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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报告期末A股股东数为 97,830;B股股东数为 28,03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田国兵 财务负责人:刘慈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康晓春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田国兵 财务负责人:刘慈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康晓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田国兵财务负责人:刘慈玲会计机构负责人:康晓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田国兵 财务负责人:刘慈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康晓春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田国兵 财务负责人:刘慈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康晓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田国兵财务负责人:刘慈玲会计机构负责人:康晓春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A600845 B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6-009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6年4月21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田国兵董事长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和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王剑虎董事、高银波董事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A600845 B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6-010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因公司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结合近期人员变动情况,需对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874,665股按规定回购并注销。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14.1875元/股进行回购,本次回购股票共计12,874,665股。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发出《通知债权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6-011公告。 二、本次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一)因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回购注销 截至目前,激励对象李永兵、吴新芳、卢健琦、张瑞斌、金云、路伟、毕英杰、嵇小波、程玉宝、陈铁强、谭冠军、骆德欢、刘共华、王蔚林14人已退休,夏雪松、徐培杰、张强弦3人已调离公司,应根据《第三期激励计划》规定,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回购价格14.1875元/股予以回购。具体如下: ■ (二)因公司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回购注销 对照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2025年业绩指标中,2025年度较2021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及202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等2项指标未达标,具体如下: ■ 注(1):上述“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现金含量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值。 因公司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九章第二条第5款: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处理。”的规定,公司按照回购价格14.1875元/股回购86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25年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561,729股。具体如下: ■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回购12,874,665股公司A股股票且注销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12,874,665元。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律师意见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实施回购注销的前提条件,回购对象、具体回购注销方案符合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为本次回购注销有关事宜履行了充分且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决策内容符合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程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第三期激励计划》等要求,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法有效,依法可以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A600845 B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6-011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6年4月21日,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12,874,665股。本次回购12,874,665股公司A股股票且注销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12,874,665元。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6月5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515号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01203 电话:021-20378893 邮箱:investor@baosight.com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45 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公告编号:临2026-012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湄浦路361号公司30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田国兵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其中白云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其他8位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刘慈玲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全部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思远、何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45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宝信B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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