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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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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融资安排以及长远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43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4、6-17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10、12、13、17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2、13、17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传真:(010)85172628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28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主要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部分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存货和应收债权款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95,835.92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计提48,730.31万元,应收债权款项按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7,105.61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1、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公司存货进行评估。根据估值结果,公司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规定,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可以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选择单项计算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北京潭柘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潭柘兴业公司”)回收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公司对上述公司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公司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于2025年度通过收购将上海礼仕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礼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现持股比例100%),在购买日,公司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结算处理,并根据估值确定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针对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公司确认结算损失,并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及原因
  2025年末,公司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状况,结合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对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锦悦府、岚山、西华府及倬郡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数据系各项目公司单体报表计提数。
  2、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及原因
  潭柘兴业公司的项目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域,所在区域销售出现降价现象。2025年末,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潭柘兴业公司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其账面债务情况,确定公司对潭柘兴业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842.71万元。
  上海礼仕本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在购买日对上海礼仕的相关债权债务进行结算,根据估值,公司对上海礼仕的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对低于部分确认结算损失,确定公司对上海礼仕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8,262.9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存货和应收债权款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95,835.92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95,835.9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29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6,451,222.43元,扣除永续融资产品利息258,611,722.2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475,062,944.66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30,428,906.80元,扣除永续融资产品利息258,611,722.23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89,040,629.03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25年度母公司扣除永续融资产品利息后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25年度母公司扣除永续融资产品利息后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公司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三、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整体环境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34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以严格控制风险为原则,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受托方为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五)投资期限
  本事项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并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以严格控制风险为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监控。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收益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额外增加公司财务负担。公司通过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38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润德”)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借款利率参考公司融资成本予以确定(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京投润德业务发展,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京投润德新增财务资助额度。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财务资助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京投润德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京投润德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向京投润德提供财务资助39,866.44万元,2026年1-2月向京投润德提供财务资助43,868.00万元,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京投润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
  (四)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
  成立时间:1981年2月10日
  注册资本:20,506,571.41万元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及其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经协商,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京投公司不再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债权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本金不超过100,000万元
  3、借款利率:年利率参考公司融资成本,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借款利率,利息按年支付,利随本清
  4、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
  5、担保方式: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京投润德尚未签订借款协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资金安排,与相关方签署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公司拟向京投润德提供的新增财务资助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33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含全资)。
  ● 本次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5亿元的担保(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预计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预测,2026年度公司拟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全资子公司拟计划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
  (二)担保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本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润德”)
  法定代表人:邱诚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7HB7PL5L
  成立时间:2022年02月10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红松园16号3层307室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北熙区施工人员临时办公生活区施工暂设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京投润德60%股权,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京投润德4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投润德总资产1,916,564.56万元,负债总额1,908,188.72万元,净资产8,375.84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473,515.89万元,净利润14,143.66万元。(已经审计)
  2、鄂尔多斯市泽瑞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玉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5528110718
  成立时间:2010年03月17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兴胜路130号泰悦府12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兴胜路130号泰悦府12号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90.69%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鄂尔多斯公司总资产73,357.75万元,负债总额217,106.19万元,净资产-143,748.44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1.76万元。(已经审计)
  3、上海礼仕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礼仕”)
  法定代表人:顾荻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NE6A
  成立时间:2017年03月10日
  注册资本:58,525.821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嵩山路88号1层1室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嵩山路88号3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酒类经营【分支机构经营】;洗浴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健身休闲活动【分支机构经营】;洗染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复印【分支机构经营】;停车场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礼仕总资产195,769.69万元,负债总额252,626.06万元,净资产-56,856.37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1,694.84万元,净利润-1,059.18万元。(已经审计)
  4、宁波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房产”)
  法定代表人:谢雪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725991
  成立时间:1992年08月07日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海曙区中山东路238号
  主要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车轿街69号恒泰大厦604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室内外装修,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联房产总资产6,990.33万元,负债总额2,491.62万元,净资产4,498.71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1,105.72万元,净利润67.65万元。(已经审计)
  5、京投发展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管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BW2PF19W
