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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19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 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财务收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向金融机构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业务,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并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开展有关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审议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对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委托理财的原则 (一)公司的委托理财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委托理财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公司的委托理财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不得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3.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资金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审议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发生额总额为29,68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余额为4,700万元。预计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内公司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会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5.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股东会具有决定一年内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的权限,超过限额的必须另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累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未超过股东会批准的理财额度,可授权委托理财管理小组(由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任意两人组合)审核,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以各类委托理财的余额总和作为计算标准,已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三、委托理财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应对措施 (1)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委托理财管理小组(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任意两人组合)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严控风险,规范运作。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在内审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委托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审核人、操作人相互独立,并由内审部负责监督; 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委托理财业务受托方相关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21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1)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3)首席合伙人:郭澳 (4)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10人。 (5)业务规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2家,审计收费为8,338.18万元,客户所处行业主要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1)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末余额):2,182.91万元; (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4.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炜,自2007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6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自2014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祥,自1997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4年起担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控负责人。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执业行为受到1次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祥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预计的工作量以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45.8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15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备必要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会计师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2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预计2026年度向参股公司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威发”)销售音箱及部件2,000万元,提供委托开发服务2,000万元,采购原材料400万元。向股东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采购IT服务项目250万元,综合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额度为4,650万元,以上价格均不含税。 广州威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智度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主体之一,公司与广州威发、智度股份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宏达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价格均不含税。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104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 广州威发成立于2020年6月,法定代表人是曾礼庆,注册资本2,330万元,住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之三401室。广州威发主要负责“vifa”“爱浪”等自主品牌的产品销售。2025年度营业收入1,393.34万元,营业利润-99.70万元,净利润-97.3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664.85万元,净资产为391.93万元。广州威发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度股份成立于1996年12月(曾用名: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陆宏达,注册资本126,528.9215万元,住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之三401室(部位之8)。智度股份主营业务为互联网媒体业务和数字营销业务等。截至2025年9月30日,营业收入303,234.4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29.5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65.97 万元,总资产为511,816.1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27,125.82 万元。智度股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深圳智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智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法定代表人是万清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联社区北环大道11008号豪方天际广场写字楼4207室,主要开展投资咨询类服务。2025年度营业收入1.21万元,营业利润-14.57万元,净利润-14.5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8.54万元,净资产为-386.13万元。深圳智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广州威发及深圳智度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智度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主体之一,上述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威发、智度股份、深圳智度生产经营运作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广州威发、智度股份、深圳智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广州威发的采购订单与相关合同,向广州威发销售音箱及部件,并约定品种类型、质量要求、价格条款和交付时间等,成交单价以双方签署的订单、合同价格为准或以单列的已确认的报价单、合同为准。 公司根据广州威发的委托开发的要求,提供受托开发服务,约定开发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等,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 公司根据自身需求向广州威发采购原材料,具体原材料数目及价格以报价单、合同为准。 公司向智度股份采购IT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指导和协助公司建立主导系统实施上线的服务组织、进行系统开发及维护工作等,成交单价以双方签署的订单、合同价格为准或以单列的已确认的报价单、合同为准。 公司向深圳智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租赁低价值资产,具体内容以相关合同为准。 公司会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适时与广州威发、智度股份、深圳智度签署相关合同及订单。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广州威发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是由于公司能提供满足其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向广州威发采购原材料,是由于广州威发的原材料符合公司的需求。公司向智度股份采购IT服务项目,是由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深圳智度发生的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公司与广州威发、智度股份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 公司与广州威发、智度股份、深圳智度的交易遵循市场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公司和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同类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未损害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机构、业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企业销售及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形成的,是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规性业务,定价原则为市场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公司2025年度预计该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是双方当年合作可能发生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业务合作进度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采购协议》或订单或合同;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2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4月17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8日9:15一15:00。 5.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号A5栋M层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5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10.00和提案14.00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提案11.00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审议的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表见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5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非交易日除外)。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5日下午14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800,信函请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雪莹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邮箱:ir@ggec.