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8月26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以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提前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