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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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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676.86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643.74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争取早日消除未弥补亏损,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设备集成供应商,主要从事智能生产线的规划、研发、设计、装配、调试集成、销售、服务一体的交钥匙工程。目前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汽车行业,覆盖新能源汽车和传统燃油车,下游客户主要为整车厂、零部件厂等。
  公司深耕汽车智能装备制造业二十余年,以工艺规划、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在内的多项关键自主核心技术为支撑,形成以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柔性化、绿色化成套大型智能生产线为主体,产品设计管理、生产数据采集、物料管理、生产工艺、计划管理等生产制造软件作为配套的产品服务体系,助力客户实现高精度、高效率、高柔性、高稳定性生产,为我国汽车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汽车领域动力总成部分,包含智能化产线与设备、智能制造软件产品与服务。智能化产线与设备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及传统燃油车智能装备。
  公司已开发具身智能设备业务及电力储能装备业务,包含提供具身智能机器人及应用方案、电力传输与存储生产装配设备。
  2.1 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领域
  (1)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
  公司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主要包括动力锂电池模组PACK生产线、电芯绝缘喷涂生产线、电芯生产、测试设备及智能仓储物流生产线,具有产品类型全面、技术先进、交付周期短的优势。公司目前列属锂电模组PACK智能生产线领域第一梯队。
  在固态电池前沿方向,公司提前进行了工艺装备技术储备。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固态电池生产制造关键设备一一新型电池叠片机设备成功交付,正式投入量产阶段,能实现单片稳定效率0.5s/pcs,具备多规格产品兼容特性,采用机构模块化设计以提升柔性化和灵活性水平,整体良率可达99.5%,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公司获得了行业主流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锂电池智能生产及物流线产品已经获取沃尔沃、比亚迪、上汽通用、一汽大众、华晨宝马、长安汽车等整车制造厂商和孚能科技、亿纬锂能等电池厂商的订单。
  (2)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
  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包括定子生产线、转子生产线、电控装配线、电驱装配线。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提供扁线电机定子线、转子线、合装线以及测试线整体解决方案的设备供应商,在价值量最大、技术最复杂的扁线电机定子装配线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目前,公司扁线电机智能生产线在专有技术、产品性能、交付经验等方面均已达世界领先水平,逐步实现高端装备的进口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攻克了线成型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难点,研发出用于扁线电机定子制造的柔性折弯线成型设备,对比原模具成型技术路线具备更高兼容性,仅需调整控制参数即可实现多种线型快速切换,能够支持Hairpin、I-PIN、X-PIN、Mini-PIN 等所有主流线型,实现多种混线生产,配方一键快速切换,无需额外模具投入,极大降低换产成本,并大幅提升生产效率与柔性化水平。
  目前公司已获得Stellantis、上汽通用、沃尔沃、长安福特、威睿、索恩格、舜驱、小鹏、理想、印度马恒达和越南VinFast等客户认可,积累了良好的行业影响力。
  (3)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
  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包括混合动力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和混合动力变速箱智能装配线。公司掌握了FlexCell柔性制造单元、机器人视觉检测技术、自动拧紧技术以及测量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有效节省客户设备投资和占地空间,保证混合动力总成装配的高品质和一致性。此外,公司通过运用设备智能诊断技术,在设备出现故障之前即对设备进行预警和维护,可以满足产线各设备的预测性维护需求,保证产线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开动率。
  公司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承接原有在传统燃油车发动机、变速箱智能装配线的技术经验,在行业内具有突出优势,技术成熟度高,产品稳定性好,在国内主要发展高端市场,是国内少有的可以与各国际工业巨头展开直接竞争的设备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与赛力斯合作,为其提供的“战略级”增程器总装线项目,该项目创新性地采用了"模块化抽屉"结构设计,将整个生产过程划分为多个独立但高效协同的工段,能兼容客户多型号增程器总成的柔性生产,同时降低停线成本。欧美市场对混动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公司历史已承接包括上汽通用、长安福特、理想汽车、一汽等客户订单,交付经验丰富,在欧美混动新增投资中具备更高的综合竞争力。
  2.2 传统燃油车智能装备领域
  传统燃油车智能装配线主要包括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及变速箱智能装配线,公司起步较早,借助不断积累的技术优势,技术成熟度高,产品稳定性好,产品与技术覆盖面广,主要发展高端市场,是少有的可以与各国际工业巨头展开直接竞争的设备供应商。
  客户包括北京奔驰、华晨宝马、大众汽车、上汽通用、康明斯、卡特彼勒、潍柴动力、长安福特、采埃孚、麦格纳、中国重汽等。
  2.3 其他智能装备
  公司产品还包括缓速器装配线、测试台、具身智能设备及应用方案、电力储能生产装配设备等其他智能装备。
  2.4 智能制造软件产品与服务
  公司20余年为汽车行业提供咨询服务、大规模自动化生产设备、信息化系统等一体化解决方案,历史服务客户均为奔驰、宝马、通用等顶级车厂,积累了诸多对汽车行业研发、生产、运维、管理全流程的观察、经验与数据,公司也从单机设备厂商成长为国内动力总成领域装备制造业龙头,积累了大量的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经验。
  公司子公司豪森软件及豪森智源以满足行业需求为出发点,以定制化为宗旨,研发出满足国内特定环境下工业企业所需求的产品,为客户提供多种实现AI与场景相融合的软件产品,如HSMOM制造运行管理平台、HS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HS智能化设计系统,豪森软件联合哈尔滨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深耕核心技术攻坚,于近期正式推出新一代国产化信创PLM系统一一NextPLM,助力客户进行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及内部管理。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汽车生产制造“软硬结合”一体化的制造解决方案、智能化产线及设备和软件产品与服务,获得营业收入及利润。
  2.销售及定价模式
  公司面对的客户主要为汽车整车厂商和动力总成厂商及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核心部件厂商。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和客户议标的方式获得项目订单,与客户签订合同后,按照客户要求和合同条款为客户设计、制造智能生产线。
  公司分别在美国、印度、德国、匈牙利设立了海外子公司,采取独立经营或与母公司协同经营的方式开拓客户市场。豪森智源、豪森软件子公司设有独立的经营团队负责生产制造软件产品与服务的市场经营。
  3.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非标定制化产品,需结合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公司研发方向结合行业技术发展需求与自身业务需求,一方面通过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对工艺技术的深入理解不断自主立项投入研发,另一方面在执行客户项目的过程中,结合项目需求进行研发。
