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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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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累计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3,034.52万元。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2023年2月8日,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484.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明细如下:1)年产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先期投入11,379.30万元;2)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05.19万元。
  (2)2023年2月8日,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累计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8,178.58万元。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4年2月2日,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七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4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2025年2月26日,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和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5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在未经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
  3、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1)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完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结项,募集资金节余金额3,096.28万元。2023年10月30日,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数码喷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096.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96.29万元。募集资金节余,一方面系公司对现有厂房、建筑物进行合理利用,对现有的研发实验室进行了改造扩建,优化了现有产业资源,原投资计划中的建筑工程费得以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公司充分利用当前研发基础设施水平、研发技术优势及行业经验,不断研究探索,通过改进检测工艺,对部分使用自有资金购置的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对设备采购规划进行了优化,充分整合现有设备资源,致使设备购置费用低于原投资计划。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1)2025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建设完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结项,募集资金节余金额16,326.14万元。2025年9月24日,公司八届董事会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6,326.1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326.15万元。募集资金节余,一方面系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采取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生产工艺以及调整生产组织方式等措施,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省了部分设备采购费用以及生产人员成本投入费用,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设备以及基建材料价格有所下降,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相关设备的采购成本及基建成本相比初期预算存在一定比例的下降;在采购过程中,公司适时调整设备采购的投入进度,不断优化设备选型,进一步节省了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结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年2月26日,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和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在未经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于2025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0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并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监管机制,增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批机制,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宏华数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华数科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除2025年2月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期未及时审议事项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对现金管理超期事项补充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表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96.29万元;
  [注2]补充营运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附件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326.15万元;
  [注2]补充营运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6-009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8,285,512.4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80,222,240.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0,256,1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8,153,664.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61,989,063.80元;占公司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6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于2026年中期进行分红,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的相关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2、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业务中提供总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前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不包括为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对该等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担保预计额度仅为公司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为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业务中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持续及稳健开展,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被担保人为公司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原则上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非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公司其他股东或相关方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保障措施,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范围需求。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胥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胥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胥芳女士无任何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胥芳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胥芳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其辞职报告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胥芳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发展、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胥芳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贺艳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贺艳明先生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贺艳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审查备案,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工作,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拟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可能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拟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各专委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金小团先生(主任委员)、郑靖先生、王钦先生、顾新建先生;
  2、审计委员会:吴学友先生(主任委员)、顾新建先生、贺艳明先生;
  3、提名委员会:贺艳明先生(主任委员)、吴学友先生、金小团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顾新建先生(主任委员)、贺艳明先生、葛晨文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将在贺艳明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通过后正式生效。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胥芳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贺艳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贺艳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贺艳明先生:1984年出生,2012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历;美国西北大学访问学者。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副研究员;2022年12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艳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贺艳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投资者保护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明明,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宏华数科、大博医疗、多瑞医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济敏,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宏华数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马章松,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时代出版、工大高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4.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4.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收费,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时间、人员经验与级别对应的收费标准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6-013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对相关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及高管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金小团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2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件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邮件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建利、胡静
  联系方式:0571-86732193
  联系传真:0571-86732193
  电子邮箱:honghua01@atexco.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0052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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