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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单位:元 ■ (四)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本年公司因处置固定资产,转销对应的固定资产减值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85,927,889.05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8,544,800.54元。 本期转销资产减值准备380,691,751.47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5,518,813.60元。 本期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0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元。 本期其他减少资产减值准备0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元。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汇率及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和交割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2.9亿美元(含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和权利金及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期权、人民币与其他外汇的掉期、离岸人民币期货和期权、外币对远期买卖、外币对掉期、外币对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 2.交易对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办理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汇率及利率市场波动风险 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汇率风险中性原则,聚焦降低风险敞口、降低波动性、锁定成本和收益,不盲目追求增值和正收益,不以主观的市场判断代替制度化的汇率风险管理。公司已进行常态化的多情形压力测试的方式,即在市场价格波动的5-7种情形下,监控被套保对象和外汇衍生品的合并估值变化(并非单纯只看衍生品浮动盈亏)。当市场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进行分析,并将存量业务的浮动盈亏情况等信息和对应处置方案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等公司管理层。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风险应对措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衍生品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公司审计风控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三)流动性和交割风险 供应商或客户违约风险,供应商无法按时发货,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或客户无法按时支付应付款,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进口业务稳定性较好,公司资金部门结合收付汇现金流情况和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价格及交割期间,提前做好资金计划,并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如被套保对象发生变化,将采用提前交割、掉期、展期交割、外汇期货等工具来灵活调整外汇衍生品整体头寸,实现外汇衍生品与所对冲的基础资产或负债总体匹配。 (四)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风险应对措施: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产品流动性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开展外汇风险对冲交易的合约为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或通过有资质的期货经纪公司参与的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市场合约。市场公开、透明,成交活跃,能够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践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指导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切实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于2025年3月8日披露《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并通过系统化战略部署与精准施策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根据专项行动倡议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和实施效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锚定“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战略愿景,围绕“环保、能源”两大主题,不断优化“能源贸易+能源实业”双轮驱动模式,紧抓“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的产业变革机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系统构建质量并举的高质量发展路径。通过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改革拓展价值新空间,着力实现经营效能与规模体量的协同跃升,全面巩固行业领先优势与发展韧性,为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5年以来,公司始终聚焦能源主业开展投资布局,以热电联产业务为基础横向扩展,同步加速新能源产业赛道突破。在热电联产板块,公司围绕热电联产、固废处置等方向进行项目开发,全力拓展并积极推进落地;在新能源板块,做好产业链协同与资源整合优化,着力打造新能源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助推新能源业务发展。 (一)做深做实能源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深耕能源行业,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及可持续发展。 在能源实业领域,公司深入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挖潜增效,通过精细化管理、科技创新驱动,不断提升热电联产和新能源业务成长空间,实现价值跃升。2025年,公司能源实业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1.21亿元,实现净利润5.06亿元。此外,公司成功推进收购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锅炉总容量480t/h,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8MW,作为湖州市南浔区中部唯一公共热源点,资产优质、区位稀缺。项目纳入后,公司在浙江省内运营的热电公司增至7家,进一步优化能源实业布局,扩大营收与利润规模;同时与存量项目形成资源协同、运营联动,推动经营效率与规模体量同步提升,持续巩固公司在能源实业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在能源贸易领域,公司不断深化供应链布局,推动煤炭贸易产业化,通过上下游延伸、区域拓展和业务模式优化创新等,有效提升产业链的弹性和韧性,提高经营质效。2025年,公司能源贸易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41.82亿元,实现净利润3.09亿元。 (二)落实产业协同一体化,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优化存量稳增长,内生外拓调结构,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方针,对内凭借现有产业链及资源优势,精研区域发展环境,凝聚区域协调发展合力,健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产业链融合发展,强化竞争优势;对外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同行业优秀企业建立战略合作,构建协同发展共同体,助力构建多元绿色低碳电源供给结构,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动能。 能源实业板块,公司聚焦综合能源服务,助力绿色低碳转型,通过园区综合供能、固废协同处置以及科研成果转化,深入挖掘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价值,推动下游客户向绿色生产方式转型。2025年,公司销售蒸汽873.19万吨,同比增长1.14%;总供电量147,403.55万千瓦时(其中光伏供电3,282.20万千瓦时、生物质供电31,276.05万千瓦时),同比减少4.11%;销售压缩空气330,979.00万m3,同比增长12.33%;处置污泥83.24万吨,同比增长7.52%;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此外,公司持续完善新能源业务布局,通过纵向产业合作生态化以及横向集成服务一体化,强化与新能源行业生态圈头部企业合作,以设计咨询、投资运营、采购建造为切入点打造一体化服务模式,构建新能源产业发展路径。 能源贸易板块,公司煤炭流通业务继续深化向供应链两端延伸的发展总基调,积极拓展与上下游伙伴的多元合作关系。2025年,煤炭销售量达6,430.47万吨,同比增长7.92%,实现逆市增长,公司煤炭流通供应链韧性进一步凸显。 