  公司设立豪森智能研究院,形成“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制,致力于打造行业领先的汽车核心零部件装备生产线研究中心。该研究院聚焦于基础技术、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颠覆性技术等的研究与应用,全面构建涵盖多个科学技术领域的工业智能制造产业创新体系,形成一套完整的智能制造与数智化核心技术矩阵。
  4.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应用于汽车领域的智能生产线,属于非标定制化产品。公司项目管理部门针对客户的每个项目订单实施项目管理,通过公司自研的HSPLM对智能装备研发设计环节的计划、质量、物料等领域进行管理,运用公司自研的ERP信息系统对生产制造环节进行资源配置,对计划工期等领域进行管理,实现全程追踪项目的进度和执行情况,并由质量管理部门控制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对每个具体项目,公司计划管理部门将根据合同条款制定项目总计划,由各个项目执行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组执行项目计划。项目组将项目计划按时间节点确认作业计划,将项目计划分解至项目组各个模块的团队乃至各个项目组员工。
  ■
  5.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承接项目订单和生产安排的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根据项目需求节点和供货周期制定。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外购件和定制加工件。
  对外购件的采购,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订单,经过询比价流程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签订采购合同进而进入供货流程;对于定制加工件的采购,采购部门根据生产所需加工件的定制图纸向定制加工件供应商定制采购,通过比较加工价格、工期并确认加工厂商按图纸和工艺要求加工的能力确定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后持续追踪外协件的加工进度,最终完成入库。此外,公司部分加工工艺需要通过外协厂商处理,主要为金属表面处理和热处理等,公司综合考量供应商的生产加工能力和运输距离等选择合适的外协处理厂商。
  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形成了供应商考核制度和供应商综合评估体系,定期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册。对于外购件和外协件,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检验程序和质量问题处理程序,确保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供应商完成供货后,公司采购的原材料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入库工作,完成货物清点、货单交接、货物检查、货物存放以及入账工作。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1公司行业分类的发展阶段
  公司是一家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设备集成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传统燃油车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及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等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智能生产线。根据《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一2017),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分类,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是国家当前重点扶持行业。
  汽车行业自动化水平在工业生产领域中一直处于领先水平。随着新能源车推广,产品及技术更新换代明显加快,汽车行业客户普遍面临大规模自动化产线投资使用年限大幅缩短,投资风险大的困境。部分工位为兼容柔性化需求,自动化解决方案成本过高,仍需手动或半自动化工位完成。由于具身智能具有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能力,可替代原有部分手工工位,兼容多种产品,降低原有产线内不同产品换型及产线更新换代的时间及成本,从而降低用工成本、管理成本及产线投资风险,解决行业自动化与柔性化不能兼得的痛点。具身智能为行业从自动化向智能化、柔性化转型注入了全新的机遇与潜能。整体工业生产系统也有望实现范式迭代一一从传统的自动化流水线,升级为以智能软件调度为核心的具身智能工作站与自主移动机器人协同模式。当前行业尚处于转型早期阶段,待未来具身智能技术进一步成熟并与生产场景深度融合,行业或将迎来快速爆发期。
  1.2行业基本特点及技术门槛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技术迭代更新快,技术综合性强,需综合机械设计、电气控制、数学、力学、光学、材料学、电子、计算机等诸多学科,融合智能制造技术、工业自动化技术、精密检测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数字化技术等多领域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壁垒。
  同时汽车制造作为当前自动化应用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对于生产节拍、精准度、自动化率及安全性等方面有严格的要求。高端装备集精密化、柔性化、智能化的各类先进制造技术于一体,要求对汽车行业的生产标准及主要工艺具有深刻的理解。汽车行业客户普遍对于产线设备供应商在技术水平、交付业绩、规模实力等方面有着严格的准入要求,技术门槛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汽车行业动力总成智能制造供应商,在传统能源领域长期维持龙头地位,并在新能源领域实现技术经验迁移及开发,走在行业前列。
  2.1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领域行业领先
  公司为传统能源汽车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变速箱智能装配线等动力总成领域行业龙头,客户均为国内外一流汽车生产厂商和汽车零部件厂商。公司是国内少数可以与各国际龙头企业展开直接竞争的企业,并且公司已开始在国际市场与国际龙头直接竞争,英国、乌兹别克斯坦、印度、摩洛哥等多个动力总成项目均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2.2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第一梯队
  公司自2015年开始进入新能源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领域,陆续承接了沃尔沃、上汽通用、一汽大众、孚能科技、亿纬锂能等国内外客户的锂电池模组PACK智能生产线订单及比亚迪锂电池相关仓储物流订单。
  目前公司的锂电池智能生产线形成了对圆柱电池、刀片电池、方形电池、软包电池的全领域覆盖,以及对CTM、MTP、CTP、LCTP、CTC、CTB等不同电池集成方式的装配技术的全类型覆盖,可以满足锂电池全领域、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模组PACK产线工艺需求,具有产品类型全面、技术先进、交付周期短的优势。
  公司目前列属锂电模组PACK及物流智能生产线领域第一梯队。
  2.3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行业领先
  在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可提供完整的扁线电机定子线、转子线、总装线和测试线一体化交钥匙工程服务的企业,形成较强的竞争壁垒。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10层扁线电机、X-Pin电机定子量产能力的装备制造企业。公司扁线电机智能生产线相比国内企业有一定的技术先发优势,其产品性能优于大部分国内企业;另一方面相比国外企业,公司拥有较强的本土化服务和价格优势,将推动国内逐步实现进口替代。
  2.4更懂汽车生产行业的智能制造软件及服务商
  公司20余年为汽车行业提供大规模生产制造装备,历史服务客户均为奔驰、宝马、通用等顶级汽车制造业企业,积累了诸多对汽车行业研发、生产、运维、管理全流程的观察、经验与数据,自身也从单机设备成长为国内动力总成领域装备制造业龙头,积累了大量的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经验。豪森软件及豪森智源两个软件子公司将上述经验、方法转化为软件成品,为客户提供NextPLM生命周期管理系统、HSMES生产管理系统、HSMOM制造运行管理平台等软件产品,助力客户进行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及内部管理。相关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发动机、变速箱、驱动电机、锂电池模组PACK等产线中。
  2.5具身智能设备应用及装备先行者
  公司前沿性布局具身智能设备研究,目前可提供各类具身智能机器人应用解决方案。
