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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4,362,2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秉承“以科技为依托,为客户提供优质岩土解决方案”的企业使命,以核心技术+核心材料为国家战略服务的发展方向,聚焦于核电、水利水电、港口及跨江跨海桥隧等关键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岩土工程服务,业务范围包含设计咨询、施工和材料销售,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领域、基础设施领域、环境与节能领域、新能源领域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服务。具体服务领域及说明如下表: ■ 1、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采用单一的专业施工承包模式,即根据客户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组织,完成施工任务。除此模式外,公司凭借在技术、品牌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更加侧重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经营模式。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是公司发挥自身的计算分析能力、专利、特有技术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结合业主的需求,提供设计方案或针对已有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并最终完成后续施工。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包括销售模式、采购模式以及生产模式,具体如下: (1)销售模式 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为参与招投标,根据发包人招标文件的发布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司商务中心、岩土各部及分公司,通过固定客户或是相关网站等信息渠道,广泛收集项目信息,经过分析和筛选,将自身具有竞争优势的项目确立为公司重点跟踪的信息;在获取项目信息后,公司核心团队与业主进行接洽,取得项目需求信息,并与相关人员交流相关工程技术和解决方案;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业主要求履行招投标手续,参与投标工作。 在投标过程中,公司会依据发包方发包的情况,组织商务中心、技术中心及相关的各岩土部门成立投标小组进行标书的编制工作,承揽岩土工程业务。 投标完成后,项目经营人员将随时跟踪投标状况,并在中标后及时获取中标通知书,商务中心将对项目进行立项,并组建项目部开始进行主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工作。主合同需经商务中心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签订,并交由财务部进行合同备案。 (2)采购模式 公司经营业务中的采购主要包括材料及劳务分包采购等。 公司注重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于混凝土、钢筋、水泥等成本较高,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材料,公司实行统一采购。在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中,从分包商的选择到施工质量把控上严格进行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分为施工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两部分。施工方案编制阶段,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地勘报告、设计图纸以及客户的要求等信息,以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公司完成类似项目的经验为依据,同时考虑质量、安全、造价、工期等因素,完成方案编制并履行项目方案的审批。 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验收三个步骤,具体根据工程地质情况和项目方案,为客户提供施工服务。在施工前由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勘察及技术准备,认真做好设计方案的核查工作,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编制项目计划成本、组织图纸会审。完成现场踏勘及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方案后,项目部负责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进场等工作。项目含有劳务分包的,项目部对劳务分包商进行现场交底,包括项目合同工程工期、质量要求、明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以及各单位、人员的责任划分。 现场施工过程中,在公司的管理下,项目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管理与实施,认真履行合同,完成施工方案的顺利实施,签署各项指令和文件,组织并主持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过程中,项目部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工程结算书等材料,进行自检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经监理、设计、业主签字盖章确认后,按合同约定,开展工程结算工作,同时将项目工程资料报公司存档。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化。 2、业绩驱动的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驱动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技术驱动: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导向,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快速推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通过核心设备和核心材料的联合创新及智能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技术壁垒,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市场的竞争优势。 市场驱动:公司始终坚持“悦人达己”的企业文化,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以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为己任,积极拓展客户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粘性。公司在地基与基础行业深耕近17年,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同时,在主要经营区域有优秀的供应商队伍为公司提供稳定的材料及劳务服务。公司依托上市公司背景、领先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取得了良好的口碑,为在全国及海外的业务开拓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管理驱动: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及内控体系,持续加强高效高质的组织绩效管理;继续强化升级激励机制,大大增强员工主观能动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从国内高等院校和优质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同时针对每个员工、每个岗位均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持续提升人员整体素质。管理模式的持续改进,激励机制的持续优化,团队能力的持续提升,有利于降本增效,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在市场的竞争实力。 3、公司融资情况 公司融资途径主要有银行贷款、票据等,均已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4、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 公司坚持“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贯彻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并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50430-2007标准的要求。公司一直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相关规定,从原材料采购到施工完成,质量控制贯穿整个项目施工过程。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5、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明确各级组织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人人参与安全工作”为原则,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情况,编写《安全管理手册》为日常安全工作指引,手册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流程,由安全生产组织结构保障体系、培训教育体系、各项管理制度体系、责任体系、监督检查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安全资金投入、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等架构而成。通过实施《安全管理手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风险分析,做到事前能预防,风险能掌控,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管理的同质化、标准化、规范化,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体系健康良好的运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6、公司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重点展开: (1)锚定国家战略,推动工程业务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新签订单合同金额为10.62亿元,在手订单合同金额为8.09亿元,同比增加28.87%。公司聚焦主业,依托“核心技术 + 核心材料”的双轮驱动优势,深度布局国家战略关键领域,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积极拓展核电、水利水电、港口、“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领域市场空间,蓄积发展势能。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运营建设,加强属地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提升本地化服务能力。公司与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流态固化土集约化采购合同,为公司核心材料在核电领域的首个集约化采购合同,覆盖太平岭、台山、招远、三澳、防城港5个核电项目。公司承接的金七门核电、徐圩核电、浙江某重点港口等国家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公司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二二”)、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希望在项目合作、资源共享、市场拓展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合作项目落地,共同探索行业发展新机遇,同时公司被中核二二授予“2025年度新锐突破奖”,并荣获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的合格供应商资质,获得向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岩土工程服务的认证,为未来在核电工程领域的深度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强化技术创新引领,筑牢核心竞争优势。公司以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基石,不断深化与高校、研究院所等的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协同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继续提升核心技术水平。通过设立“宋二祥工作室”、与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共建“岩土创新技术联合创新中心”,公司进一步完善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平台。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拥有专利322项,其中发明专利97项,实用新型专利225项。报告期内,公司主编的《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T 9258-2025)和参编的《建筑与市政基坑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技术标准》(T/CCES 63一2025) 已发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主编、参编71部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此外,公司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重点围绕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现代化水网、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四大方向系统推进。规划明确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部署,包括基本建成世界级港口群,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积极安全有序推进沿海核电建设,力争到 2030 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 1.1 亿千瓦左右,以及安全有序推进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建设等。同时,纲要提出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 “一带一路” 机制,深化基础设施 “硬联通”。一系列重大政策与工程部署,为岩土工程行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也为公司后续业务布局与市场拓展创造了良好的行业环境和机遇。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4.4 万亿元,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和自审自发试点,重点支持建设重大项目、置换隐性债务、消化政府拖欠账款等。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7550 亿元,安排 8000 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 “两重” 建设,分类提高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发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8000 亿元,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上述政策为岩土工程行业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与广阔市场空间,有利于行业持续发展。 