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045;投票简称:“国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设有总议案。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备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2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回避《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注: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度 (二)薪酬制度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规模的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绩效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范围,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年薪以其年度指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公司实现效益情况(如营业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订单数等)以及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等其他情况综合评定。 (三)薪酬的构成及发放 (1)董事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 同时授权董事长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基本年薪。经有权审批的机关批准或调整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受本薪酬方案的限制。 (四)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核算与发放遵循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23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5年末对可能存在减值的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422.18 万元,明细如下表: ■ 说明如下: (1)应收款项:2025年,公司结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约3,221.53万元。 (2)存货:2025年,公司结合客户未来订单需求情况、账龄等,对存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约36.73万元。 (3)固定资产:2025年,公司结合未来订单情况、相关资产的通用性,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601.32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2025年,公司基于评估机构对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的不动产评估结果,该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0元,对该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约4,636.0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422.1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58.84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7,158.8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客户项目产品需求情况、资产类别、资产特征及相关资产的账龄情况,对相关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性进行评估与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据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2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2025 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会计准则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出售方与购买方可能作出合同约定,针对被购买方某些或有事项,或者特定资产或负债的某些不确定性结果,出售方给予购买方补偿,购买方因此获得补偿性资产。例如,出售方针对被购买方某或有事项产生的负债或该负债超过约定金额而引致的损失,给予购买方补偿等。 1)购买方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①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购买方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被补偿项目的同时,应当确认补偿性资产,以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计量,并需考虑管理层对其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从补偿性资产入账价值中扣除。 当补偿与在购买日确认且以购买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购买方资产或负债相关时,购买方应当在购买日确认补偿性资产,并以该补偿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该公允价值计量应包含因考虑可收回性而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不确定性的影响,因此无需再单独考虑其可收回性的估计。 当补偿与未在购买日确认或未以购买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购买方资产或负债相关时,对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应采用与被补偿项目相一致的假设,同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和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当补偿与因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无法可靠计量而未在购买日确认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相关时,购买方不应在购买日确认补偿性资产,而应在购买日后该或有负债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时,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和相应的补偿性资产。当补偿与在购买日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购买方资产(如被购买方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时,购买方应采用与该资产相同的基础,确认相应的补偿性资产。 ②补偿性资产的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被补偿项目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相应调整补偿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投资收益。对于未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补偿性资产,还应单独再考虑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 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2)购买方个别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①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购买方获得补偿性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补偿性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方在符合或有资产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即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补偿性资产,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补偿性资产”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②补偿性资产的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同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和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 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补偿性资产”科目,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3)会计科目设置和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应当设置“补偿性资产”科目对补偿性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对补偿性资产按照流动性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补偿性资产相关的合同条款、金额、减值处理以及对企业的财务影响等信息。 (2)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企业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无论交易对手方是企业的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原合并日因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调整的资本公积,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得转出至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3)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除非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条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和终止确认规定,企业应当在下列时点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1) 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 在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者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3) 在结算日(金融负债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或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三条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而导致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日期)终止确认金融负债,选择适用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规定的除外。 企业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以现金结算一项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仅当企业已启动付款指令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选择在结算日之前将其终止确认: 1)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撤回、停止或取消付款指令; 2)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支取因付款指令而将用于结算的现金; 3)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重大。例如,电子支付系统是按照标准管理流程完成付款指令,且从满足前述两项条件至向交易对手交付现金之间的时间间隔很短。如果付款指令的执行取决于企业在结算日能否交付现金,则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可视为不重大。 企业作出前述会计政策选择的,应将其应用于通过同一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的所有结算。 (4)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1)会计处理。 ①关于利息的构成要素。 企业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时,可能需考虑利息的不同构成要素。利息的评估应当聚焦于企业基于什么获得了补偿,而非获得补偿的金额,尽管后者可能表明企业获得了对除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以外的其他要素的补偿。如果合同现金流量与非基本借贷风险或成本的变量(如权益工具的价值或商品的价格)挂钩,或者合同现金流量代表债务人收入或利润的一部分,则该合同现金流量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 ②关于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变动。 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在合同现金流量变动(不管现金流量变动可能性的大小)前后均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的,企业仍需评估或有事项的性质。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直接相关,且合同现金流量的变动方向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方向相同,则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不直接相关(如利率随企业达到合同约定的碳减排量而下调约定基点的贷款),则仅当在所有可能的合同情景下,其合同现金流量与具有相同合同条款、但不包含该或有特征的金融工具所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不存在显著差异时,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通过定性评估作出上述判断,在其他情况下则可能需要进行定量评估。如果经很少或不经分析就能清晰地判断合同现金流量不存在显著差异,则企业无需进行详细评估。 2)披露。 对于受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变动不直接相关的或有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影响、导致合同现金流量金额发生变动的合同条款,企业应披露对或有事项性质的定性描述、由这些合同条款导致的合同现金流量可能发生变动的定量信息(如可能发生变动的范围)、包含这些合同条款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和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 企业应当按类别披露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上述信息。