  公司联合多家头部汽车行业客户、人形机器人本体厂商、人工智能研究机构、科研院所等进行合作研发。公司为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具身智能系列评估规范》的核心参编单位、获选人形机器人场景应用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具身智能应用解决方案已经融合进入上汽通用等汽车行业头部客户生产车间,可符合现有产线节拍、安全、人机工程等实际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获取日内瓦国际发明银奖、具身智能机器人场景拓展先锋奖等多个奖项,为行业先行者。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3.1全球贸易博弈进入新阶段,欧美电动化战略调整
  2025年全球制造业在剧烈波动。中美经贸关系从上半年的极限施压走向下半年的管控博弈,美国一度将对华商品关税提升至峰值,并出台严苛的出口管制措施,但最终双方达成共识,暂停部分对等关税及严苛规则,为紧张局势降温。公司积极与客户就美国项目进行沟通,共同消化承担新增成本。为应对日趋多变的国际形势,公司一方面严格海外订单承揽决策机制流程,一方面不断加强海外子公司建设,提升当地能力。
  受电动汽车普及速度放缓和政策转变等因素影响,欧美传统汽车制造商正大幅缩减甚至取消此前雄心勃勃的电动汽车发展计划。福特、通用、斯特兰蒂斯等均取消了电动车领域的部分投资,计提大额减值。大众、保时捷、奔驰等推迟了电动车项目进度,转向混合动力等更灵活路线,造成欧美市场电动化转型订单不及预期,为规避单一市场、单一行业波动影响,公司借助原有业务与技术,积极拓展业务边界,向电力领域战略转型。依托深厚的技术积淀,公司先后承接了多个互感器生产装备、氢储装备、飞轮机械储能装备及锂电电化学储能设备订单,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报告期内,与电力行业相关的新签订单已突破1亿元。
  3.2工业具身智能进厂打工,打通最后一公里
  工业具身智能在2025年迎来了从“进场”到“进厂”的转型,行业开始聚焦在真实生产环境中解决实际问题。优必选、智元机器人等头部企业获得超亿元工业场景订单,应用场景迅速拓展至汽车装配、物料搬运等核心制造环节。近期,公司S速智序列搬运机器人在上汽通用“电芯自动化上料”项目上应用落地,在智元人形机器人本体基础上以搬运场景为核心,以工业级标准实现了“感知-决策-执行”智能闭环,破解了人工作业枯燥、混线柔性制造复杂等痛点,实现了不同规格电芯的抓取路径自动规划技术,最终达成了多规格电芯柔性生产。
  具身智能技术的发展,为行业从自动化向智能化、柔性化转型注入了全新的机遇与潜能。整体工业生产系统也有望实现范式迭代一一从传统的自动化流水线,升级为以智能软件调度为核心的具身智能工作站与自主移动机器人协同模式。公司将从“设备集成商”向“专用工业具身智能机器人及场景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
  3.3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储能系统集成再创新
  根据Global Market Insights预测,中国储能市场规模将从2024年的223.3亿美元增长至2034年的2.45万亿美元,2025年至2034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预计达25.4%。随着风电和光伏在能源结构中占比不断提升,对高效储能系统以应对能源间歇性的需求愈发迫切。政府通过补贴与激励政策,加快了储能技术在电网级、住宅及商业等多领域的部署。随着风电光伏装机占比不断提升,人工智能算力布局不断提升对电力的需求,强制配储已向价值配储转型,国家能源局明确要求构网型储能渗透率突破30%,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头部企业竞相发布基于500Ah+电芯的储能系统等大容量电芯。公司基于原有锂电池模组Pack、电池测试及氢燃料电池业务经验及技术,向储能等电力方向进行多元化拓展,在氢储、机械储能装备及电化学储能领域均已有标杆项目,报告期内,相关的新签订单已突破1亿元。
  3.4固态电池产业化、商业化加速
  报告期内,国家八部门将固态电池列为重点攻关方向,工信部启动60亿元研发专项,各地也纷纷出台支持政策。在技术层面,清华大学、中科院物理所等科研团队取得多项关键突破,性能参数不断刷新,梅赛德斯-奔驰搭载全固态电池的EQS路测真实续航超1200公里,奇瑞展示了能量密度高达600Wh/kg的全固态电池模组,固态电池产业化进程不断加速。同时,固态电池商业化也在加速推广,广汽建成国内首条大容量全固态电池产线,中创新航完成430Wh/kg全固态电池产线建设。
  在固态电池前沿方向,公司提前进行了工艺装备技术储备。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电池叠片机设备成功交付,正式投入量产阶段,是固态电池生产制造的关键设备,能实现单片稳定效率0.5s/pcs,具备多规格产品兼容特性,采用机构模块化设计大幅提升柔性化和灵活性水平,整体良率可达99.5%,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5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德熙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对2025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张令荣、陈文铭、王岩的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赞成6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持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独立董事张令荣先生、陈文铭先生、王岩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会上向股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管理层对2025年经营情况和2026年经营计划的分析、讨论,公司总经理董德熙先生编制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一一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0,239,078.6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6,768,607.0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未来资金投入需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后,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5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持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关联董事董德熙、张继周、董博、杨宁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等规定,参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CASS-ESG5.0)》等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写,公司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情况,预计2026年度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除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外,根据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商品销售,原材料及设备采购,软件及技术采购,加工等服务采购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开展中相互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对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围绕聚焦主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特制定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优化经营、规范治理、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回报投资者,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进行了修订。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2026年4月修订)》。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并审议相关议案。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2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订单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秉承“用卓越的产品与服务造福人类社会”的企业使命,继续不断深耕现有市场和开拓新市场,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订单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6年第一季度订单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传统燃油车领域订单包括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和变速箱智能装配线领域订单;新能源汽车领域订单包括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领域订单。