  成立时间:2022年07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京潭中路7号院11号楼1层101-10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京潭中路7号院12号楼10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游乐园服务;体育竞赛组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票务代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酒店管理;健身休闲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场所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商管公司总资产3,258.98万元,负债总额2,119.97万元,净资产1,139.01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3,513.02万元,净利润11.10万元。(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有关担保事项尚需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机构在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主要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助于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方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提请股东会在本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818,089.26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33.1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043,589.26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82.58%;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923,5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8.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39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灜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4,925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以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兴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兴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9,450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以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兴檀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兴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上述借款期限均不超过5年,不计收利息。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展期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京投灜德、京投兴海及京投兴檀业务发展,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上述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
  ■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财务资助展期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主要是为了满足京投灜德、京投兴海及京投兴檀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备注:2025年6月30日、7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京投灜德注册资本拟变更为85,000万元。截至目前,京投灜德尚未实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
  备注:2025年6月30日、7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京投兴海注册资本拟变更为137,000万元。截至目前,京投兴海尚未实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兴檀及控股子公司京投灜德、京投兴海资信状况均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向京投灜德提供财务资助26,500万元;向京投兴海提供财务资助14,450万元;向京投兴檀提供财务资助展期19,040万元。上述子公司均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京投灜德、京投兴海、京投兴檀均为公司子公司(含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京投灜德51%股权、持有京投兴海51%股权、持有京投兴檀100%股权。
  (四)京投灜德及京投兴海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
  成立时间:1981年2月10日
  注册资本:20,506,571.41万元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及其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经协商,就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京投公司不再向京投灜德及京投兴海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京投瀛德
  1、协议各方
  债权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
  2、借款展期金额:本金不超过404,925万元
  3、借款利率:不计息
  4、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
  5、担保方式: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京投灜德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资金安排,将与相关方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二)京投兴海
  1、协议各方
  债权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京投兴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2、借款展期金额:本金不超过99,450万元
  3、借款利率:不计息
  4、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
  5、担保方式: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京投兴海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资金安排,将与相关方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三)京投兴檀
  1、协议各方
  债权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京投兴檀房地产有限公司
  2、借款展期金额:本金不超过80,000万元
  3、借款利率:不计息
  4、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
  5、担保方式: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京投兴檀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资金安排,将与相关方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展期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含全资)经营发展,本次公司拟向京投灜德、京投兴海及京投兴檀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35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39人,注册会计师1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1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孟庆卓,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2:高天琪,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炜,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3年已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9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6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系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年报审计覆盖范围增加及审计工作量相应提升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9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6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37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2亿元,期限5年,借款利率以双方签署相关协议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下浮90BP为准。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5年1月-2025年12月,京投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366,8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余额3,529,745.59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京投公司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2亿元,期限5年,借款利率以双方签署相关协议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下浮90BP为准,利率调整频次为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随市场LPR利率进行一次调整,半年付息,到期还本。同时,公司将以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资产抵押等方式作为担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介绍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注册资本:20,506,571.41万元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5,356.48亿元、净资产3,015.17亿元;2024 年1-12月营业收入4.15亿元、净利润30.67亿元。(经审计,母公司报表口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5,737.22亿元、净资产3,216.66亿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3.34亿元、净利润16.11亿元。(未经审计,母公司报表口径)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委托人(或贷款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2亿元。
  (三)借款期限
  自借款之日起5年。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以双方签署相关协议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下浮90BP为准,并执行浮动利率,利率调整频次为“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随市场LPR利率进行调整”。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京投公司尚未签订借款协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资金安排与相关方签署本次借款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主要系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有助于增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保障。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同意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事项。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是基于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本次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2025年12月,京投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366,8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余额3,529,745.59万元。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42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发行永续债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发行永续债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21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进行永续债融资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本次公司进行永续债融资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永续债融资工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披露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47)。
  本次永续债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首期融资金额8.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续债融资进展的公告》(临2025-056)。
  鉴于本次永续债融资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永续债融资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将本次永续债融资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24个月。
  除上述延长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永续债融资方案及授权事项保持不变。本次延长永续债融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永续债融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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