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陆宏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陆宏达先生因身体原因并尚有其他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决定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职务。辞职后,陆宏达先生将担任公司顾问,继续服务公司,并期望一年以后能再争取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陆宏达先生作为董事长、董事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7年1月25日,总裁职务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5年11月12日至2027年1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陆宏达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陆宏达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和经营管理。陆宏达先生关于董事长、董事、总裁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陆宏达先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87万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陆宏达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陆宏达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选举及聘任等工作。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