  注2:订单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3:上表所涉数据如有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针对已中标、未签订合同的订单,因涉及相关手续办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招标人就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所涉合同签署时间、履约安排、履约条款及最终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和收入确认政策对项目收入进行确认。
  2、以上项目受具体执行、实施进度等因素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部分合同存在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3、以上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不能直接推算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指标,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0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况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58,228.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公司结合2025年末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回款情况等信息,经综合评估与测试,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8,407.4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对截至报告期末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公司综合评估与测试,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49,821.2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58,228.63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58,228.6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相关金额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8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豪森智能”或“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340,117.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059,882.10元(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1月3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590,059,882.10元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83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9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8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009,661.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6,886,338.10元(以下简称“再融资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净额816,886,338.10元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0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2025年度,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投入首发募集资金项目金额604.87万元;其中新能源汽车用智能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454.87万元,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专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0.00万元;
  2)支付首发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0.06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60,053.74万元,2025年度使用首发募集资金604.87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首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9.0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度,本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投入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802.02万元;
  2)支付再融资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0.09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71,516.32万元,2025年度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1,802.02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账户余额为6,764.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周水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大连豪森瑞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瑞德”)为“新能源汽车用智能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与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作为共同一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豪森瑞德于2023年1月1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周水子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切实履行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周水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豪森润博智能装备常州有限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湖塘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豪森瑞德于2025年11月1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周水子支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切实履行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首发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28,307,795.56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已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已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用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999.17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已就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产品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豪森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豪森智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豪森智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豪森智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附表2《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表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
