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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担保的反担保。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为保证上述担保事项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 1、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在为本议案资产负债率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度内,可调剂担保实际发生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为本议案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度内,可调剂担保实际发生时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2、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担保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 以上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常州牡丹新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1P0M562P 成立时间:2017年5月16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2006室 法定代表人:宋崑 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总承包;房屋装饰;房地产开发经营;养老管理咨询;旅游信息咨询;节能环保材料的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通讯设备维修;酒店管理咨询,工程项目咨询;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纺织品、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计算机软硬件产业及外围设备、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农副产品(粮食除外)、纺织原料、矿产品、金属材料、橡胶制品、纸浆、节能环保产品、木材及木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仪器仪表、焦炭、燃料油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牡丹新兴100%股权,牡丹新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牡丹新兴资产总额人民币16,602.1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856.3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745.78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人民币21,269.7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80.68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牡丹新兴资产总额人民币15,349.8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668.7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681.13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392.3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4.65万元。(未经审计) 牡丹新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050204570L 成立时间:2012年07月09日 住所: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 法定代表人:薛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门窗制造加工;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商务秘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房地产经纪;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专业设计服务;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个人商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音响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持有黑牡丹科技园100%的股权,黑牡丹科技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黑牡丹科技园资产总额人民币120,098.2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2,616.3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7,481.90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人民币5,455.5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918.42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黑牡丹科技园资产总额人民币117,652.6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0,577.9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7,074.71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454.7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07.19万元。(未经审计) 黑牡丹科技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常州牡丹华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560274616M 成立时间:2010年08月05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2014号 法定代表人:沈一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出租;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给水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销售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牡丹华都100%的股权,牡丹华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牡丹华都资产总额人民币38,571.6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75.8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8,195.75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人民币2,564.4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14.75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牡丹华都资产总额人民币38,564.4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72.3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8,092.15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36.1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3.60万元。(未经审计) 牡丹华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608125194R 成立时间:2000年04月27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法定代表人:沈一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主开发房产的出租、出售、转让及配套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给水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持有黑牡丹置业100%的股权,黑牡丹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黑牡丹置业资产总额人民币956,352.3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42,471.1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13,881.24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人民币5,741.5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876.84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黑牡丹置业资产总额人民币949,932.2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33,281.9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16,650.29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23.13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769.05万元。(未经审计) 黑牡丹置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323906739N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4日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47号 法定代表人:姜为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棉花加工;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制造;棉花收购;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持有黑牡丹纺织100%的股权,黑牡丹纺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黑牡丹纺织资产总额人民币77,245.3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2,370.0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4,875.25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人民币57,931.2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03.68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黑牡丹纺织资产总额人民币90,904.4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6,599.0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4,305.36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2,204.78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69.88万元。(未经审计) 黑牡丹纺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1371814200 成立时间:1993年2月2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2008号 法定代表人:方学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2,166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加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气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黑牡丹建设100%股权,黑牡丹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黑牡丹建设资产总额人民币669,826.9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02,095.1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67,731.86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人民币79,348.7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101.67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黑牡丹建设资产总额人民币681,587.5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13,941.2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67,646.23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817.8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5.58万元。(未经审计) 黑牡丹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1Q52CE6G 成立时间:2017年8月24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1808号 法定代表人:金青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25,8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达辉建设100%股权,达辉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达辉建设资产总额人民币99,112.6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3,597.4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5,515.12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人民币55,280.9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274.50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达辉建设资产总额人民币95,124.1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9,181.3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5,942.85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1,971.6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5.23万元。