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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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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商业零售为主业的大型连锁企业,拥有大卖场、社区超市、24H便利店、购物中心、电器专卖店、智慧物流、食品工厂、零售科技、塑料制品生产等多种业态。依托“连锁经营、物流运营、鲜食加工”三大核心产业,形成以武汉为核心、辐射华中区域的密集网点布局,打造“邻里生活综合服务商”核心定位,为消费者提供全场景、全渠道的零售服务与民生保障,构建了“实体门店+线上平台+即时配送”的现代化商业生态体系。
  (二)行业发展情况
  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202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全国网上零售额159722亿元,比上年增长8.6%。按零售业态分,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超市、百货店、专业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5.5%、4.3%、0.1%、2.6%;品牌专卖店零售额下降0.6%。
  (三)公司的市场地位
  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信息,公司位列2024年中国商业零售百强第34名。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信息,公司位列2024年中国连锁百强第33名,2024年中国超市百强第9名。根据湖北省企业联合会、湖北省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信息,公司位列2025湖北企业百强第46名。根据武汉企业联合会、武汉企业家协会、武汉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信息,公司位列2025武汉企业百强第30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武商联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2024年7月31日)起6个月内,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6,806,215股),且不超过2%(即13,612,430股)。截至2025年1月23日,武商联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6,810,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2%,增持金额20,255,924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后武商联及一致行动人华汉投资合计持股35.58%。(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6-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4.鉴于门店的具体情况,部分门店长期经营亏损且扭亏无望。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布局,提升整体经营质量,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和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关闭仓储大卖场30家。(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闭部分门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汪梅方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2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31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报告2025年度履职情况。以上议案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以上第5项、第6项、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所有议案公司都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6年5月7日(9:00一12:00,14:00一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30024
  电子邮箱:ZBJTZQB@WHZB.COM
  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9”,投票简称为“中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3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汪梅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冀志斌先生(已离任)、余国杰先生、杜鹏先生、滕锐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4)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四、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六、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七、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及保函等业务,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4家银行办理总授信额度82.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亿元整,其中,办理预付卡保函最高额度不超过肆亿元整(含肆亿元),并提供预付卡保函金额10%的保证金。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柒亿伍仟万元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柒亿元整。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5.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6.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柒亿元整。
  7.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元整。
  8.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亿元整。
  9.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整。
  10.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陆亿元整。
  1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12.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亿元整。
  13.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14.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壹亿元整。
  上述所列授信额度可在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展期,每笔授信金额及授信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九、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关联董事汪梅方先生、李慧斌先生、贾蕾女士、郭亚东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事项关联董事汪梅方先生、李慧斌先生、罗辉先生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30%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434,10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均为授予价格(3.00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34,104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6,246.35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5,602.948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62,463,590股变更为656,029,486股,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相应修订。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三、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以上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6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4,282.9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
  (一)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2.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3.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4.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二)存货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
  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零售相关业的披露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相关规定确认存货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库存商品、开发产品。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房地产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成本、施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亦计入房地产开发产品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 4 月 20 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6,524,833.40元,母公司2025年度报表净利润为-40,989,715.12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18,802,607.8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89,517,686.02元。
  结合公司2025年实际经营情况,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因此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其他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九)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九)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分配不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的规定,目前公司正处于改革调整的关键阶段,且2025年度亏损,未达到分红条件,因此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25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网点发展、工程建设、日常运营及未来利润分配等各项需求。公司始终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从推动公司长远发展、保障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34,104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6,246.35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5,602.948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62,463,590股变更为656,029,486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如下修改:
  ■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予以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百集团”)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汉市国资委”)《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推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武国资改革〔2022〕5号),武汉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5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73)。
  5.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9)等相关文件。
  6.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1月1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并正式上市,公司向35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992,014股。2023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8.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因经营需要离职或工作岗位调整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6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年1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6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81,021,500股变更为680,621,500股。
  10.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因组织调离、工作岗位调整、退休、死亡、主动辞职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14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8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9,564,806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4年11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14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8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80,621,500股变更为679,536,500股。
  13.2024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337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564,80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79,536,500股变更为669,971,694股。
  14.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397,104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拟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5年9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333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397,104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69,971,694股变更为662,574,590股。
  17.2025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7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1,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62,574,590股变更为662,463,590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依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434,10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34,104股,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25.74%,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97%。
  (三)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00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所需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62,463,590股变更为656,029,48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名单经核实无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激励计划的本次回购注销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3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做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明确“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规定的施行起始日开始执行新规。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本次未发生变更的部分,公司仍继续执行财政部此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4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前次披露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金额约为人民币14154.84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92%,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7.2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3259.4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10895.3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除已结案的诉讼外,本次公告尚有部分案件未开庭审理或未结案,此部分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8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本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20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2026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额度的临时性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本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投资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实施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临时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本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临时性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该投资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61%。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资金部负责理财产品购买的具体事宜。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公司为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商品销售后形成一定规模的现金流,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销售合同一般会有一定时间的账期,在前后两个结账期内存在临时性的资金闲置。闲置期间,该流动资金可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选择本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2.公司财务资金部为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并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本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相对可控。与此同时,理财使用的资金经过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7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额度中的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担保均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在银行筹集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提供的对内担保,风险相对可控。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强资金管理,严控银行融资规模,压降对内担保总额。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4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79.50亿元的担保。因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
  上述额度明细可根据实际审批情况调剂使用。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授权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公司使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在本次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授权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公司使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在本次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
