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一)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17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5年度,公司聚氨酯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7,505,822万元,石化系列产品和贸易实现销售收入8,420,381万元,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3,318,913万元。 ■ 注:以上销量为各系列产品产量对应的销售量,包含产品系列之间的内部使用量。销售收入包含贸易收入以及产品系列之间内部使用产生的收入。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1.聚氨酯系列产品 2025年,聚氨酯系列产品价格同比呈下降趋势。纯MDI产品:全年终端消费增速放缓,供应端产能增加,进口货源冲击市场,全年市场均价在18,500元/吨左右。聚合MDI产品:进口货源增量明显,整体市场价格呈下滑走势,全年市场均价在16,200元/吨左右。TDI产品:受关税影响,下游产业链外移,内需不振,市场均价在13,500元/吨左右。软泡聚醚产品:2025年家居行业内需低迷,出口增长,汽车行业产销量及出口量均有增长,但行业竞争加剧,聚醚全年市场均价在8,000元/吨左右。 2.石化系列产品 2025年全年来看,石化产品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涨少跌多。华东LLDPE膜级均价7,419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1.63%;华东苯乙烯均价7,471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8.89%;山东丙烯均价6,461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6.35%;山东正丁醇均价6,120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21.58%;华北丙烯酸均价6,573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3.58%;华北丙烯酸丁酯均价7,964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2.56%;山东NPG加氢法均价8,819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4.23%;山东丁二烯均价9,699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7.71%;山东MTBE均价5,243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7.60%。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1.纯苯 2025年,纯苯市场全年均价6,254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24.65%。 2.煤炭 2025年,5000大卡动力煤全年均价617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8.71%。 3.丙烷、丁烷、乙烷、石脑油 2025年,丙烷 CP 均价565美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7.38%;丁烷CP 均价546美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0.05%;乙烷MB均价187美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32.75%;石脑油MOPJ均价596美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1.55%。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18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6年一季度,公司聚氨酯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929,430万元,石化系列产品和贸易实现销售收入2,050,586万元,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034,479万元。 ■ 注:以上销量为各系列产品产量对应的销售量,包含产品系列之间的内部使用量。销售收入包含贸易收入以及产品系列之间内部使用产生的收入。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1.聚氨酯系列产品 2026年一季度,聚氨酯系列产品整体价格呈上涨趋势。纯MDI产品:一季度终端需求稳中向好,供应整体偏紧,一季度市场均价在20,000元/吨左右。聚合MDI产品:一季度冰冷行业出口超预期,国内市场需求稳健,一季度市场均价在15,500元/吨左右。TDI产品:一季度下游需求整体稳定,市场均价在15,800元/吨左右。软泡聚醚产品:一季度家居行业外贸持稳,汽车行业内销趋稳,出口增长,聚醚一季度市场均价在9,500元/吨左右。 2.石化系列产品 2026年一季度,山东丙烯均价6,981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山东MTBE均价5,598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3.90%;山东正丁醇均价6,725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4.87%;华北丙烯酸均价7,430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1.45%;华北丙烯酸丁酯均价8,812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4.61%;山东NPG加氢法均价7,572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27.73%;华东苯乙烯均价8,430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0.25%;华东LLDPE膜级均价7,325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0.35%;华东乙烯法PVC均价5,415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2.48%。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1.纯苯 2026年一季度,纯苯均价6,416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3.74%。 2.煤炭 2026年一季度,5000大卡动力煤均价638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0.31%。 3.丙烷、丁烷、乙烷、石脑油 2026年一季度,丙烷 CP 均价538美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3.92%;丁烷CP 均价533美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3.33%;乙烷MB均价174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4.04%;石脑油MOPJ均价720美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9.39%。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19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3,797,362,490.2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30,471,62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13,089,532.5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499,979,551.4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413,069,083.9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23%。剩余未分配利润59,884,272,957.7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主要分红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20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辉华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于鲁克先生,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解彦峰先生,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等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0万元,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全球布局的具有国际化背景的审计服务机构,已接受公司股东委托对公司实施了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该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用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2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通过本项议案;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股东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会上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房屋及土地租赁等业务,2025年实际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万华河海新能源发展(烟台)有限公司,曾用名:河海新能源发展(烟台)有限公司,原为万华化学的联营公司,公司持有河海新能源发展(烟台)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有高管在其母公司担任董事,2026年1月万华化学对其增资,持股比例增至70%,河海新能源发展(烟台)有限公司成为控股子公司。 注2:受行业影响,万华生态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家装材料需求下降,采购量不及预期。 