(未经审计) 达辉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25113971X3 成立时间:1986年10月27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2115号 法定代表人:江小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8,657.933万元 经营范围:公(道)路、桥梁、交通设施建设,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水运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八达路桥90%股权,贺信芳持股5%,蔡树兴持股4.44%,蒋息华持股0.56%;八达路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八达路桥资产总额人民币154,140.9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15,057.5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9,083.33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人民币103,590.0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353.86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八达路桥资产总额人民币135,454.8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6,492.5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8,962.23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013.3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0.68万元。(未经审计) 八达路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13767062X5 成立时间:1997年12月2日 住所: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 法定代表人:徐同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针纺织品、劳保用品、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持有黑牡丹进出口100%的股权,黑牡丹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黑牡丹进出口资产总额人民币7,579.1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9,005.4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426.34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人民币9,261.5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33.2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进出口资产总额人民币7,285.7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8,732.3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446.59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163.4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25万元。(未经审计) 黑牡丹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黑牡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地点: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23楼E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投资服务和咨询,企业管理。 公司直接持有黑牡丹香港控股100%的股权,黑牡丹香港控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黑牡丹香港控股资产总额78,912.89万元港币,负债总额127,685.30万元港币,净资产-48,772.41万元港币,2025年营业收入0.00万元港币,实现净利润-6,892.51万元港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黑牡丹香港控股资产总额75,103.82万元港币,负债130,389.88万元港币,净资产-55,286.06万元港币,2026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港币,实现净利润-1,546.78万元港币。(未经审计) 黑牡丹香港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BP纺织(越南)有限公司 注册证书编号:5702154803 成立时间:2024年3月21日 住所:越南广宁省广河社 法定代表人:庄文龙 注册资本:3,513.60亿越南盾(折合1,440万美元) 经营范围: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品及服装面料和辅料生产和销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间接持有越南纺织100%股权,越南纺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越南纺织资产总额人民币37,900.4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8,882.8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017.59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人民币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81.7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越南纺织资产总额人民币43,202.7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4,233.1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969.63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560.45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0.49万元。(未经审计) 越南纺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担保计划所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有关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均用于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且对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的少数股东均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系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且对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的少数股东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0,841.48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30%,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6,6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6-016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外财务资助展期情况:被资助对象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房地产”)的少数股东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德实业”);展期金额为本息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241.32万元;展期年利率调整为0%;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都房地产已向持有其49%股权的股东君德实业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为43,223.98万元,其中34,403.98万元到期日为2026年12月24日,8,820万元到期日为2026年12月31日;计算至到期日的借款利息4,017.34万元。受房地产市场与行业波动影响,绿都房地产未来项目销售可能不及预期,未来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综合考虑君德实业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公司动态研判后认为,基于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借款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411.39万元。 鉴于绿都房地产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未来若市场行情逐步企稳回暖,其项目收益有望逐步释放,届时绿都房地产未来可实现的利润分配,将能基本覆盖双方股东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余额。故公司拟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续借,本次借款展期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君德实业和绿都房地产的经营情况,并通过公司委派的董事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敦促管理层聚焦项目经营、提升去化效率,并强化风险动态跟踪与评估,切实控制资金风险及投资损益。同时,公司将持续敦促君德实业在具备还款条件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财务资助展期的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前期按照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向少数股东君德实业提供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880万元、利率不低于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的借款,将于2026年12月到期;同时,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51%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7,120万元借款(上述借款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鉴于绿都房地产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未来若市场行情逐步企稳回暖,其项目收益有望逐步释放,届时绿都房地产未来可实现的利润分配,将能基本覆盖双方股东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余额,故绿都房地产本次拟对前期已向君德实业提供的剩余本息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241.32万元的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借款年利率调整为0%;同时,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件对黑牡丹置业按51%持股比例所提供的借款本息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按照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前期已将富余资金按股权比例向双方股东提供了财务资助。鉴于绿都房地产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未来若市场行情逐步企稳回暖,其项目收益有望逐步释放,届时绿都房地产未来可实现的利润分配,将能基本覆盖双方股东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余额,故绿都房地产拟对将于2026年12月到期的43,223.98万元的借款本金及计算至2026年12月的借款利息4,017.34万元进行展期。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件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提供的借款本息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进行展期。 本次借款展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事项为对已提供借款的展期续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情况 君德实业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君德实业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49%股权的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授权事项 绿都房地产目前尚未就本次对外提供借款展期事项签订协议,为保证上述展期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借款展期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绿都房地产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241.32万元、年借款利率0%、展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借款展期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绿都房地产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前期提供财务资助系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且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件按黑牡丹置业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本次借款展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都房地产已向君德实业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为43,223.98万元,其中34,403.98万元到期日为2026年12月24日,8,820万元到期日为2026年12月31日;计算至到期日的借款利息4,017.34万元。受房地产市场与行业波动影响,绿都房地产未来项目销售可能不及预期,未来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综合考虑君德实业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公司动态研判后认为,基于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借款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411.39万元。 