  附表2:
  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
  注1:公司新能源汽车用动力锂电池、驱动电机智能装备项目于2025年9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主要产品为动力锂电池、驱动电机智能装备。由于本项目产品收入确认以项目终验收为节点,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本期效益尚未体现。
  证券代码:688529证券简称:豪森智能公告编号:2026-009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情况,预计2026年度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5亿元。
  具体新增授信和担保的银行明细如下:
  ■
  担保对象豪森软件、豪森智源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均为80%,豪森软件、豪森智源少数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资产有限且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有困难,为了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并考虑到上述子公司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明显合理性和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将由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无需提供同比例担保。
  除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外,根据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商品销售,原材料及设备采购,软件及技术采购,加工等服务采购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开展中相互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此类担保系根据部分客户/供应商/交易方的要求提供,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等,不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此类担保未约定具体的担保债务金额,担保范围涵盖被担保的债务人在相关业务项下的付款义务及责任。此类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的使用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拟授权公司董德熙先生、于婷女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担保对象豪森软件、豪森智源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均为80%,豪森软件、豪森智源少数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资产有限且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有困难,为了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并考虑到上述子公司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明显合理性和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将由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无需提供同比例担保。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所属全部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之间、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表决结果及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将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3.12%、32.1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担保相关的诉讼。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或“致同所”)。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姜韬,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张一曲,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韩瑞红,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姜韬(项目合伙人)、张一曲(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瑞红(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未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未含税),合计105万元(未含税)。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及参照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29证券简称:豪森智能公告编号:2026-011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9号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针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豪森智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博通聚源实业有限公司、大连豪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连科融实业有限公司、大连尚瑞实业有限公司、董德熙、赵方灏、张继周、杨宁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5月11日16:00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szq@haosen.com.cn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11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6、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1日8:30-11:30,13:00-15:30;2026年5月12日8:30-10:30。
  (三)登记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9号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9号
  邮编:116036
  电话:0411-39516669
  传真:0411-39516670
  邮箱:hszq@haosen.com.cn
  联系人:孙艺峰、刘妍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7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0,239,078.6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6,768,607.06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未来资金投入需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所示:
  ■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0,239,078.6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6,768,607.06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6,437,420.39元,公司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88529 公司简称:豪森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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