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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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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232,673.30万元,母公司未弥补亏损93,627.13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均存在未弥补亏损,暂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条件。后续,公司将聚焦主业发展,努力改善经营业绩,力争早日弥补亏损。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销售、市政环卫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或服务内容如下:
  ■
  (2)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格局
  ①商品混凝土业务
  2025年海南自贸港实现全岛封关运作,公司作为海南省商品混凝土领域的上市企业,省内市场占有率8.32%,居区域行业前列,已成为海南商品混凝土行业的核心参与者与重要标杆企业,迎来政策红利释放与区域深度布局双重驱动的战略机遇期。随着自贸港政策加速落地,省内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及产业园区建设持续推进,投资规模稳步扩容,有效带动混凝土基础建材需求稳步提升,为公司巩固市场地位、扩大市场份额提供了有利契机。
  当前海南商品混凝土行业市场参与者数量多,市场竞争格局日趋激烈。依托在海南地区多年深耕积淀的深厚行业资源、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全域化的市场布局以及广泛的品牌知名度与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形成了显著的差异化竞争优势。相较于省内中小企业及外来新进竞争者,公司对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的政策导向、重点项目规划有着更深刻的理解和精准的把握,具备高效的本地化响应能力、完善的供应链保障能力及成熟的项目服务体系,能够精准匹配封关后各类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的混凝土供应需求,有效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区域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但与此同时,行业仍面临结构性压力:尽管封关政策带动重点园区与基建项目投资增长,但房地产等传统下游市场持续偏弱;叠加混凝土行业普遍存在的有效运输半径受限、项目结算周期偏长、垫资施工等行业共性问题,公司仍面临较大的资金运营压力。
  ②市政环卫业务
  广东绿润深耕环境综合服务领域,业务布局全面,涵盖固废处置服务、污废水处理服务、再生资源处置服务、环境卫生综合服务、园林绿化综合服务等核心板块,已成为区域内环境综合服务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公司市场布局聚焦于广东佛山及周边地区,长期深耕本地市场,凭借稳定的服务质量与成熟的运营能力,在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服务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占据区域内相应市场的稳定份额,形成了较强的本地市场根基。
  与此同时,公司发展也面临行业趋势变化带来的竞争压力及自身经营挑战。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近年来市政环卫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行业整合加速,大型环卫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业务拓展等方式持续扩大市场份额,拥有资金、技术、管理等综合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逐渐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加之环卫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加速涌入环卫行业,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格局,行业竞争压力持续加大。从公司自身经营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存量合同金额同比呈逐步下降态势,同时受行业竞争加剧及自身经营因素影响,公司在佛山及周边本地市场的份额出现一定程度下滑,进一步凸显了公司发展面临的多重挑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灏铿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6-01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6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灏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有关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578.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72.3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11.10%。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此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关少凰、孙令玲、谢海虹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要求,对中审众环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达到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鉴于此,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现阶段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长期发展规划等因素,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预案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持续稳定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不超过6.75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担保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担保手续。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融资不超过6.75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公司债券,包括存量贷款到期续贷部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担保等相关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相关融资、担保手续,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1、向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运营服务、向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车辆租赁及劳务服务、向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享有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分红权,全年交易额不超过8,635万元。2、接受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门票服务、接受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等服务,全年交易额不超过80万元。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张灏铿、陈健富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49%)向其参股公司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98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一年,分期出借,分期偿还,每一期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一年,利率为固定年利率,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全体董事均无需回避表决。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20一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订,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所有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所有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灏铿、陈宏哲、张贵阳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相关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6-02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向关联人提供运营服务、车辆租赁、劳务服务、租赁服务、享有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分红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门票、房屋租赁等服务而形成的日常性交易。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295.26万元,未超过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公司预计2026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715万元。
  上述关联方包括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灏铿、陈健富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张海林、张仲芳、张艺林、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须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说明:
  1、上述8,715万元关联交易总额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预计关联交易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2、2021年3月,公司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与相关方联合中标“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寨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是根据招投标文件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子公司持有其28%的股权。根据项目公司章程约定,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对项目公司实现利润部分享有28%的分红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岩甫;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6月4日;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三台镇派出所西侧200米;经营范围: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及服务;小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销售;预拌、湿拌砂浆的生产、销售及服务;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机械设备运营、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委托加工;货运代办;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4,016.34万元、净资产11,807.4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076.05万元、净利润1,835.