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4月16日、4月17日、4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存在下跌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4月16日、4月17日、4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公布了337-TA-1441案件初裁结果,认定公司现用自主研发的“616”料方玻璃基板不侵犯美国康宁公司专利。目前该裁定属于初裁结果,后续将按照ITC相关程序进入行政复审和最终裁决,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依法合规应对。 公司关注到本公司被列入“玻璃基板封装概念”,对此公司澄清如下:公司产品为显示用基板玻璃,产品主要客户为液晶面板厂商。公司将依托基板玻璃制造技术优势,逐步开展基板玻璃新应用调研,目前尚处于研发阶段,没有产品进入半导体封装相关领域的测试,未来相关业务的推进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4月16日、4月17日、4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价短期内连续上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23.81万元,同比减少69.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160.11万元,同比减少77.67%,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经营业绩风险。公司拟定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目前编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