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明珠路95号 主营业务:磷矿石开采、加工(限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汽车普通货运;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建材(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产品)、矿山器材、橡胶制品、百货针纺的销售;房屋出租;矿山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涉外劳务和劳务派遣)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03,816.49万元、净资产73,882.82万元,2026年1一3月营业收入20,279.49万元、净利润12,123.80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江苏华领泰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西矿业51%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高进华先生持有江苏华领泰众投资有限公司83.13%股权,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华西矿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7585488389K 法定代表人:高健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78,431.37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松滋市乐乡街道全心村(临港工业园通港大道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19,786.17万元、净资产178,316.64万元,2026年1一3月营业收入75,292.30万元、净利润55.05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松滋宜化49%股权,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胡照顺先生、陈桂芳女士在松滋宜化担任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松滋宜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湖北宜氟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7MA498WE618 法定代表人:高健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4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松滋市临港新区通港大道(宜化肥业公司内)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8,158.05万元、净资产12,471.75万元,2026年1一3月营业收入4,830.62万元、净利润1,570.90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松滋宜化持有宜氟特51%股权,宜氟特为松滋宜化控股子公司,松滋宜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宜氟特亦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新材料向华西矿业采购磷矿石金额预计不超过1,840.00万元、向松滋宜化采购一次水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主要是日常原料采购业务,松滋新材料向松滋宜化销售浓磷酸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向宜氟特销售氟硅酸金额预计不超过340.00万元,主要是日常产品销售业务。上述交易均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后续将根据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披露进展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新材料向华西矿业采购磷矿石、向松滋宜化采购一次水,主要是采购原材料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松滋新材料向松滋宜化销售浓磷酸、向宜氟特销售氟硅酸,主要是日常产品销售业务。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6-015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和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新材料”)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023年9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新材料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以下合称“贷款人”)签署《银团贷款合同》,全体贷款人同意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松滋新材料提供总计金额不超过240,000.00万元的中长期贷款额度,用于松滋新材料新能源材料前驱体磷酸铁及配套项目,贷款期限为从首笔贷款资金的生效日起至2031年8月1日止的期间,共计84个月。2023年10月31日,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贷款人签署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正式生效,公司按照穿透式持股比例82.15%为松滋新材料依据贷款合同承诺发放的合计金额提供不超过197,16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松滋新材料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资金安排,公司决定将以上对松滋新材料的担保额度由提供不超过200,000.00万元调减至不超过126,198.83万元,其他保证内容不变。 松滋新材料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61.40%。本次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对松滋新材料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6,198.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2,777.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6%。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调减对松滋新材料的担保额度,是基于该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公司担保资源分配,控制整体担保风险。松滋新材料经营正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了同等担保,且松滋新材料已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担保调整为对往期担保额度的调减,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调减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松滋新材料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也不属于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额度调整事项与相关方签订新的担保协议,连带责任担保的具体金额将以公司实际签订的正式担保协议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6-01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的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6-017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为简化中期分红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2.公司现金流充足,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前述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 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述事项不构成公司对2026年中期实施分红的承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如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未分配利润等情况作出具体决定,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6-018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以上议案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其中议案8、议案11需要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3日,8:00一11:30,14:00一17:00 2026年5月14日,8:00一11: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持股凭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持股凭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须在2026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胡照顺、陈钊 联系电话:0539-6263620 传 真:0539-6263620 电子邮箱:shidanli002588@163.com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76700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8”,投票简称为“史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自2026年月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6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6-019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进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磊先生、独立董事沈瑞鉴先生、独立董事李新中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照顺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陈桂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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