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2021年3月30日,公司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泽双林建材”)与相关方联合中标“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寨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项目公司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瑞泽双林建材持有28%股权)与运营公司河北雄安瑞泽双林科技有限公司(瑞泽双林建材持有100%股权)分别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7月2日注册成立。运营公司河北雄安瑞泽双林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履行运营服务,按运营服务费用标准58.03元/m3(不含税)执行。因公司子公司瑞泽双林建材按招投标文件约定持有项目公司28%的股权,该关联法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4、经查询,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旭熠;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年11月08日;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金溪路21号(住所申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一般项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城乡市容管理;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835.22万元、净资产49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69.21万元、净利润15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该关联法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4、经查询,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麦世涯;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3年06月18日;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71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企业管理,投资兴办实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3,317.30万元、净资产-34,439.4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3.10万元、净利润-1,335.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法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向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涉及金额较小,租赁房产期间,其向公司支付租赁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伟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6日;住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湾坡村湾坡路与C2路入口处200米右侧;经营范围: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园林工程,酒店开发,花木、苗圃培育与销售,餐饮业,娱乐业经营(不含有奖电子游戏),书画装裱,食品、饮料、旅游商品的经营销售,文化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农业类,影视类,畜牧业,医疗服务,特色工艺品开发与销售(不含珠宝、水晶、珍珠、翡翠、玳瑁、竹炭、砗磲、红珊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012.81万元、净资产-29,468.91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0.71万元、净利润-2,716.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法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门票服务。本公司不存在支付门票费用违约问题。
  4、经查询,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结算方式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方式
  1、公司向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运营服务,其价格按招投标文件约定58.03元/m3(不含税);公司对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实现利润部分享有28%的分红权,是按照项目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向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车辆租赁及劳务服务;公司向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公司接受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门票服务、接受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等服务,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均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以及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及结算方式
  1、公司分别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应的《工程车辆租赁经营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
  2、上述交易均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往来所需,其定价依据招投标文件约定以及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整个交易过程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作、财务稳健性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未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同意意见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依据招投标文件约定以及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6-01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72.38万元,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32,673.30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60,670.81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3,627.13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鉴于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下:“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不属于上述条款情形。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慎核查,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达到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鉴于此,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现阶段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长期发展规划等因素,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持续稳定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6-01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2025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2025年度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2,347,249.52元,具体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逾期,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性质,以单项和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组合。
  2、信用减值情况: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减值损失-43,334,107.73元、-276,991.93元、-11,857,433.6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确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进行比较,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合同资产
  具体计提方法见本公告二、(一)信用减值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以上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2,234.72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41%。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84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950.84万元。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6-02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拟按其出资比例(49%)向其参股公司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绿管理”)提供总额度980万元的财务资助,以满足“龙江镇2023-2026年市政主干道路环卫绿化一体化及垃圾收集运输运营项目一标段”(以下简称“龙江项目”)以及“伦教街道主干道、工业区、河涌环卫绿化及垃圾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伦教项目”)运营所需的资金需求,额度使用期限一年,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建绿管理的经营情况,加强对建绿管理财务状况的监督,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根据广东绿润、建绿管理、佛山建发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科技”)共同签订的《龙江镇2023-2026年市政主干道路环卫绿化一体化及垃圾收集运输运营项目一标段项目委托运营协议》《伦教街道主干道、工业区、河涌环卫绿化及垃圾运输服务采购项目(2025-2028年政府采购合同)》,建绿管理(建发科技与广东绿润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建发科技持股51%,广东绿润持股49%)负责对中标的项目进行项目运营管理。
  鉴于建绿管理注册资金较少,且《龙江项目合同》约定政府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八个月后(具体以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划拨时间为准)才开始支付服务费用、《伦教项目合同》约定按季度支付服务费,因此目前建绿管理仍需分别向股东建发科技及广东绿润借入资金用于项目运营,即建发科技、广东绿润需分别与建绿管理签订借款合同,按出资比例向建绿管理提供运营所需的资金。其中,广东绿润拟按其出资比例(49%)向建绿管理提供总额度98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一年,分期出借,分期偿还,每一期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一年,利率为固定年利率,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广东绿润本次向其参股公司(关联方)建绿管理提供借款属于财务资助行为,且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批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本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6-016
  (下转B1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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