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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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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60,4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上述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250,000.00元(含税)。具体详见《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综上,公司拟2025年度共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6.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0,650,000.00元(含税)。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近年来,全球经济复苏仍存波折,增速放缓、地缘政治不确定性等外部因素交织影响,但依托电动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强劲内生动力,全球工业车辆市场整体保持稳健增长。据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机动工业车辆总销量延续上升趋势,中国市场持续领跑,发挥核心带动作用。全年国内机动工业车辆总销售量达145.18万台,较2024年增长12.94%;其中,国内市场销量90.68万台,同比增长12.64%,海外出口销量54.50万台,同比增长13.41%。自2009年起,我国工业车辆销量已连续十七年位居全球首位。
  在“双碳”战略持续推进、国内环保政策日趋完善的背景下,电池、电控、电机等电动化核心技术不断突破,电动叉车的经济性与可靠性稳步提升,替代内燃叉车的进程持续提速,2025年行业电动化趋势进一步深化,国内电动叉车(含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各类电动仓储叉车)销售量达113.19万台,同比增长19.61%。其中,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销量23.00万台,同比增长23.70%,在电动仓储叉车中,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销量3.53万台,同比增长18.77%;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销量86.66万台,同比增长18.61%。同期,内燃平衡重式叉车销量31.99万台,同比下降5.71%,行业在政策与市场双重驱动下,结构性调整态势持续深化。(注:数据来源于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伴随人力成本持续上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深入推进,传统人工物料搬运环节加速向自动化、智能化、高端化方向升级。仓储物流、电子商务、零售流通等下游行业,对高柔性、高效率的物流自动化设备需求愈发迫切。在智慧物流、智能制造、智能仓储等领域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工业车辆与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的融合不断深化,具备无人化作业、智能调度、远程运维等功能的智能工业车辆,已然成为行业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的核心方向。公司始终紧抓行业智能化升级机遇,持续加大在智能叉车、AGV及锂电池叉车领域的研发投入,筑牢技术与产品优势。
  总体而言,2025年工业车辆行业绿色化、电动化转型进程持续加快,智能化转型步入深度融合阶段,行业正朝着高效、清洁、智能的方向稳步演进。
  公司是一家深耕物料搬运领域十余载的全球化高新技术企业,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产品驱动发展、创新引领变革,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的一站式物料移动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形成覆盖叉车、数智物流解决方案及核心零部件等配套延伸的多元业务体系,其中叉车板块拥有四大系列百余种规格,数智物流板块构建了产品、模式、系统三层智能化生态,延伸业务涵盖储能、零部件、铸造及航空地面设备等领域,全板块研发与生产能力行业领先,实现从设备制造到智能管理、从售后服务到多元产业协同的全链路布局。
  (一)叉车板块
  公司叉车产品涵盖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Class I)、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Class II)、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Class III)及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lass V)四大系列,形成从轻型搬运到重型装卸、从室内仓储到户外作业的全场景覆盖能力,以多元化产品矩阵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1、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Class I)
  /在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领域,公司主打电动平衡重叉车与油改电叉车两大品类。前者以锂电池为动力,兼具环保、低噪与强劲动力的优势;后者基于坚固的内燃车底盘打造,在保证出色耐用性的同时大幅降低使用与维护成本。二者均适用于多场景、多工况的搬运装卸作业。
  ■
  2、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Class II)
  针对仓储场景高效作业需求,公司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系列涵盖电动拣选车、前移式叉车两大品类,产品整体运行安全可靠、操控灵活便捷,可精准适配商超仓储、工业仓储等多类仓储场景的复杂作业工况。其中,电动拣选车具备精准的速度控制与转向性能,采用高强度结构设计,承载能力强、整体稳定性高,全方位保障作业人员操作安全,广泛适用于高位货架货物存取、狭窄通道作业等场景;前移式叉车性能稳定、作业高效,兼顾优异的操作与维护体验,操作便捷、日常维护简单,其独特的门架前移设计,可灵活适配低、中、高不同高度货架仓储环境,最大作业高度可达12米,能高效完成各类物料堆垛作业。
  /3、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Class III)
  ■
  公司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主要包括电动搬运车与电动堆高车,聚焦轻型仓储、短距离搬运堆垛场景,产品灵活高效、稳定可靠,全面满足室内密集仓储作业需求。
  电动搬运车机身紧凑、自重轻便,操控灵活安全,可在狭窄通道内顺畅作业;动力系统节能环保、续航持久、维护简便,使用成本更低,能够支撑高强度连续作业,广泛适用于工厂、仓库、商超及新零售等场景,可依托平台或托盘实现物料快速转运,同时具备良好的爬坡适应能力。
  电动堆高车采用专用驱动与液压系统,可靠性高、作业效率突出,具备动力强劲、运行平稳、能耗较低等优势,操作简单、维护便捷且安全性能优异。产品集成堆垛与搬运功能,可在极小空间内作业,特别适合工厂、仓库等场景下有堆高需求的短距离作业,可配合平台或托盘实现高效物料装卸与堆垛处理。
  4、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lass V)
  ■
  4、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lass V)
  公司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搭载高性能发动机与先进核心部件系统,动力输出强劲,整机运行稳定可靠。产品爬坡能力突出、路面适应性强,可轻松应对户外各类复杂工况,集堆垛、搬运、牵引等多功能于一体,广泛适用于物流园区、工厂厂区等户外场景,可高效完成大吨位物料的装卸与转运作业。
  ■
  (二)数智物流板块
  在全球产业智能化升级浪潮下,公司聚焦物料搬运领域核心痛点,通过产品级、模式级、系统级三层协同布局,构建“技术赋能+价值共生”的智能物料搬运生态,在提升自身运营效率的同时,形成覆盖企业运营与产业链协同的多维价值闭环。
  1、产品级:以自动化升级优化劳动力配置与运营效能
  公司以产品级智能化推进点对点自动化升级,围绕劳动力优化核心需求,兼顾运营效能提升与绿色低碳发展。通过自动化设备替代重复性、高强度人工搬运作业,有效降低人工操作安全风险,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同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将人力从基础搬运转向管理、运维等高附加值岗位,提升人力资源利用效率,助力产业人才结构升级。
  2、模式级:场景化解决方案赋能产业链协同升级
  基于转运、仓储、装卸、拣选四大核心作业模式,公司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场景痛点打造多样化场景化解决方案,重点解决客户用工紧张、管理效率不高、空间成本偏高等问题。通过定制化智能方案构建产业链共生价值网络,助力客户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综合成本,降低中小企业智能化转型门槛,推动行业整体协同升级。
  3、系统级:打通全链路数据流,构建管理大脑实现成本优化
  公司以系统级智能化打通全流程数据流,搭建具备统筹调度与决策支撑能力的智能管理中枢,依托DAS数字自动化系统精准解决物料管理痛点,深度优化运营成本。在数据层面,系统打通设备与场景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搬运、仓储、装卸、拣选全环节数据实时采集与协同流转,构建全过程数据链,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撑。在功能层面,DAS系统具备物料智能追踪、库存动态管理、资源优化调度等核心能力,有效解决传统物料管理账实不符、调度低效等问题。从应用价值来看,系统级智能化推动客户物料管理向精细化转型,通过数据驱动识别成本损耗节点,优化人力、空间及能源配置,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实现从设备自动化、场景精准化到管理智能化的全链路升级闭环。
  ■
  (三)延伸业务板块,构建协同产业生态
  依托主业积淀,公司在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持续深耕,构建覆盖全球、响应高效的专业化服务能力。通过搭建智能高效的全球售后服务体系,整合海量行业数据与服务经验,建成专业技术知识库,为全球客户提供7×24小时不间断专家级技术支持与售后保障,大幅提升问题响应速度与客户服务体验,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获得市场高度认可。
  /同时,公司积极延伸产业链布局,稳步拓展多元业务板块:储能(EP ENERGY)深耕锂电储能技术,提供储能系统、智能充电及智慧能源管理方案,既保障内部车辆动力供给,又助力客户实现低碳运营与降本增效;零部件(EP OEM PARTS)依托全链条制造与供应链优势,覆盖铸造、机加工、锂电核心件等品类,可提供跨行业定制化配套与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力铸造聚焦高端精密铸件研发生产,以先进工艺与全流程质量控制,为高端装备领域提供稳定可靠的基础零部件支撑;中力航空紧扣四型机场建设方向,布局全系列民航地面设备,产品已覆盖国内近20家机场和航司,并远销全球10多个国家,逐步形成专业化品牌影响力。
  ■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54亿元,同比增长10.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9亿元,同比增长2.24%。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
  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负责对中力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力股份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1、已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3.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最终协商的内容和方式执行。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批准确定。在授信额度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
  同时同意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2026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2301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在前述原有申请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8.20亿元,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
  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以下银行金融机构增加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情况报告如下:
  ■