二、信守分红承诺,增强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充分考虑当前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重大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下,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自公司 2021 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持续稳定现金分红,较好地践行了高质量发展回报投资者的理念。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024-2026年度公司每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40%。本规划的制定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旨在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 公司秉承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的发展理念,结合战略规划和运营实际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综合分析所处行业特点、股东投资回报要求、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2024年度公司每10股派发6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提升至45.32%,派发现金股利3.35亿元。2025年,公司进一步丰富股东回报方式、增加现金分红频次,2025年中期分红0.1元/股,派发现金0.56亿元;2025年年度拟分红0.37元/股,拟派发现金红利2.06亿元(含税),全年度现金分红(含拟分配的2025年年度现金分红)占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08%。公司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达17.69亿元(含拟分配的2025年年度现金分红),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达118.85%。 三、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创新驱动 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公司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通过不断强化创新工作顶层设计、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输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攻关战略产业关键技术为重点、以“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为抓手,加强数字赋能和规模化应用。2025年,公司共投入研发经费14,330.33万元,较上一年同期增长2.61%。 (一)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激发组织活力 一方面聚焦能力建设、优化组织体系,为创新提供组织保障,通过搭建与发展需求精准匹配的组织架构及多元化的培训体系,充分激发员工提升能力的自主性和可能性。另一方面,传承体制机制优势,以创新驱动为导向,大力鼓励自发创新。 目前,公司已构建起“一室、两站、三院、八中心”的创新平台体系:全省清洁能源转化与利用重点实验室攻关前沿技术,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创新站培养科研人才,资源环境与新能源省级企业研究院突破应用技术研发,八大研发中心专注成果孵化与产业化应用,新能源平台推动技术服务输出。 (二)持续创新迭代,让科技真正发挥效能 一方面,以示范项目为着力点,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打造浙江省重大的技术创新和研发基地。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及重点实验室平台的既有优势,与高等院校共建联合研发中心,推进多能耦合智慧低碳的熔盐储能、光伏组件绿色回收与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及示范项目建设,推动能源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公司“基于混合储能的多能耦合智慧低碳供能示范项目”采用熔盐储能等先进技术,系统解决新能源电力消纳难、传统煤电机组调峰能力弱等行业痛点,为园区提供绿色“热-电-气-冷联产”综合能源。该项目成功入选2025年“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十大科技创新”、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并由院士团队提供全周期技术支持,具备强大的综合示范引领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消纳低谷电2.362亿度,供应高品质工业蒸汽25.4万吨,实现年上网电量0.2281亿度,年减排二氧化碳3.3万吨、年替代节约标准煤1.7万吨。 与此同时,公司的废旧轮胎热解项目也取得重要进展。该项目采用自主研发的热电耦合废轮胎热解技术,实现精准控温、产物高值转化和热电耦合协同减污降碳,将废旧轮胎高效转化为热解油、炭黑及可发电燃气,真正实现“点黑成绿”。该项目已入选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方向)及第三批减污降碳标杆项目,展现了新质生产力的转化潜力与绿色效益。 (三)加强对外合作,构建共赢生态 一方面,大胆探索全新的合作路径与模式,并全方位、系统性地落实相应组织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的各个关键环节,实现1+1〉2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着力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积极与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且紧密的合作关系,及时洞悉学术前沿动态、精准捕捉科研成果并有效转化,真正达成各方共赢的繁荣生态。 公司持续深化产学研协同,围绕技术升级与产业方向,形成“研发体系一共建联合平台一开展合作开发一建设示范项目一推动产业升级”的创新发展路径,研究范围涵盖太阳能利用、储能、绿色燃料合成及利用、智慧电厂等前瞻性研究项目;与浙江工业大学、浙大嘉兴研究院共建的“全省清洁能源转化与利用重点实验室”获得浙江省科技厅“全省重点实验室”认定,旗下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成功获批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公司再添一张国家级“金名片”。 2025年,公司科技创新成果影响力持续提升,合作研发及产业化示范成果《智能化烟气碳污协同减排关键技术及应用》入选中国科协“2024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自主研发成果《热电框架下的节能环保低热值固废综合利用一体化技术及示范》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列入“全球环境基金(GEF)锅炉与热交换器节能技术产品示范项目”名单等。知识产权方面,公司围绕节能减碳、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及储能等业务主线,重点推进布局,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专利4项,并取得软件著作权2项。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价值传递 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包括召开业绩说明会,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走进上市公司”主题投资者交流活动,邀请社会各界投资者赴公司产业园区等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构建了多维度、多元化的投资者交流渠道,不断提升投资者认同感。 2025年,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聚焦核心价值传递,为价值发现与市场认同夯实基础。一是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依托年度、季度业绩说明会,结合文字互动、“一图读懂”等方式,系统展示公司经营成果和未来规划,增强信息透明度与投资者信心。二是拓宽沟通渠道,深化市场触达。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及电子邮件等多种途径,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及时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推动公司与市场双向良性互动。同时,有序开展路演、反路演与实地参访等活动,邀请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实质与经营韧性,进一步深化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认同。 五、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一是持续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推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在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方面严守法规制度要求。二是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各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特别是针对证监会和交易所近期密集修订的相关办法组织专题学习研究,全面、精准、及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是加强合规培训和宣贯。