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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在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6740188000325595)进行销户处理,余额15,923.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方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将在中国银行长沙宁乡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93778218869)进行销户处理,余额0.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2,004.8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1。 (二)2020年公开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7,991.8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表1-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表1-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张大林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王熹徽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 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汪农生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尚未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将报名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前培训,承诺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习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46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张大林 作为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张大林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王熹徽 作为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熹徽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45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汪农生 作为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尚未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将报名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前培训,承诺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习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汪农生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44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4、本次会议提案11、提案12需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应选出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或邮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4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号码:0551-62586500-7040 联系人:杜君女士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邮政编码:230601 邮箱:duj4@qiaqiafood.com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7”,投票简称为“洽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2,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4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及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4)见同日披露的公告,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活动,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主体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对象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财务中心对资金计划的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需求,公司2026年度拟继续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项目贷款等。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具体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类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贷款事项提供担保,2026年度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四)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同时,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陈先保先生、陈奇女士、郭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冬梅女士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陈冬梅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积极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科学规范地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表决,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陈冬梅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汪农生先生、张大林先生、王熹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汪农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汪大联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李姚矿先生、汪大联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与重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姚矿先生、汪大联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 上午10: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陈先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 曾任安徽省工商联副主席、合肥市工商联主席、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会长,并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安徽省劳动模范、合肥市劳动模范等多项荣誉称号。2013年1月-2015年8月任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陈先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陈奇董事为父女关系,为郭翔董事的岳父,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先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6 月出生,2009 年毕业于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学位经济学专业,商学学士学位金融专业;2022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4年9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陈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37,300股,其与陈先保董事为父女关系、与郭翔董事为配偶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郭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月生,2007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本科学历,金融学专业;中欧国际商学院 EMBA。历任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中心总监、副总裁兼投资管理中心总监,2024年3月至今任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截止公告日,郭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为陈先保董事的女婿,与陈奇董事为配偶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公司独立董事简历 汪农生先生,男,1964年4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会计师。历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已退休。 汪农生先生尚未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大林先生,男,1968年8月出生,法学硕士,律师。199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7月在安徽省司法厅所属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原名安徽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历任律师、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暨管委会主任,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兼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大林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熹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王熹徽先生已取得深证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43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先保先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奇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俊先生,副总经理徐涛先生,财务总监胡晓燕女士,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保荐代表人王钢。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15:00之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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