  ■
  上述额度明细可根据实际审批情况调剂使用。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授权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公司使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在本次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授权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公司使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在本次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7.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授权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公司使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在本次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
  8.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授权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公司使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在本次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授权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公司使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在本次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上述额度明细可根据实际审批情况调剂使用。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
  ■
  上述额度明细可根据实际审批情况调剂使用。
  12.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授权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公司使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在本次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13.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授权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公司使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在本次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14.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授权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公司使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在本次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上述所列担保额度可在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300万元
  注册地址:硚口区古田二路8栋2-6层
  法定代表人:李慧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停车场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纸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玩具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钟表销售,日用产品修理,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游乐园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模具销售,渔需物资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显示器件销售,销售代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茶具销售,外卖递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酒店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化肥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卫生洁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水产品零售,乐器零售,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职业中介活动,出版物零售,劳务派遣服务,电子烟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生活美容服务,邮政基本服务(邮政企业及其委托企业),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610,589.79万元,负债合计638,031.62万元,资产负债率104.49%,所有者权益-27,441.8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43,213.96万元,净利润-74,464.69万元。
  2.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9,718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张嫚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通信设备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钟表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66,769.11万元,负债合计137,322.19万元,资产负债率82.34%,所有者权益29,446.9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4,067.60万元,净利润252.32万元。
  3.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00万元
  注册地址:孝感市长征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周梁燕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日用品销售;电池销售;水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化妆品零售;美发饰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金属工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照明器具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茶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通讯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停车场服务;游乐园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资产61,761.56万元,负债合计57,158.83万元,资产负债率92.55%,所有者权益4,602.7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7,067.13万元,净利润-5,292.13万元。
  4.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咸宁市温泉路70号
  法定代表人:王俊岩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纸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零售;钟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摄影扩印服务;服装服饰零售;销售代理;茶具销售;外卖递送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资产35,002.04万元,负债合计44,353.94万元,资产负债率126.72%,所有者权益-9,351.9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6,012.53万元,净利润-5,110.63万元。
  5.武汉中百便利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375.6614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103号(原古田二路特8号)凯景国际大厦/A座单元10层1号
  法定代表人:周彬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酒类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电子烟零售;邮政基本服务(邮政企业及其委托企业);生活美容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纸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玩具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产品修理;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副产品销售;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游乐园服务;模具销售;渔需物资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显示器件销售;销售代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茶具销售;外卖递送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零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广告设计、代理;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武汉中百便利店有限公司总资产299,754.58万元,负债合计287,841.26万元,资产负债率96.03%,所有者权益11,913.3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91,936.90万元,净利润-13,612.48万元。
  6.武汉数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8栋2-6层(汇丰企业总部)406室
  法定代表人:何飞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广告制作;品牌管理;平面设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银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音响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钟表销售;灯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玩具销售;化妆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家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物业管理;外卖递送服务;货物进出口;游乐园服务;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药品零售;餐饮服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武汉数智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3,809.91万元,负债合计6,739.78万元,资产负债率48.80%,所有者权益7,070.1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626.42万元,净利润-387.50万元。
  7.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8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道大桥路4号-1
  法定代表人:李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包装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总资产94,604.84万元,负债合计95,763.96万元,资产负债率101.23%,所有者权益-11,591.1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2,641.70万元,净利润-17,454.76万元。
  8.中百集团武汉生鲜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桥村(黄家湖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曾红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食品生产;水产养殖;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蔬菜种植;谷物种植;豆类种植;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百集团武汉生鲜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总资产73,657.07万元,负债合计46,074.14万元,资产负债率62.55%,所有者权益27,582.9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4,085.58万元,净利润165.40万元。
  9.武汉中百现代食品加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大桥路4号
  法定代表人:李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生产,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包装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电池销售,风机、风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武汉中百现代食品加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总资产57,231.85万元,负债合计54,380.87万元,资产负债率95.02%,所有者权益2,850.9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096.64万元,净利润2,221.51万元。
  10.武汉汉鹏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164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农场台南一路南、高桥八路东1栋1-3层
  法定代表人:李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报关业务,船舶租赁,无船承运业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武汉汉鹏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总资产17,478.94万元,负债合计26,468.18万元,资产负债率151.43%,所有者权益-8,989.2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842.46万元,净利润-15,151.97万元。
  11.武汉中百新晨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洲区阳逻街青松村
  法定代表人:计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广告制作;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酒);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武汉中百新晨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1,585.47万元,负债合计2,875.61万元,资产负债率24.82%,所有者权益8,709.8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293.68万元,净利润-450.22万元。
  12.长沙森活家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178号汇景发展商务中心(含:塔楼A、塔楼B、裙楼、地下室)B-39010
  法定代表人:林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子烟零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分支机构经营】;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药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分支机构经营】;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水产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沙森活家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13,280.43万元,负债合计9,338.89万元,资产负债率70.32%,所有者权益3,941.5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2,829.56万元,净利润-2,549.66万元。
  三、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各家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等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等公司经营正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等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4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79.50亿元的担保。
  五、累计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61,563.37万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6.74%,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9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对2026年度同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875.28万元,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凯
  注册资本:2032599.01848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创大厦B座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有限公司为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企业。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武汉金振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俊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创大厦A座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企业。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武汉长江现代物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钢
  注册资本:453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园林路68号附6号3楼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物清洁服务;洗车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打字复印;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环境保护监测;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停车场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气设备销售;广告制作。(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企业。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武汉检验检测认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军
  注册资本:32767.4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东二路5号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标准化服务,计量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品牌管理,仪器仪表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企业。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武汉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斌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11号圈外创智中心A栋19层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销售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企业。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武汉城市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敬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396号民生银行大厦47层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银行支付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数字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广告发布,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企业。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日常商品销售、采购商品、接受服务及日常租赁等业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依照市场定价原则,结合实际成本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其交易价格的确定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制定。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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