2026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房屋及土地租赁等业务,2026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实业”) 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77号26层 法定代表人:吕洪杰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制鞋材料、钢材、木材、水泥、普通机械及配件、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不含鞭炮)、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洗涤剂、电瓶用液、煤炭的批发,场地、设备、设施租赁、仓储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煤炭、煤化工、节能建材、生态板行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2、万华生态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星火街5号 法定代表人:郭兴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联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公司有高管在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化工路51号 法定代表人:石敏 注册资本:17,6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4、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联营公司(公司持有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50%股权,公司有高管在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注册地址:烟台开发区大季家西港区内 法定代表人:李立民 注册资本:119,8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国际船舶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原油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国丰集团控制 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增群 注册资本:99,247.798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6、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国丰集团控制 注册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注册资本:85,705.7183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国丰集团控制 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 法定代表人:方正基 注册资本:134,072.7007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通信设备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 8、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国丰集团控制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金都路6号 法定代表人:孙爱国 注册资本:1,08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节能、工业节能、空调节能、供冷、供热、冷热电、智能建筑领域的产品研发、工程安装、技术咨询、运营服务,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监控终端设备、智能通讯终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安装、技术咨询,远程监控平台、企业管理平台、云平台的研发、技术服务、维护、租赁服务,能源管理,能耗检测与评估,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以自有资金对供冷供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投资和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和金融担保等金融业务)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 9、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联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45%股权,公司有高管在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坝陵化工园清平河片区(庙前镇清平河村4组) 法定代表人:许进冲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提供劳务、向其采购低压原水以及其为公司提供租赁服务,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合同。 2、公司与万华生态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MDI产品以及化工助剂,公司与其之间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价格执行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3、公司与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电、蒸汽、无机化学原料以及接受其提供的劳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4、公司与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提供劳务,以及其在港区内为公司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合同,合同中价格执行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5、公司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MDI产品、电、蒸汽以及公司向其提供租赁服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6、公司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PM产品,向其采购备品备件。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7、公司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设备并接受其为公司提供的劳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8、公司与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自动控制仪表等设备。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9、公司与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膜材料等产品并提供劳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正常、持续的生产经营,公司与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土地及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均为受地域的限制,发生关联交易不可避免。 公司与万华生态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产品或劳务购销业务,只要其持续经营,与其发生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认为该议案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廖增太、寇光武、华卫琦、郭兴田、王浩、齐贵山、王清春)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时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股东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26-22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万华化学(新加坡)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国际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能源有限公司、BorsodChemZrt、万华化学(宁夏)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四川)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蓬莱)贸易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电池产业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烟台万陆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万陆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巨力化学有限公司、万华环保科技(蓬莱)有限公司、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远安兴华磷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兴华硅材料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巨力能源有限公司、远安兴华矿业有限公司。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实际担保额合计为449.29亿元,其中为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359.87亿元,为参股公司实际担保额为2.74亿元,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28.68亿元,子公司为其母公司实际担保额为58亿元。 ● 2026年担保计划:公司最高合同担保额为835.16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70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参股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76,8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6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24,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BorsodChemZrt.为母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5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25年实际担保情况 (一)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临 2025-027 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批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合同总额不超过703.