  3、本次增加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2026年度公司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35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9.5801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
  2、中力航空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
  3、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
  4、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
  5、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
  ■
  6、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7、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
  8、E-P Equipment Europe BV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各方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是为了获取金融机构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运作效率,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业务和各项资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6,813.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8%;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35,593.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6%。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周 琦 胡伊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
  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1、已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3.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最终协商的内容和方式执行。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批准确定。在授信额度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
  同时同意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2026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2301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在前述原有申请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8.20亿元,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
  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以下银行金融机构增加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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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增加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2026年度公司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35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9.5801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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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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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力航空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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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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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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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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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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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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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E-P Equipment Europe 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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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各方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是为了获取金融机构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运作效率,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业务和各项资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6,813.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8%;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35,593.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6%。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5〕32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一、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二、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三、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四、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五、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上述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董事自公司领取固定津贴,与薪酬有所不同,不适用本制度中关于薪酬及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制度与公司战略目标相匹配,推动长期价值创造;
  (二)市场匹配原则:薪酬水平兼顾市场竞争力与公司承受能力;
  (三)绩效联动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贡献紧密挂钩;
  (四)风险约束原则:强化薪酬与风险责任的匹配,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五)合规透明原则:薪酬制度及执行依法合规、信息披露规范透明。
  第二章 管理架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薪酬制度的具体实施与日常管理。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第八条 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第九条 薪酬结构设置应当:
  (一)与市场发展相适应;
  (二)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三)与公司可持续发展、风险管理和合规要求相协调;
  (四)预留调整空间,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第十条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强度、市场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或季度发放。
  第十一条 绩效薪酬依据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发。
  第十二条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第四章 薪酬标准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决定,履职产生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所任职务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所任职务、承担责任及业绩贡献确定薪酬标准,具体按公司年度薪酬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薪酬标准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绩水平相匹配,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薪酬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下列因素适时调整薪酬体系:
  (一)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化;
  (二)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变动;
  (三)公司战略目标及组织架构调整;
  (四)个人岗位职责变动或职务任免;
  (五)通货膨胀水平及生活成本变化。
  第十八条 薪酬调整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公司建立薪酬水平市场对标机制,定期开展薪酬竞争力评估,确保薪酬体系的市场吸引力。
  第六章 风险约束与追索
  第二十条 公司建立薪酬风险约束机制,将风险管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二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财务造假、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或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第二十二条 因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对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重新考核,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追回已支付的相关薪酬。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条款如与届时有效规定相冲突,以届时有效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邮件、电话及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何金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0,400,000.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和《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津贴,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津贴,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何金辉、廖发培、汪时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议案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和《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长安、程文明、周荷芳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北路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区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金辉、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湖州中提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8:30-11:30
