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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6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2026年5月11日下午15:00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邮政编码:315191 联系电话:0574-8784 1061 传 真:0574-8783 1133 联 系 人:肖亚军 先生、唐佑明 先生 (三)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6-02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4,385.26万元,主要系计提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以及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后,对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88.24万元和资产减值损失2,197.02万元,合计计提4,385.26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88.24万元,主要因2025年度公司对尚未收回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搬迁补偿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460.02万元,以及2025年度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对应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增加所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收到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支付的五笔搬迁补偿款合计5,105.00万元,剩余搬迁补偿款3,120.03万元尚未收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未收回的搬迁补偿款3,120.03万元全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其中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460.02万元。有关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搬迁补偿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5日、2024年8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21-056、(临)2022-001、(临)2022-090、2023-056、2024-046、2024-057、2025-105。 (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197.0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值,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2025年度存货跌价损失2,204.51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4,385.26万元,主要系计提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准备所致。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出具了此次计提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编号:2026-02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其主要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大为,199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0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章颖鹏,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文锋,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天健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190万元,与上年持平。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等确定天健事务所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出具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该事务所历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确定其具体报酬。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6-02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4月20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5.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相关事宜;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汇资金的收付、融资等业务,为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货币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三)业务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仅以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二)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6-01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2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90,219.00万元(其中本次担保项下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担保总额已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4.04%,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正常发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320,000.00万元,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 注:1、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均未提供担保。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320,0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后三年内,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7581428540 成立日期:2004年7月9日 法定代表人:闫增儿 注册资本:15,200万元 住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二大道16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用于各类汽车、摩托车、家电、电动工具的粉末冶金制品及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 (2)股权结构 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07624743412 成立日期:2004年6月8日 法定代表人:闫增儿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住所:山西省临猗县华晋大道16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粉末冶金各类零部件;粉末冶金用模具的制造及机械加工;自营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2)股权结构 ■ 3、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7378376XB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9日 法定代表人:闫增儿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36号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汽车零件、高效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制品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 (2)股权结构 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4AUHA9P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闫增儿 注册资本:5,600万元 住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越大路2666号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制品、汽车零件、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2)股权结构 ■ 5、南京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608954849W 成立日期:1995年2月7日 法定代表人:闫增儿 注册资本:6,500万元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高科七路7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模具销售 (2)股权结构 南京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72276474XE 成立日期:2000年9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刘宁凯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88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 (2)股权结构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551775304E 成立日期:2010年3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刘宁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146号2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货物进出口。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股权结构 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山西东睦磁电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97MA7XF5HY1Q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刘宁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山西省运城市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楚仁路6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磁性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2)股权结构 山西东睦磁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6316158106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9日 法定代表人:郭灵光 注册资本:8,797.6275万元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998号 经营范围: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的设计、开发、制造;新型复合材料、特种陶瓷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产品的设计、开发;粉末冶金粉体材料的开发;精密零件的设计、开发(除专控);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模具设计;金属粉末注射成型模具加工、批发;自动化设备设计、开发及批发 (2)股权结构 ■ 10、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79533263L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郭灵光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路5号3栋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陶瓷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通信产品、计算机及其零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加工、销售、租赁;汽车配件及其零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加工和销售;与以上产品相关的专用设备、工装模具、原辅材料及生产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咨询服务;软件设计、销售、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房屋租赁 (2)股权结构 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1、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91MA21L8GL17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9日 法定代表人:郭灵光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池西路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增材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2)股权结构 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经审计的2025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将另行公告并披露具体信息。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权限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为年度担保预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320,000.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219.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6.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且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6-02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完成的经营业绩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除领取6万元/年的津贴外,再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津贴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评定。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监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 2025年6月2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董监高2025年度薪酬总额为1,404.6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二、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其中董事长2026年度薪酬不超过240.00万元。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所有非独立董事每年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除领取上述非独立董事津贴外,再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津贴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评定。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年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 (四)其他 1、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给与实报实销;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确认。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委员多田昌弘作为关联方已回避表决,同时会议还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委员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确认。