企业应当考虑披露的详细程度、适当的汇总或分解水平,以及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需要额外的解释以评估所披露的量化信息。 (5)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企业应当至少按类别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及其在报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项目等作进一步披露。其中,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和与报告期末持有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应当分别披露。企业还应披露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计入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的转出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28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陆宏达、王婕、杨流江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顾大伟,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宏达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总裁工作报告》。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0933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7,907,792,595.89元,利润总额-173,271,789.6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822,112.2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3,842,120.0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859,722.07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545,426,460.8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286,315,633.38元。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562,483,132.00股,2025年每股收益-0.20 元,2025年末每股净资产7.62元。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0933号),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58,065.2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03,383,593.68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况和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发生如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6)。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作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长短期借款余额为42.12亿元,资产负债率59.35%,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为73.73亿元。为满足2026年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资金,以及固定资产、长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计划公司2026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金融机构长短期融资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亿元,2026年末合并融资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亿元,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0亿元,全年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8%以内,融资主体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光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国光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广东国光智能机器人装备有限公司、国光电子(江西)有限公司、国光电子(越南)有限公司。 同意授权由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组成的融资与经营领导小组在上述计划内审批公司的各个单项计划,并向各金融机构具体办理各项融资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事项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一定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7)。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近年来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的总规模根据未来24个月的销售、采购、融资情况进行滚动跟踪,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以外币销售、采购、融资为基础计算,且不超过该等销售、采购、融资额之和。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8)。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是以出口为主的企业,存在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为提高公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财务收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向金融机构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业务,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并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开展有关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9)。 12.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20)。 13.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21)。 14.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向参股公司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销售音箱及部件、提供委托开发服务、采购原材料,向股东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IT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2)。 关联董事陆宏达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5.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422.18 万元,明细如下表: ■ 说明如下: (1)应收款项:2025年,公司结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约3,221.53万元。 (2)存货:2025年,公司结合客户未来订单需求情况、账龄等,对存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约36.73万元。 (3)固定资产:2025年,公司结合未来订单情况、相关资产的通用性,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601.32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2025年,公司基于评估机构对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的不动产评估结果,该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0元,对该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约4,636.0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3)。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是议案17生效的前提。 1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婕女士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议案16生效为前提。 18.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就股东回报事宜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6年4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6年4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相关文件。 20.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相关文件。 21.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相关文件。 22.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关于修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相关文件。 23.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相关文件。 24.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关于修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6年4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相关文件。 25.《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参与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4)。 2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提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陆宏达先生、王婕女士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4)。 2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杨流江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内审部经理一职。董事会拟聘任崔伟梁先生为内审部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崔伟梁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经查询,崔伟梁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崔伟梁简历:崔伟梁,中国国籍,1985年生,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曾任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昆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负责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审计主管,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8.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9.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将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修改章程等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30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董事同意推举由王婕董事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婕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婕女士简历如下: 王婕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人力资源总监。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女,中共党员,湖南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专业合作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2年12月加入公司,曾任深圳九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风控总监,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基金部副总监,南粤名创证券投资基金公司风控总监。 王婕女士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40万股,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王婕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黄文同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文同先生的简历如下: 黄文同先生,公司现任副总裁。1971年出生,中国籍,男,本科学历。2024年8月加入公司。此前曾任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副总裁,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质量官,迪芬尼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制造总监,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厂长、质量部长等。 黄文同先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9万股,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黄文同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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