常态化开展针对董监高及核心员工的培训,提升合规意识和专业能力。同时,也要让每个环能人都能充分了解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从而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自觉遵守,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公司始终紧扣前述关键环节,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一是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持续完善制度体系。2025年,公司依据新《公司法》及国资监管要求,结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完成监事会撤销及职责承接安排,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能力与运行机制,同步开展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的系统修订与衔接完善,为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二是保持制度执行稳健有序,内控运行良好。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治理制度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董事会、经理层分工明确、运转规范。针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公司落实事前审议、合规核查、责任追溯等控制措施,保障治理流程规范严谨,未发生重大内控缺陷或合规风险事件。三是保持信息披露工作规范有序。2025年,公司所有披露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未出现任何差错更正、虚假陈述或监管问询。四是不断强化合规意识,保证制度执行。围绕监管导向与公司发展实际,公司系统组织董监高及核心岗位员工开展多轮专题培训,涵盖监管政策、信披规范、ESG实践等内容,推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为治理体系高效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六、风险提示 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提升经营效率和效益、坚持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沟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切实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本评估报告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120万元(含税)。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此次收费定价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7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传真号码:0571-87215672 联系人:王竹青、朱磊倩 邮箱:wchnsa@zmee.com.cn 邮政编码:310003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践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指导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切实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实际,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实施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系统化战略部署与精准施策,持续提升企业经营质效与市场价值,着力构建投资者权益保障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以高质量发展成果回馈广大投资者,助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体举措如下: 一、深耕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锚定“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战略愿景,围绕“环保、能源”两大主题,延续“能源贸易+能源实业”双轮驱动战略框架,紧抓“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的产业变革机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以资源驱动与创新驱动并举、产业运营与资本运作并重,夯实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基,全面巩固行业领先优势与发展韧性,为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从2020至2025年间,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长分别达到24.08%、26.33%、26.93%、27.00%。 公司深耕能源行业,积极把握能源转型与技术创新催生的产能替代机遇,统筹推进传统能源绿色升级与新兴能源创新突破,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及可持续发展,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具体来说,在能源贸易领域,公司将聚焦高质量发展,通过构建“煤炭智慧供应链平台”,强化垂直一体化供应链,推进全流程精细化运营,实现向“价值服务商”的战略转型,推动传统产业加速向高附加值、清洁低碳和可持续的方向转型,筑牢高质量发展“压舱石”。在能源实业领域,公司深入落实双碳目标任务,通过“热电+固废+新能源”多能协同,以“园区级低碳、零碳综合能源服务商”为核心定位,打造“低碳园区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力争成为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标杆。 二、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业创新融合 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公司紧抓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开发和未来产业布局,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引擎,聚焦能源环保领域前沿技术,全链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打通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最后一公里”,构建“创新一产业一创新”的良性循环,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和产业跃迁注入不竭“源头活水”。 (一)深化创新迭代,加速成果转化 一方面,持续发挥“一室、两站、三院、八中心”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的整体效能,依托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等载体,进一步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围绕零碳园区建设、清洁能源利用、熔盐储能技术等重点方向,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成果转化。另一方面,以示范项目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技术、产业和场景协同优势,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化示范成果,切实把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和效益优势。 (二)优化体制机制,激活创新发展动力 一方面,大胆探索全新的合作路径与模式,全方位、系统性地落实相应组织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的各个关键环节,实现1+1〉2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为创新提供组织保障,在传承原有体制机制优势基础上,动态调整与发展需求精准匹配的组织架构,以创新驱动为导向,充分释放团队创造力与执行力。通过不断优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打破传统能源业务局限,积极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体系。 (三)培育新兴产业动能,拓展融合发展空间 公司紧跟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变革趋势,稳步推进新能源及相关产业布局,着力培育新的增长极与效益增长点。2026年,公司将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项目储备,有序推进储能、光伏、废旧轮胎裂解等绿色能源业务落地,加快示范项目建设和成熟模式复制推广,持续提升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推动热电产业与新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深度融合,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拓展新的空间。 三、完善公司治理,夯实安全底线 合规与安全是公司稳健发展的生命线,必须以系统化、全流程、强刚性的管理举措筑牢根基,推动合规要求与安全责任深度融合、落地见效。一是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全领域覆盖,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重点强化高风险领域的制度衔接与执行落地。