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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5年3月31日,“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按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实际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8,283.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4月22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及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1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关联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为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责任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状况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制订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2)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在公司实际承担的岗位职责、工作量及贡献度确定,由薪酬委员会提出建议,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6万元(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以下三部分构成,具体比例根据岗位特性及公司战略动态调整: (1)基本薪酬:占比约30%-50%,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大小、能力要求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发放,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2)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如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完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不低于50%的绩效薪酬需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且经审计后支付,以强化业绩真实性与长期责任; (3)中长期激励:公司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多元化的中长期激励工具(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中长期激励旨在绑定核心团队与公司长期利益,引导关注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及实际绩效计算应发薪酬(含绩效奖金、津贴等),经薪酬委员会审核后发放。 3、本薪酬(津贴)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津贴)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2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2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共7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共计547,392股限制性股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7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电子邮件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5月30日。 6、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5月7日。 8、2024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9、2024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23,993股。 10、2024年12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59,983股。 12、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5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7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767,995股。 14、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5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2,999股。 16、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6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2,399股。 18、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及原因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及第八章”中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如下: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2)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预留部分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1701号),公司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不达标。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71名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7,392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5,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78149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1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86,1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934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6250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8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7,900股后的223,247,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10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1,500股后的223,273,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股利。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1月16日实施完毕。 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回购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②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价格调整规定,本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53元/股调整为(10.53-0.2478149-0.3493438)/(1+0.199625)-0.25-0.15=7.88元/股(保留两位小数),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28元/股调整为(10.28-0.3493438)/(1+0.199625)-0.25-0.15=7.88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回购数量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56,300股调整为547,392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初步预计为4,313,448.96元(未计算利息,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223,662,622股减少为223,115,23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7,392股,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23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7,39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3,662,622股减少为223,115,23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2日起45天内(9: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51-62555080 5、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2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 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彭友先生,独立董事吕国强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唐先胜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访问“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18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及短期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5,42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90,485,371.70元。社会公众股东均以货币出资,上述资金已经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目前上述“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结项,除预估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外,其他募集资金已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现阶段预估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付款进度存在一定的周期,现阶段预估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付款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方式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进行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八、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19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产品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此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购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创造更多收益,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产品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实际的资金使用中,公司将事先对资金状况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提高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2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提案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5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5、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方式 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请填写附件3),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51-68103780,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请填写附件3),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zqb@core-reach.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晓婷 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7、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3”,投票简称为“芯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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