鉴于绿都房地产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未来若市场行情逐步企稳回暖,其项目收益有望逐步释放,届时绿都房地产未来可实现的利润分配,将能基本覆盖双方股东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余额。综上,公司拟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续借,本次借款展期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 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君德实业和绿都房地产的经营情况,并通过公司委派的董事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敦促管理层聚焦项目经营、提升去化效率,并强化风险动态跟踪与评估,切实控制资金风险及投资损益。同时,公司将持续敦促君德实业在具备还款条件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为已提供借款的续期续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绿都房地产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未来若市场行情逐步企稳回暖,其项目收益有望逐步释放,届时绿都房地产未来可实现的利润分配,将能基本覆盖双方股东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余额。本次借款展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本次借款展期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6-013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纺织”)、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进出口”)、Business Profile (Company) Of BP INVESTMENT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及BP纺织(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纺织”)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黑牡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香港控股”)根据境外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26年拟在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业务的目的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黑牡丹进出口、新加坡公司及越南纺织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真实经营业务为依托,且只限于与进出口业务相关的结算外币,交割期间与进出口业务的执行期间相匹配,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不进行任何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性交易操作。 鉴于黑牡丹香港控股境外债券未来还本付息需办理人民币购汇的业务背景,为控制境外债券项下外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交易,达到锁定风险敞口的目的,减少境外债券存续期间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黑牡丹进出口、新加坡公司及越南纺织的实际业务需要,及黑牡丹香港控股境外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公司预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公司应收/应付外币金额为基础开展,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波动等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五)交易期限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黑牡丹进出口、新加坡公司、越南纺织及黑牡丹香港控股2026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外汇套期保值确认书约定的外汇套期保值汇率可能偏离实际收付汇时的汇率,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履约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信息而产生风险; 4、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5、政策风险:国内外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外汇管理方面政策调整,可能对市场或操作造成的影响,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密切关注国际汇率变化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积极沟通; 2、慎重选择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交易对手。公司将审慎评估交易的必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不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拟开展场外交易的,将评估交易必要性、产品结构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3、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进行宣贯,并要求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定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合规管理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可以有效地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行为,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风险;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以现有外币资产负债情况以及未来外汇收支为依托,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结售汇日期和金额进行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6-00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后续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5,714,703.23元。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2,025,4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736,585.51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53%。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6-00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83年,于2011年7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50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54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75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35亿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4次和监督管理措施18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5次。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15人次和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和纪律处分2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严燕鸿,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夏连,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沈颖玲,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2026年为本公司提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严燕鸿、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夏连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沈颖玲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50,000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54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10,000元。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认为天健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在2025年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论客观、公允,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6-00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2025年年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41,186.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履约能力、经营情况等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按照计提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的会计政策,分别对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类别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独测试,及若干组合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合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5,894.29万元。 (二)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公司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政策进行测试,本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99.85万元。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销售价格低于成本、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其他等原因的存货,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部分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未达预期。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市场参考价格,按照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891.9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894.29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99.8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891.97万元,金额合计41,186.11万元,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41,186.11万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董事会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6-02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3日(星期四)至04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600510@blackpeon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6年0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15:00-16: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冯小玉 总 裁:史荣飞 董事会秘书:何晓晴 财务总监:恽伶俐 独立董事:汪佑德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3日(星期四)至04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510@blackpeon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何晓晴、朱诗意 电话:0519-68866958 传真:0519-68866908 邮箱:600510@blackpeon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6-01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联营企业 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外财务资助展期情况:被资助对象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君港”)的联营企业上海港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兴”);展期金额为本息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979.85万元;展期年利率为0%;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牡丹君港已向上海港兴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为7,074.39万元,前期已计提但尚未偿还的利息金额为2,905.45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5月28日。受房地产市场与行业波动影响,上海港兴所投资房地产项目销售不及预期,综合考虑上海港兴的资产情况、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公司动态研判后认为,上海港兴在短期内足额偿还剩余全部借款及利息存在一定困难,基于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计提单项减值准备9,724.50万元。 