二是细化操作指引,推动合规清单落地应用,分层分类制定操作指引,明确各环节合规红线与责任主体,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流程的合规制度网络。三是健全多部门协同管控机制,坚持“全员参与、全程覆盖、全面管理”的合规管理理念,形成从业务端、法务端、运营端、财务端协同的合规管理程序。四是推进合规嵌入业务全流程,持续开展合规专项检查。五是强化合规考核与问责,把合规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实施倒查机制,追溯流程漏洞与管理责任,保障合规管理制度刚性执行。六是要继续以“安全责任到位、基础工作到位、现场管理到位”为目标,重点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执行,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应用。 四、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强化尽责履职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始终将“关键少数”规范履职作为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的核心抓手,推动“关键少数”树立法治意识和投资者保护意识。公司通过构建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构组成的多层级多维度的治理体系,对关键领域进行严格监督。同时,公司及时传达最新监管动态及市场动向,组织开展监管政策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自律意识和履职水平,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坚实保障。 五、信守分红承诺,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充分考虑当前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重大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下,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自公司 2021 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持续稳定现金分红,截至目前累计分红金额176,871.56万元(含2025年年度拟实施现金分红),派息融资比(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总额)将达114.21%,让投资者充分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较好地践行了高质量发展回报投资者的理念。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024-2026年度公司每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40%。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规划的制定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旨在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 2026年,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继续秉承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的发展理念,结合战略规划和运营实际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综合分析所处行业特点、股东投资回报要求、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信守分红承诺,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价值传递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投资者至上”的原则,不断 丰富与投资者沟通的形式及渠道。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包括召开业绩说明会,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走进上市公司”主题投资者交流活动,邀请社会各界投资者赴公司产业园区等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构建了多维度、多元化的投资者交流渠道,不断提升投资者认同感。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探索丰富多元的投资者沟通方式,继续加强与投资者多平台、多渠道的沟通交流,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以及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路演、分析师会议、调研等专项投资者活动,不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价值认同,提升市场认可度,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七、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1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8aTKOtN8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0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0:00-11: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陈明晖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黎曦先生,独立董事周劲松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竹青先生、财务总监张健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0:00-11: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8aTKOtN8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联系邮箱:wchnsa@zme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及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明晖、叶光明、蔡舒已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明晖、叶光明、蔡舒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明晖、叶光明、蔡舒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明晖、叶光明、蔡舒已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及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交割厂库资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8日,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由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集团”)、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金属”)和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汽车”)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才河,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中大广场1号7楼。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即“两会一层”)相互制衡、各负其责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稽核审计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经营层下设授信评审委员会、有价证券投资委员会。 财务公司现设九个部门,前台业务部门包括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中台控制部门包括资金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后台保障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稽核审计部和信息科技部,构建了前、中、后台分离的三道防线。 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职责界面清晰,制衡协作有序,运行规范高效,权力、决策、监督、执行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同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建立风险管理部和稽核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2019年,财务公司联合德勤华永专业咨询力量,逐项审视财务公司各业务模块、经营管理各环节,梳理和明确各流程关键风险、内控要求、控制活动,搭建形成融合内外部风险管控要求、法规制度规定和行业优秀做法的,覆盖二十多个模块逾四百条流程的,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并动态更新完善。