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359.87亿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公司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临 2025-027 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批准,公司同意对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22,500万元;公司同意对远安兴华磷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16,7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远安兴华磷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4,900万元;公司同意对远安兴华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远安兴华矿业有限公司未有实际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实际担保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临 2025-027 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批准,公司同意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63.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28.68亿元。 单位:万元 ■ (四)BorsodChemZrt.对母公司实际担保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临 2025-027 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批准,公司同意BorsodChemZrt.为母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5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子公司对其母公司实际担保额为58亿元。 单位:万元 ■ 二、2026年担保计划 因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贷款授信提供信用支持,根据公司2025年担保实际情况及未来融资计划和业务需求,现拟定2026年担保计划如下:公司最高合同担保额为835.16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70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参股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76,8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6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24,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BorsodChemZrt.为母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5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严格控制担保额,确保2026年12月31日的担保额不超过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单户子企业担保额不超过自身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60%。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提供的反担保为先决条件。 (二)公司为参股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2026年公司拟按出资比例对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远安兴华磷化工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最高合同额为45,000万元、2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增对湖北兴华硅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7,3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不超过公司分别对三家参股公司的出资额与享有的净资产。 单位:万元 ■ 备注: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以被担保企业自身的反担保为先决条件。 (三)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允许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5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允许新疆巨力化学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巨力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和新疆巨力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末净资产分别为207.4亿元、25.8亿元,上述担保均低于其净资产的60%。 单位:万元 ■ (四)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允许铜陵万桥矿业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对其参股公司远安兴华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24,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不超过公司对参股公司的出资额与享有的净资产。 单位:万元 ■ 备注: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以被担保企业自身的反担保为先决条件。 (五)BorsodChemZrt.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BorsodChemZrt.为母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合同额为5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BorsodChem Zrt.2025年末净资产为125.8亿元,上述担保低于其净资产的60%。 单位:万元 ■ 三、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具体关系如下: ■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万华化学(新加坡)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成立,公司主营以化工产品为主的国际贸易经营,收集商业信息,提供商务咨询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金4,000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009,124万元,总负债3,625,888万元,净资产383,236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36,688万元,净利润13,276万元。 2.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国际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成立,公司主营以化工产品为主的国际贸易经营,收集商业信息等,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42,886万元,总负债529,134万元,净资产113,752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168万元。 3.被担保人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成立,公司主营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塑料制品、新型陶瓷材料、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石墨及碳素制品、电子专用材料、食品添加剂、机械设备、耐火材料、煤炭及制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金2,2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43,417万元,总负债3,013,189万元,净资产30,228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85,550万元,净利润7,455万元。 4.被担保人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成立,公司主营化工产品、专用化学品等产品销售及货物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金150,628.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87,824万元,总负债830,573万元,净资产157,251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72,925万元,净利润969万元。 5.被担保人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成立,公司主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工业盐、机械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消防器材、劳保用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非金属制品、建筑材料、防腐防火保温材料、电子产品、汽车、包装材料的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招标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流信息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公司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60,453万元,总负债648,630万元,净资产11,823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5,398万元,净利润1,540万元。 6.被担保人万华化学集团能源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成立,公司主营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售电服务,节能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污水处理,公司注册资本金21,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361万元,总负债2,419万元,净资产21,942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56万元,净利润213万元。 7.被担保人BorsodChemZrt.为我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PVC、烧碱、盐酸等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的销售;土地房屋租赁、技术、咨询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金40,89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49,939万元,总负债1,391,536万元,净资产1,258,403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74,865万元,净利润-82,473万元。 8.