2、周期性特点 岩土工程行业作为建筑业的分支,其发展依托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在经济较为景气的时期,需要工业建设的发展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经济不景气时期,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又是国家拉动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复苏常用的手段。因此,本行业抗经济波动能力较强。 3、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劣势 岩土工程行业所能处理的问题包括:各类建(构)筑物的基础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机场、铁路、港口码头、地铁、隧道等;资源回收利用,能源,历史结构物的保护和修缮,废弃物处理与污染问题,场地整治和环境改良,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风险减轻等。虽然国内大中型岩土工程类企业众多,但该行业如此大的覆盖范围,足以让技术实力突出、施工质量强、经营范围多样化的企业得到充分的发展。目前参与岩土工程施工服务市场竞争的企业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的岩土工程企业,拥有较好的施工资质、管理水平、技术实力及品牌知名度,有实力竞争国家重点及其他大中型岩土工程项目;二是小型岩土工程施工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偏小、技术水平较低,多数企业只能以价取胜,竞争激烈,毛利率水平较低。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多项权威奖项,并设立有宋二祥工作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拥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岩土工程设计甲级、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等一系列岩土工程领域必要的业务资质,是集总承包、专业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近年来公司不断进行研发投入,加强技术上的优势,相继申请了多项专利技术,并参与了我国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规范中与岩土工程相关的全部三本规范的编制工作,主编及参编了71部国家、行业标准及教材,奠定了公司在国内岩土工程施工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始终秉持以核心技术+核心材料为国家战略服务的企业定位,凭借自身技术优势、丰富项目经验和多年积累的品牌影响力,先后参与多项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目前,公司已成长为一家全国性布局、能够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岩土科技公司。但是,公司也面临一定的竞争压力,如建筑工程类央国企往往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项目等领域具有更强的竞争力;相对大型央国企融资成本较高且渠道较单一,也可能会对公司承揽重点项目和大型、特大型建筑项目造成一定资金压力障碍,从而对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生影响。 4、公司现有的行业资质 公司拥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资质、测绘乙级资质(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能够承接和完成各种规模大、周边环境复杂、技术要求高的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7日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股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并收到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11005813,发证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3、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17,465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出售,出售将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1月4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2025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4、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以上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以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7日通过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吴剑波、吴嘉希,独立董事申剑光、姚立杰、高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立建主持,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可参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2025年度公司任职独立董事陈涛、曾辉耀、申剑光、高强、姚立杰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武思宇、吴嘉希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孙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负责办理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每笔具体业务涉及的一切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与授信申请及授信项下各品种使用所涉及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同时,公司拟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信用减值及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再融资事项审议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授权的条件下,将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吴嘉希先生属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吴嘉希先生属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吴嘉希先生属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印章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8、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6,070,281.57元,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29,132.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876,746.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8,843,495.1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7,637,948.8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843,495.1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673,811,940.29元。 基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及未来发展所需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持续回报股东,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目前总股本174,362,2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6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51,530.4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1)2025年度拟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3,251,530.47 元; (2)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13,251,530.47 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5.82%。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注:上表中利润分配总额与当年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金额的差距,系实际分配时各股东分配金额四舍五入所致。 (二)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达94,035,189.0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96.48%。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年度公司结合行业特点、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供给和需求状况及对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满足后续项目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也更有利于实现对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公司资本公积充足,满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条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过去和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或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情况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未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76,132,300.72 元、人民币 308,723,696.06 元,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为9.20%、17.41%,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293,82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16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3,270.1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578.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691.35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入账后,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8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55,666.55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6,484.09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367.22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550.65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08.73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08.37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47.49万元,年末募集资金余额为941.4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68,470.19万元包含己支付尚需置换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78.84万元; 注2: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环境修复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5月1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涉及资金10,241.58万元及利息收入307.2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10月,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中国银行北京宋家庄支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情请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10.00万元(含1,11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且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使用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且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使用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报告期取得收益7.80万元,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930.00万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在建设期,无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并使用剩余10,241.58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包括租赁工程服务业务和环境修复业务所需要的施工设备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已使用上述募投项目剩余10,241.58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文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克东先生,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志英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4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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