  登记地点: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2-5333958
  联系传真:0572-5333958
  联系人:廖发培、吴碧青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4-21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8,606,741.0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59,046,541.0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本期以股本的50%为限计提法定盈余公积0.0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0,400,000.00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25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53)。
  综上,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60,650,000.00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指标如下:
  ■
  注:公司于2024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表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并方:湖北中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被合并方:湖北中力液压有限公司
  ● 审议程序: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再生资源”)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液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公司将通过中力再生资源吸收合并中力液压的方式将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整合。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力再生资源存续经营,中力液压将依法注销。中力液压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中力再生资源依法承继。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中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8月9日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何金辉
  5、注册地:老河口市李楼镇朱楼村村委会办公楼103房间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2MA4F1RCJ90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中力再生资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力再生资源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025.2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7,349.06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323.86万元;2025年,中力再生资源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603.7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25.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中力液压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3年8月17日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何金辉
  5、注册地: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光化大道339号(住所申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2MACUQNBP5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泳加工;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淬火加工;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中力液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力液压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50.6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63.65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3.04万元;2025年,中力液压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8.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方式
  本次合并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以中力再生资源为主体吸收合并中力液压,并承担中力液压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力再生资源存续经营,中力液压资产负债清理完毕后将被依法注销。
  (二)合并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三)合并手续办理
  1、中力再生资源和中力液压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2、中力再生资源和中力液压将依法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资产移交手续,税务、工商注销登记手续以及相关资产权属、资质的变更等手续。
  (四)其他程序安排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相关事宜,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推动公司湖北生产基地区域资源整合,深化协同效应,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高于银行活期利息,而且相对于股票投资风险较低。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评级R2以下低风险理财)。为更好地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券商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审查。同时,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并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充分调动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内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专门的董事薪酬,其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其他董事津贴保持不变。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为正常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鉴于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津贴,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日,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何金辉、廖发培、汪时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丽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林栋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其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定价。预计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含税)。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依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履约的资质和投资者保护的能力,有较高的独立性及诚信度;项目组成员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费用相对合理;并且上一年度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30号《关于同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5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2,700,472.6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819,527.32元。募集资金于2024年12月19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7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赎回的余额为125,000,000.00元;公司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1,328,569.83元(不包含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收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赎回的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其中,由于对应的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使用,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4904411610008)、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7585385002)、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0374592349)已于2025年注销,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议案通过后,部分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可利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23,662,336.26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09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年产30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100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目(一期)”、“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等。
  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议案》,均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时间进行调整,同时将公司“年产30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100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目(一期)”、“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调整至2025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分
  公司代码:603194 公司简称:中力股份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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