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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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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实施情况符合相关实际,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统计,公司2025年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商集团”)、直接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交投”)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339,076,343.80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8%,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1.06%,少于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预计数。因为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单个项目金额较大且业务承接具有不确定性,相关交易发生与前次预计存在差异。作为宁波本地均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公司与宁波交投及通商集团常年保持日常经营交易,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通商集团、宁波交投及其关联方2025年1月至12月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公司与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元
  ■
  因本公司属于地方国资控股平台下属公司,通商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关联方数量众多,为提升管控绩效,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相关法规对部分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进行了合并列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或政府定价的相关交易。鉴于公司主业为建筑施工业务,单个项目往往涉及金额较大,公司关联方中不少公司相关业务在本地市场占有率较高,考虑到公司及关联方业务拓展,相关交易预计额相对较高,本次预计与上年预计基本持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关联方2025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关交易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6-02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469号B座2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订《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8:30-17:00。
  5、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469号B座22楼证券与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469号B座22楼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李长春 周思伊
  联系电话:0574-87066873
  传真:0574-87888090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6-020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浙江科信”)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的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2年7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浙江宁波,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827号0649幢201-220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罗国芳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科信共有合伙人2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80人,其中2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浙江科信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7,23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480.6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50万元。
  浙江科信共承担了4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主要行业有:土木工程建筑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审计收费总额4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科信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661.31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浙江科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励孝红,现任浙江科信合伙人,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宁波建工(601789)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潘舜乔,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宁波建工(601789)、宁波精达(603088)、海天精工(601882)及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尤晨帆,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宁波建工(601789)、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浙江科信为公司提供的2026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暂定为人民币190万元,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合计暂定人民币240万元。2026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收费较上年度增长20%以上,主要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审计工作量增加。
  如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发生变化,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层依据市场原则及具体工作量在合理水平内调整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浙江科信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浙江科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配备的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证书,认为该事务所能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符合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交审议聘任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该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6-02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
  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于2025年4月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方案中的相关工作。现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进行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经营稳健发展
  2025年,公司始终坚持稳中求进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做强做优建筑总承包主业,努力聚拓建筑工业化发展,推动公司价值能力保持增长。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完成相应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市场监管机构变更登记事宜。重组后,公司正式切入交通强国建设主赛道,资产规模与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2025年度,公司资产总额320.38亿元,净资产51.1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14.67亿元,实现净利润2.5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亿元。公司坚持科技赋能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业务向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公司截止2025年底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3家,省级技术中心3家,博士后工作站3个,院士工作站1个。
  2026年,公司将在大力拓展市场业务的基础上,科学统筹规模与效益的关系,由高增速向高质量深度转型。一是做强资质优势,依托全牌照资质体系拓展业务、协同发力,提升高端项目承揽能力。二是深化“走出去”布局,巩固本土市场,加快拓展市外、省外市场。三是加快模式转型,由施工总承包向“投资+”、“投建运维一体化”延伸,打造城市建设综合服务商。公司立足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窗口期,将把“向新求变”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抓手,重点在数字化、智能建造、绿色低碳三方面持续发力。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回报,始终履行为股东创造价值、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责任与义务,努力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2025年,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86,798,59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8,679,859.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的35.25%。
  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完善分红决策与管理机制,坚守稳健经营、长期发展的战略导向,在保障自身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充分兼顾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将科学统筹经营布局、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内在平衡,以持续稳健的经营业绩为支撑,坚持实施稳定、连续、可预期的现金分红政策,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通过不断夯实价值创造基础,着力提升股东长期投资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信任感与归属感,与全体股东共享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成果。
  三、注重股东沟通,有效传递价值
  2025年,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公司经营成果,2025年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借助投资者专线、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投资者网上交流等多渠道、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及时解答投资者疑问,认真接待投资者及调研机构的来访等方式加强其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与资本市场的常态化对接及高效沟通,不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对外公告可读性,助力投资者全面、清晰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实况。通过常态化举办投资者交流、策略研讨、业绩说明会等活动,构建多层次、高效率的互动机制;及时响应投资者热线及上证e互动、电子邮箱、投资者专线等各类咨询,主动倾听、精准回应投资者关切与诉求,持续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切实向市场传递企业内在价值与发展信心。
  四、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2025年,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和高效治理双轮驱动,持续提升水平。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上市公司合规运作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宁波建工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多方面展现公司积极投身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公司积极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等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年度内修订完成公司《章程》及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切实加强公司合规运作与内控建设
  2026年,公司将紧密跟进监管政策最新导向,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健全内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经营运作规范性与重大决策科学化水平。持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充分彰显其专业能力与独立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与运行效能。统筹整合日常审计、内控督查、纪检监察等多维监督资源,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与潜在风险隐患,深化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筑牢企业治理的坚实防线。加快构建全域覆盖、全流程闭环的风险防控机制,全面增强风险预判、应对与管控能力,为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履职工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组织机构和经营业务相互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2025年,公司积极组织“关键少数”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类培训,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新国九条”文件精神,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上述“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规范意识。公司“关键少数”通过董事会委员会、独立董事等有效履职,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承诺履行等核心重点领域,实施多层级多维度监督。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常态化沟通联络,密切跟踪相关承诺履行进度,不断强化其责任担当与诚信履约意识。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及时传导法规政策与监管最新动态,引导其知规守规、依规履职,共同保障公司规范高效运行。此外,公司将持续跟踪资本市场新规、监管导向及投资者反馈,第一时间向董事会及管理层传递重要信息,为科学决策与合规经营提供有力支撑。
  六、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系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方案实施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6-01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非控股子公司。
  ● 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30.20亿元。
  ●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公司在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日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的银行授信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1.银行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宁波建工母公司拟安排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银行贷款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余额拟不超过150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3.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事项
  公司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4.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孙)公司担保事项
  (1)预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29.2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87.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1.80亿元。
  (2)预计对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其中:对非控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授信和担保事项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在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授权总担保金额329.20亿元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并表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并表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并表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并表子公司使用;如在批准期间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发生新设立或新收购子公司的,在总担保额度内调剂额度比例并在年度内循环使用,具体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预计的总担保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有关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在未来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除宁波甬科交通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参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偿付能力有充分了解,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宁波甬科交通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该公司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份额内的共同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担保事项审议及办理程序规范,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公司对担保数额的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同意将公司2026年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的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94,129.10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13.74%。其中: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余额为549,905.85万元,全部为对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7.42%;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44,223.25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6.31%,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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