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
|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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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2026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 6、主持人:董事长邓敏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0人,代表股份322,751,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90,196,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3人,代表股份32,554,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2人,代表股份32,528,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2人,代表股份32,528,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0%。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昌慧、魏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19,753,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11%;反对2,909,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15%;弃权88,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30,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831%;反对2,909,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52%;弃权88,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7%。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19,748,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5%;反对2,909,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15%;弃权93,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25,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674%;反对2,909,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52%;弃权93,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4%。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18,95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39%;反对3,756,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0%;弃权39,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3,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312%;反对3,756,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89%;弃权39,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19,744,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2%;反对2,913,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28%;弃权93,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21,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548%;反对2,913,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75%;弃权93,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7%。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19,742,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7%;反对2,913,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28%;弃权95,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19,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496%;反对2,913,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75%;弃权95,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9%。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19,733,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49%;反对2,931,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82%;弃权86,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10,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22%;反对2,931,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13%;弃权86,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5%。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319,662,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30%;反对2,910,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17%;弃权178,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40,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048%;反对2,910,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67%;弃权178,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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