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钧天”)持有公司股份10,067,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上述股份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21年4月16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深圳钧天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0,067,751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51%,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22 日至 2026年4月21日)实施。深圳钧天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深圳钧天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经过主管机构审批,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收到股东深圳钧天出具的告知函,深圳钧天基于自身情况及市场情况等因素,未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实施减持。深圳钧天仍持有公司股份10,067,7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基于自身情况及市场情况等因素,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未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减持。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