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朱志荣、多田昌弘、芦德宝和郭灵光作为关联方已回避表决,同时董事会还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6-02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该关联交易事项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影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同该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是公允的,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具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1)根据自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睦金属”)、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金广投资”)相互开展为对方提供原材料、模具、租赁、粉末冶金制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经常性交易,其中公司2026年度拟继续委托睦金属直接从日本采购材料、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睦金属和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睦龙东莞”)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模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继续向宁波新金广投资采购原材料,并接受宁波新金广投资的委托,生产部分模具、粉末冶金产品和租赁;该等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2)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同该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是公允的,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3、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睦龙东莞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4,946.50万元;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宁波新金广投资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61,555.70万元。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郭灵光、多田昌弘、羽田锐治、山根裕也分别对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睦金属和宁波新金广投资及其关联方将分别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86.43万元,未超过2025年度预计金额11,170.00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超过3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主要原因为最终使用方的采购计划和使用计划有所调整,导致关联人对公司材料的采购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注2: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7,422.63万元,未超过2025年度预计金额65,500.00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超过3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主要原因为公司的采购计划和使用计划有所调整,导致对关联人的采购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2、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睦金属、宁波新金广投资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以上与关联方2026年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企业性质:境外企业 注册地址:日本国东京都町田市鹤间六丁目1番20号 法定代表人:羽田锐治 注册资本:日元9,040万元 经营范围:使用各种金属粉末成形品制造烧结合金及其销售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2025年财年末(2025年9月30日),睦金属总资产519.6亿日元,净资产359.8亿日元;2024~2025财年实现营业收31.71亿日元,净利润3.3亿日元。 2、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澳港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江贝村步步高大道 法定代表人:植木秀则 注册资本:2,435万港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塑胶制品、非金属制品模具及五金制品、汽车及办公设备用塑胶件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睦龙东莞总资产3,627.80万元,净资产1,468.88万元,营业收入6,718.45万元,净利润173.5万元。 3、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079203897J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C0293 法定代表人:庄小伟 注册资本:8,903.4956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投资咨询;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宁波新金广投资(母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63,813.52万元,净资产21,005.86万元,资产负债率67.08%,营业收入47,716.69万元。未经审计的宁波新金广投资(合并)营业收入81,954.45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睦金属持有公司65,467,200股股份,是公司的单一第一大股东,睦龙东莞是睦金属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睦金属、睦龙东莞均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宁波新金广投资由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和部分骨干人员投资成立,截至本公告日,宁波新金广投资除直接持有公司4.75%的股份外,还持有公司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29%的股权,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111,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0%)。宁波新金广投资与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盈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0万股)分别为公司不同时期设立的,涉及不同人员范围的员工持股平台,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3.0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认定,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宁波新金广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对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宁波新金广投资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做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2025年4月28日,公司与睦金属签订了《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双方按照该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在协议执行期间,未发生向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2、2024年5月24日,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签订《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双方按照该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在协议执行期间,未发生向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睦金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约定,公司与睦金属所发生交易价格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采购的材料、产品价格在相同条件下(相同规格、相同质量、相同运输距离等),不得高于睦金属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出售成品时,双方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约定,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所发生交易价格均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宁波新金广投资销售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价格在相同条件下(相同规格、相同质量、相同运输距离等),不得高于宁波新金广投资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向宁波新金广投资出售成品时,双方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委托睦金属直接从日本采购少量关键的日本产零件、粉末冶金制品,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原材料和模具,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交易双方资源优势互补。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宁波新金广投资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部分原料,并接受宁波新金广投资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模具。该等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反而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以及获得相应的技术支持等增值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供应稳定,维护核心利益,促进稳定健康地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都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1、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6-01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如公司2026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在2026年实施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2026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和分红上限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5,770,128.1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9,699,880.83元。 2026年1月6日,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睦金属”)、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广股份公司”)书面提议:在符合《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提议公司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0.10元人民币(含税)。如在上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睦金属和宁波金广股份提请公司就本项提议予以研究,据此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方案,分别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睦金属和宁波金广股份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1,383,4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9,415,043.1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35%。本次利润分配后,结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次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践行“聚粉末之力,创绿色未来”之使命,积极贯彻“新材料,新科技,新东睦”发展战略(简称“三新战略”),与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增强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获得感,综合考虑公司的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如公司2026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在2026年实施中期分红,具体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在符合《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 1、公司当期(2026年1月-6月)实现盈利,且截至最近一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的以前年度结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足够本次分配;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2026年中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0.10元人民币(含税),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在上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2026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和分红上限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和《关于提请授权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 (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财务状况、股东利益等影响因素,公司认为分配方案是合理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2026年中期分红需要满足相应前提条件下,方可按规划方案实施,具体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相关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6-01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有关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授权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三)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审议通过《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多田昌弘、羽田锐治、山根裕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郭灵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但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但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母公司2026年度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母公司2026年度新增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同时也为满足精益生产要求,董事会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技改投资项目并筹集相应的建设资金不超过65,000.00万元,根据市场、项目进展等情况分批实施;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技改投资总额内,内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投资额度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全体委员作为关联方,已全部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审议该事项时,由于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全部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朱志荣、多田昌弘、芦德宝、郭灵光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事项时,多田昌弘委员作为关联方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雷鸣、楼玉琦、岳振宏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法规和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组织制订和解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经总经理审批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财务数据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修订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郭灵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就报告期变动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持本次交易申请文件财务数据的有效性,公司协调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921号)、公司《审阅报告》(天健审〔2026〕7920号),同意将上述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郭灵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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