考虑到上海港兴所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后续仍具备通过出售剩余车位回笼资金等方式进行债务偿还的一定能力,通过本次借款展期可以保障该房地产项目完成全部销售和项目清算工作,从而提升上海港兴的偿债能力,牡丹君港拟对前期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进行展期续借;同时,上海港兴其余股东前期以同等条件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的借款本息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展期。 本次借款展期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海港兴及所投资房地产项目的经营情况,并通过公司委派的董事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竭力促使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层完成项目去化等后续工作,做好风险动态跟踪评估研判工作,控制公司资金风险及投资损益,进一步督促上海港兴在具备还款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还款,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财务资助展期的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牡丹君港前期按照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向其联营企业上海港兴提供的本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206.39万元的借款,将于2026年5月28日到期(上述借款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障上海港兴所投资房地产项目完成全部销售和项目清算工作,从而提升上海港兴的偿债能力,牡丹君港本次拟对前期已向上海港兴提供的剩余本息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979.85万元的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展期年利率为0%。同时,上海港兴其余股东前期以同等条件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的借款本息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考虑到上海港兴所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已建设完毕,目前仅剩余部分车位待出售,后续仍具备通过销售回款进行债务偿还的一定能力,通过本次借款展期可以保障该房地产项目完成全部销售和项目清算工作,从而提升上海港兴的偿债能力,牡丹君港拟对将于2026年5月28日到期的借款本金7,074.39万元以及前期已计提但尚未偿还的借款利息2,905.45万元进行展期续借,同时上海港兴其余股东前期以同等条件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的借款本息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展期。 本次借款展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借款为对已提供借款的展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情况 上海港兴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但因其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苏州瑞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瑞兴”)前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不及预期,上海港兴已对苏州瑞兴的长期股权投资及股东借款计提减值准备,导致上海港兴净资产为负。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上海港兴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牡丹君港持股40%的参股公司(即公司间接持股20.40%),江苏崇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崇通”)对上海港兴持股60%。江苏崇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已按60%的持股比例向上海港兴实缴出资并按其持股比例及同等条件提供相应财务资助,且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展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授权事项 牡丹君港目前尚未就本次对外提供借款展期事项签订协议,为充分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效控制风险,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对外提供借款展期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979.85万元、年借款利率0%、展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借款展期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牡丹君港已向上海港兴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为7,074.39万元,前期已计提但尚未偿还的利息金额为2,905.45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5月28日。受房地产市场与行业波动影响,上海港兴所投资房地产项目销售不及预期,综合考虑上海港兴的资产情况、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公司动态研判后认为,上海港兴在短期内足额偿还剩余全部借款及利息存在一定困难,基于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计提单项减值准备9,724.50万元。 考虑到上海港兴所投资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为提升上海港兴的偿债能力,牡丹君港拟对前期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进行展期续借。本次借款展期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海港兴及所投资房地产项目的经营情况,并通过公司委派的董事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竭力促使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层完成项目去化等后续工作,做好风险动态跟踪评估研判工作,控制公司资金风险及投资损益,进一步督促上海港兴在具备还款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还款,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为已提供借款的展期续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且上海港兴拟将其所持有的对苏州瑞兴的应收款项继续质押给牡丹君港,为本次展期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上海港兴所持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后续仍具备通过出售剩余车位回笼资金等方式进行债务偿还的一定能力,通过本次借款展期可以保障该房地产项目完成全部销售和项目清算工作,从而提升上海港兴的偿债能力。本次借款展期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6-023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 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要求,现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房地产项目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1、重大变动情况:2026年第一季度未发生房地产储备的重大变动、重大项目投资成本的重大变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收购或出售子公司达到重大披露标准等应当披露的情况。 2、项目储备情况:2026年第一季度末,未开工的土地面积22.52万平方米(其中未开工的权益土地面积22.5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50.06万平方米(其中权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50.06万平方米)。 3、开工竣工情况:2026年第一季度,未有新开工项目;无新增竣工面积。 4、销售情况: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签约面积3.5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6.14%(其中权益签约面积2.9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68.00%);实现签约金额人民币28,566.83万元,同比减少2.49%(其中权益签约金额人民币22,627.30万元,同比增加4.95%);本期签约金额未与签约面积同幅度增长,主要系因产品结构不同导致的平均销售单价存在差异所致。 5、出租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房地产出租面积为24.76万平方米(其中权益出租面积24.24万平方米),2026年第一季度取得租金收入为人民币1,255.46万元(其中权益租金收入为人民币1,219.33万元)。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6-01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外财务资助展期情况:被资助对象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港达”)的少数股东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港龙”);展期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755.69万元;展期年利率为0%;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港达已向持有其49%股权的股东江苏港龙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3,755.69万元,到期日为2026年12月31日。考虑到浙江港达所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进入清算期,仅余部分清算工作尚未完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港达净资产8,086.09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资本公积2,965.16万元,目前浙江港达剩余资产价值变现后大于其对股东双方的财务资助总额;故公司拟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续借,本次借款展期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 江苏港龙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行业走势,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将持续敦促江苏港龙在具备还款条件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财务资助展期的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前期按照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向持有其49%股权的股东江苏港龙提供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4万元、年利率为0%的借款,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同时,浙江港达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51%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上述借款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考虑到浙江港达所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进入清算期,仅余部分清算工作尚未完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港达净资产8,086.09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资本公积2,965.16万元,目前浙江港达剩余资产价值变现后大于其对股东双方的财务资助总额;浙江港达本次拟对前期已向江苏港龙提供的剩余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755.69万元的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0%;同时,浙江港达以同等条件对黑牡丹置业按51%持股比例所提供的借款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按照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运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前期已将富余资金按股权比例向股东双方提供了财务资助。考虑到浙江港达所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进入清算期,仅余部分清算工作尚未完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港达净资产8,086.09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资本公积2,965.16万元,目前浙江港达剩余资产价值变现后大于其对股东双方的财务资助总额;综上,浙江港达拟对前期已向江苏港龙提供的即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的借款本金3,755.69万元进行展期续借,浙江港达以同等条件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提供的借款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进行展期。 本次借款展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事项为对已提供借款的展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注:江苏港龙存在一起诉讼被执行案件,执行标的为35.94万元,同时存在8条限制高消费记录,涉案总金额449.90万元,江苏港龙虽存在未决诉讼,但涉案金额相对较小,对其后续偿债能力影响有限。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情况 江苏港龙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企业;因其他纠纷涉及多起诉讼,目前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江苏港龙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49%股权的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授权事项 浙江港达目前尚未就本次对外提供借款展期事项签订协议,为保证上述展期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借款展期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浙江港达业务发展情况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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