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宁夏)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成立,公司主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公司注册资本金17,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3,085万元,总负债42,097万元,净资产40,988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715万元,净利润19,440万元。 9.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成立,公司主营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技术服务推广等,公司注册资本金22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82,224万元,总负债979,780万元,净资产102,444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09,029万元,净利润-42,826万元。 10.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四川)销售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成立,公司主营化学品批发;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不含危化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煤炭、工业盐、建筑材料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金2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799万元,总负债805万元,净资产2,994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708万元,净利润397万元。 11.被担保人万华化学集团(蓬莱)贸易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成立,公司主营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煤炭及制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的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化品),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0,017万元,总负债158,925万元,净资产1,092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8,250万元,净利润92万元。 12.被担保人万华化学(烟台)电池产业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成立,公司主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司注册资本18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60,808万元,总负债1,346,185万元,净资产114,623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84,144万元,净利润-27,707万元。 13.被担保人烟台万陆实业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2022年6月24日成立,公司主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技术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9,199万元,总负债59,657万元,净资产19,542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36万元,净利润-359万元。 14.被担保人四川万陆实业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成立,公司主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公司注册资本金4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4,713万元,总负债176,818万元,净资产27,895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2,446万元,净利润-5,016万元。 15.被担保人新疆巨力化学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于2010年8月5日成立,公司主营危化品生产、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危险废物经营,发电、输电、供(配)电业务,公司注册资本金28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25,254万元,总负债367,328万元,净资产257,926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4,807万元,净利润-18,330万元。 16.被担保人万华环保科技(蓬莱)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成立,公司主营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公司注册资本金25,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3,280万元,总负债98,780万元,净资产24,500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90万元,净利润-499万元。 17.被担保人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我司联营企业,于2023年1月3日成立,公司主营业务为湿法净化磷酸,以及以净化磷酸为基础开发生产的新能源电池用材料及电子级磷酸、食品及药用磷酸盐、新型阻燃剂及高档化肥产品等,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5,523万元,总负债108,283万元,净资产67,240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21万元,净利润-808万元。 18.被担保人远安兴华磷化工有限公司,为我司联营企业,于2024年7月22日成立,公司围绕有机磷阻燃剂系列产品规划了相关产品建设方案,包括BDP有机磷阻燃剂、特种有机磷阻燃剂、三氯氧磷等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25,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4,885万元,总负债19,950万元,净资产14,935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5万元。 19.被担保人湖北兴华硅材料有限公司,为我司联营企业,于2025年6月19日成立,公司主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化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化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214万元,总负债203万元,净资产10,011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94万元,净利润11万元。 20.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宁波)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0年7月8日成立,公司主营包括煤炭、不燃气体、易燃气体、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等的批发;产品技术服务,产品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77,031万元,总负债1,565,001万元,净资产312,030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27,842万元,净利润81,012万元。 21.被担保人新疆巨力能源有限公司,为新疆巨力化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成立,公司主营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等,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470万元,总负债9,443万元,净资产5,027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3,107万元,净利润22万元。 22.被担保人远安兴华矿业有限公司,为我司联营企业,于2024年4月24日成立,公司主要为取得磷矿探矿权以及未来开发事宜而设立;为股东搭建磷矿开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平台,公司注册资本金7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0,059万元,总负债76万元,净资产69,983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重要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对其担保能够降低其资金使用成本;且被担保方是公司产业链重要组成部分,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整体风险可控,对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通过委派管理人员,可以及时掌握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如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23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拟修改经营范围,增加“危险化学品仓储”,并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章程修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最终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24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利用期纸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险,子公司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可以及时掌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但具体交易中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利用期纸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险,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万华化学(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万华科化国际石化(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化公司”)及万华化学(烟台)电池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池公司”)、宝思德化学公司(以下简称“宝思德公司”或“BC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资金来源及交易金额 子公司均以自有资金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内,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内,由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应的额度审批。 (三)交易概况及交易方式 ■ 新加坡公司和宝思德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方式是商品掉期合约,商品掉期合约是交易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间内相互交换他们认为具有等价经济价值的现金流。电池公司和科化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方式为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四)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自董事会批准生效后,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期纸货交易,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本次关于子公司开展期纸货套期保值业务经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子公司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可以及时掌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减少原材料采购及销售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但具体交易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形势、利率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当期纸货市场价格波动与公司预期不一致时,公司子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场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期纸货交易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子公司在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纸货交易信息,或发生其他内部控制不当等情形将可能导致期纸货交易产生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子公司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子公司严格按照合法合规、审慎稳健、风险可控的原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建立覆盖交易前、中、后的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机制。每年初,制定年度套保计划,明确年度保证金额度、可投资品种等。公司子公司严格遵循套保逻辑,确保所有交易策略与实货敞口匹配。交易前实施深度研究,综合分析宏观经济、产业供需、政策法规、国际市场,制定包含交易目的、标的、策略、风险阈值及应急预案的详细方案。交易中通过实时监控系统动态跟踪风险敞口,确保交易执行节奏与敞口相匹配,运用压力测试、VaR模型评估极端市场情景下的潜在损失,并在触及预设阈值时迅速启动止损或调仓等应急响应,常态化进行止盈止损提示。交易后定期复盘,评估策略执行与风控措施有效性,提炼经验教训并持续优化研究分析、方案制定及监控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2、严格控制用于期纸货套保业务的资金总量,保证金额度须在公司管理层批准的额度内运行,保证金合理计划,基于持仓规模、市场波动率及交易所保证金要求,科学预测和规划保证金需求。 3、配备符合业务需求、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的交易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及通讯设施。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子公司对期纸货交易业务决策与审批程序、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及内部报告程序、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公司子公司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避免产生操作风险。 5、紧密跟踪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期货、衍生品及套保新规,及时解读核心要点;通过内部培训向业务、风控、财务及决策层传导政策变化,确保全员合规。动态评估现有套保策略与风控流程的适用性,依据法规及市场变化审慎调整优化。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可以及时掌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同时,期纸货具有价格发现功能,通过参与期纸货市场,能够对未来价格形成一定的认识和预判,便于尽早做出正确业务决策。通过参与期纸货市场与经纪商交换信息,可以更高效更及时地获取一手市场信息,供实货及期纸货决策使用。与此同时,公司内控制度完备,通过建立事前审批机制、明确最大持仓等核心指标进行风险管控,同时实时监控市场走势,有效保障期纸货业务风险可控。子公司开展期纸货交易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25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学”、“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锻造一体化竞争优势 万华化学始终以“化学,让生活更美好”为企业使命,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深化变革,提升公司的运营质量。 2026年,公司将围绕“提质增效”的管理主题,继续做强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深化国际化布局增强全球竞争力,以全球视角配置资源和营销策略,长期主义布局全球营销网络,完善全球技术服务体系,赋能海外潜力市场。强化集团化经营思维,促进各业务板块产销协同、资源高效联动,加快人工智能赋能生产与管理升级,持续深化精准激励与组织变革,全面提升运营效率与组织活力。 公司将通过优化管理、技术创新、流程再造与资源重组,系统提升投资、产品、服务与管理的质量,同时提高运营效率与经济效益。面对外部不确定性加剧与内部管理挑战,公司将通过“管理向经营转变”“高速度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外延式扩张向内涵集约式发展转变”,提高发展质量、运营质量、管理质量,实现效率、效益双增加,持续锻造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创新理念,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6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巩固聚氨酯、石化等现有领域优势的同时,依托顶尖人才与研发平台,聚焦新能源、新材料、营养健康等研发方向,攻坚新一代磷酸铁锂开发与产业化,推动高端聚烯烃技术迭代,探索 “AI + 材料研发” 新模式,加速成果转化,以技术突破打造产业新优势。 万华化学电池材料产业作为公司第二主业与新质生产力核心载体,已构建以磷酸铁锂产业链为核心,覆盖石墨负极、钠电正负极材料及NMP、PAA、PVDF、EC等电芯化学品的全矩阵布局,推动材料连续化制造与工艺革新,引领行业向高端化、低碳化跃迁,以海阳、莱州低碳电力产业园为新起点,全力打造“风-光-储-网-产”一体化发展新模式,构建最具技术、规模、效益优势的现代化电池材料产业典范。 针对公司石化业务领域,秉承“合作成长、分享共赢”理念,创新整合产业链,积极引进外资推动生产要素的全球性流动和优化资源配置,不断优化产业生态,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积极回报股东,推进质量价值双增长 万华化学长期以来致力于成为负责任的公众公司,秉持稳健分红策略,持续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已达502亿元,该金额为公司累计股权融资金额的17倍。2025年,公司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资本结构,提升了公司股东价值。 2026年,公司将继续根据《万华化学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承诺,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按照公司的战略规划在相关领域继续加大项目投资,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四、坚持规范运作,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接。 2026年,万华化学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发放的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确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和水平,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为公司创造价值,并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追索、递延支付等支付机制。 五、强化ESG管理,构建绿色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ESG理念深度融入企业战略与运营之中,不断深化可持续发展治理能力,促进各相关方的积极参与,致力于构建绿色、和谐、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与运营优化,竭力降低自身业务对于气候、环境与资源的影响,并将携手合作伙伴,持续推动价值链降碳。公司承诺将不晚于2030年实现碳达峰,力争于2048年实现碳中和,通过电力零碳化、能源低碳化、创新减碳化,持续推动全产业链低碳发展。为切实保障公司双碳目标的实现,助力绿色低碳转型进程稳步迈进,公司科学谋划并确立中长期低碳发展核心战略。一方面,依托产业布局的科学统筹,实现碳排放的精准平衡;另一方面,在新项目立项环节实施碳排放的严苛审查机制,从源头筑牢碳排放管控防线。 六、传递公司价值,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公司将持续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以及参加券商机构组织的策略会等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吸引更多的长期股东投资公司,与公司共同成长。 公司将持续评估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方案所涉及的公司经营策略、发展规划及相关预测等前瞻性陈述,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26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1号,烟台金海岸希尔顿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部分公告已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另需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公司地址:烟台市开发区三亚路3号 邮政编码:264006 联系人:李立民 肖明华 联系电话:0535一3031588 邮箱:stocks@whchem.com 传真:0535一3388222转91588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