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17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6年4月2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统计结果,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9,401,971.1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97%(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3月20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99,405,286.51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99,401,971.14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8500元,合计38500元,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6年4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条款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条款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修订《基金合同》、《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并据此更新《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将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事项,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于2026年4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