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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995,787.84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931,243.55元,处置其他权益工具增加200,463,817.09元,其他调整增加9,579,043.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8,646,876.56元,扣除应付2024年普通股股利48,282,267.68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1,189,472,014.23元。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0,352,834.6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4.29%)。 截至2025年末,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420,286,816.76元,拟定本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的医药制造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该行业总体呈现政策关联性强、高合规要求、创新驱动、高技术门槛、需求刚性、竞争激烈等特点。目前,我国基本形成“鼓励医药创新+提升医疗服务+优化医保支付”的三医联动政策体系,推动医药、医疗、医保协同发展。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也首次明确将生物医药定位为“新兴支柱产业”,强化技术开发原始创新。但在医改深化、集采常态化的新形势下,行业在承担着保障药品可及性、降低医疗成本重要使命的同时,也普遍面临着同质化竞争激烈的新课题。随着我国居民健康意识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增长、人口结构的老龄化,医药制造行业整体仍处于持续发展阶段。公司控股的医药企业为中小型医药生产企业,拥有一定的产品品牌及销售渠道。 公司所处物业管理和资产经营行业,开展厂房、商业及办公等物业出租和管理,获得出租经营收益。公司依托自有厂房、土地,结合区域优势,按照市场化规则持续经营,公司持有的租赁资产主要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江苏南京市江宁区、广东佛山市等,地理区位较好。物业出租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关联度强,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和传导,行业面临较大困境,主要是需求萎缩、供给需求失衡、市场竞争加剧、监管环境趋严等,受此影响,全行业普遍出现租赁价格下降、空置率提高、退租频繁和换租期延长的情况。2025年9月15日实施的《住房租赁条例》,对于物业租赁行业中的住房租赁子行业加强了法规规范管理,有助于行业发展规范。 公司所处的长毛绒行业作为纺织服装产业中规模较小的细分领域,当前处于成熟发展阶段。面对市场竞争持续加剧、成本压力仍存的行业态势,公司深化转型,通过聚焦核心业务、优化产品结构、强化供应链管控等举措,稳步实现提质增效目标。 公司的金融投资主要是参股长江证券和长信基金。金融行业在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政策引领下,强化制度包容性与“长钱长投”生态建设,助力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协同发展。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有医药产品的制造,园区物业出租经营,长毛绒面料及服装的研发和销售,金融投资和大宗商品贸易等。公司各业务板块情况如下: ● 医药板块一一以化药生产为主,产品主要通过自己的销售平台或者各地经销商代理进行销售。 ● 工业厂房和物业出租一一公司统一管理关停企业的厂房,以及其他存量物业,通过向市场租赁物业、提供物业服务及其他增值业务的方式收取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 纺织板块一一从事长毛绒面料及服装的研发和销售,国内外市场兼顾。 ● 金融板块一一参股的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自主经营,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参与管理。 ● 大宗商品贸易一一通过参与大宗商品供应链,根据供需情况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向下游客户销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7.58亿元,同比下降4.82%;营业成本3.09亿元,同比下降10.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76亿元,同比增长16.60%。截至2025年底,公司总资产58.42亿元,同比增长9.58%。 2025年纳入公司财务决算的公司共计43家,其中纳入合并报表的母公司及控股(制)子公司共29家、合营及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7家、参股企业(成本法核算)7家。 医药板块:营业收入43,499.68万元,合并归母净利润2,196.92万元; 物业经营板块:自营业务租赁收入8,497.15万元;经营净利润5,014.52万元; 纺织板块:营业收入13,281.23万元;合并归母净利润402.72万元; 参股企业:总计投资收益15,426.97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 月1日起施行。 2026年4月20日,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995,787.84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931,243.55元,处置其他权益工具增加200,463,817.09元,其他调整增加9,579,043.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8,646,876.56元,扣除应付2024年普通股股利48,282,267.68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1,189,472,014.23元。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0,352,834.6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4.29%)。 截至2025年末,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420,286,816.76元,拟定本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信息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公司计划对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总额预计为16,000万元人民币(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825万元。 ●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具体担保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表 ■ 三、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董事会认为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被担保对象进一步筹措资金,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议案中的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担保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授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其中,因被担保子公司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其提供的担保计划,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825万元,占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71,763.14万元的2.93%;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资料于同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邓海滨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还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0,352,834.6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4.29%)。 该预案还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对外发展及内部周转需要,保证公司资金正常运转,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授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向金融机构贷款授信总额10亿元人民币。在办理贷款授信过程中,可以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或公司所持长江证券股权质押办理相关贷款业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行使相关融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承兑协议、信用证以及其他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授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新增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主要用于各子公司临时周转或满足企业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上述额度内金额可循环使用,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 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如下: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计划,其中,被担保子公司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因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其提供的担保计划,还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的议案》 为有效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如下: 1.长期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可决定公司累计金额1亿元人民币以内,投资期限超过一年的投资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2.短期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可决定公司累计金额1亿元人民币以内,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一年期以内的股票、基金、债券、国债逆回购等,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可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资管计划、收益凭证、基金等风险等级不高于 R2(含 R2)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4.购买与出售资产:授权经营层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可决定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事项【含放弃权利(包括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累计分别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以上业务授权中,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其余业务授权期限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其中,委托理财的授权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由经营层依照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提交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审议。 公司拟支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人民币。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预案还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由经营层依照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提交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审议。 公司拟支付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3.8万元人民币。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预案还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考核结果的相关汇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确认。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公司新五年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公司的战略引领能力,优化组织运营体系,提升内部管理效率与市场竞争力,公司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体系,公司依据最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与规范运作需求,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 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还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择机确定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勋,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怡君,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咏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 上述事项不会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产生直接影响。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经其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两项议案均获全体董事全票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较大,可能影响本次委托理财的预期收益。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收益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拟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资金使用情况,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通过合理的风险投资运作,盘活存量闲置资金,获取高于银行活期存款的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资金配置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该项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以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资管计划、收益凭证、基金等风险等级不高于R2(含R2)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本议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根据闲置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在批准额度内由经营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业务结构,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控部门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公司代码:600851 公司简称:海欣股份 900917 海欣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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