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流动资产 ■ 9、2025年半年报第八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8合同负债 更正前: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 更正后: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 10、2025年半年报第八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9盈余公积 更正前: 盈余公积 ■ 更正后: 盈余公积 ■ 11、2025年半年报第八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0未分配利润 更正前: 未分配利润 ■ 更正后: 未分配利润 ■ 12、2025年半年报第八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前: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 更正后: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 13、2025年半年报第八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72信用减值损失 更正前: 信用减值损失 ■ 更正后: 信用减值损失 ■ 14、2025年半年报第八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76所得税费用 更正前: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更正后: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15、2025年半年报第八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更正前: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更正后: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 16、2025年半年报第八节财务报告第十九条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应收账款 更正前: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 (3).坏账准备的情况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 更正后: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 (3).坏账准备的情况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 17、2025年半年报第八节财务报告第十九条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前: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 更正后: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 (四)更正《2025年三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5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更正事项对2025年三季度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五)其他内容的调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对已经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中与上述财务数据相关的内容同步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定期报告。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专项说明,对于上述更正事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其他说明 本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6-019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监事会出具《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9.03亿元,年度净利润-0.45亿元,未达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公司拟作废6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2.758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6-020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5年10月11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同意通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并经公司测算,公司2025年度产品综合毛利率30.80%,未达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公司拟作废95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2.59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6-021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一般经营项目:电力电子变流器产品、交直流电源产品、电能质量控制产品、新能源和智能微电网电能变换产品、电气控制监测和工业自动化产品、电气成套设备和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电气工程及自动化项目的设计、咨询、开发、工程总包和服务。(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变更后:一般经营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气设备修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暂定,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公司章程》内容不变。 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制定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 上述新制定的治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6-022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三、风险提示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6-023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小青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工作情况及公司整体运作情况,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三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效用,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因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规范,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白小青、张建荣、李春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本事项是为了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肩负的社会责任与使命,通过持续优化经营、规范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等举措,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资本市场稳定、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从而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杨耕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及专业资质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同意选举杨耕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近期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同意选举杨耕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康丽丽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夏章涵女士工作阅历较为丰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 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制定《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已对该事项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4,07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鉴于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于2026年5月13日14:00在公司总部W101星瀚厅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