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结算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存贷款利率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内部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及预留印鉴管理操作规程》《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管理办法》《电子银行业务操作细则》《结算业务部对账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监管要求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等,做好支付风险防范工作。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覆盖开户到结算、网上银行、对账等全流程业务的规范的制度规程,规范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活动,结算管理有章可循,操作合法合规。 财务公司依托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资金结算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充分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2.信贷业务 财务公司设立了审贷分离、前中后台分离的内控机制,对各项信贷业务建立了规范完整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业务,对信贷业务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 (1)严格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信贷业务流程,对客户授信总量建立年审机制,每年重新评估是否继续对客户提供授信以及授信额度是否合理。业务部门分析评估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财务状况、资信情况、投融资担保情况、发展前景和风险因素等,结合前期授信使用情况(如有)和实际需求,审慎测算客户的偿债能力,拟定授信方案,按授信审批流程依次报经风险管理部审查、授信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和财务公司有权人审批。 (2)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单笔信贷业务办理,根据客户申请和业务需求,在授信额度限额和有效期内规范开展,严格按制度执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业务审批严格遵守前中后台分离原则。 信贷业务经业务部门全面、详尽的尽职调查后,形成调查报告报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审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发放融资;通过贷款资金受托支付、强化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核、落实法律审查、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等管理手段有效控制风险。 3.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明确业务流程、投资产品筛选标准和管理要求,建立了投审分离、前中后台分离的内控机制,以保证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运行。 财务公司每年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报财务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交易对手进行准入管理,按照实质性原则进行底层穿透,落实底层资产清单,确保符合监管要求;每笔投资业务开办前,要求业务部门开展详尽、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调报告经风险管理部审查后,报有价证券投资委员会集体评审,最后报有权审批机构决策审批。 投资业务实施后,业务部门对有价证券投资进行跟踪、统计、分析,监测风险状况,编制财务公司有价证券投资台账,定期对全部投资资产开展风险分类,强化投资业务全流程管理。 4.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有专门的信息科技部,并配备专业系统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安全、网络及硬件运维、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建有独立机房,机房各项环境条件优良,承载财务公司金融综合管理平台(包括核心业务、网银业务、移动端和BI系统)、集团资金管理平台、监管标准化数据报送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 其中,金融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与集团全部战略合作银行直连,对接人民银行、国家金管局、上海票交所、外管局等重要监管机构,对内与集团统建系统、各成员公司ERP系统和财务共享系统等实现结算支付接口互联互通和资金数据共享。金融综合管理平台承载财务公司资金结算、资金清算、结售汇、电票业务、贷款业务、投资业务等,基本实现了财务公司全流程、全业务线上化管理。在信息安全方面,网络系统架构设计严谨、分区合理。对于核心业务处理、商业银行对接、监管机构对接、内网用户接入、外网用户的接入等关键区域均采用专用的安全设备和安全策略进行隔离防护,在提高系统安全性的同时也对终端的使用和管理提供了极大便利。系统具有包括数据级异地备份在内的完备的备份机制,并具备完善的防攻击、防病毒的安全机制,为业务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5.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稽核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内部进行全面审计和监督。稽核审计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业务,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已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控体系涵盖财务公司的各项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财务公司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各项业务开展均制定了规范的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各类风险。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截至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22,900.30万元,贷款本金余额为0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期支付的情况。 财务公司可持续为公司提供良好的金融业务服务和信贷资金支持,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定价公允、合理,可充分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5年度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六、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内控体系健全,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43,520,902.3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954,4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6,443,143.54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34%。 2025年中期分红已派发现金红利55,795,444.20元(含税)。2025年全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262,238,587.74元,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1.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商品衍生品交易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规避煤炭产业链相关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市场风险、交割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煤炭产业链相关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3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意时点业务规模不超过15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1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意时点业务规模不超过5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等,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动力煤、焦煤等。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外有业务资质的机构进行。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办理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名称: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00020148H 法定代表人:朱彤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9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199号(太平金融大厦)1幢15层1502-1505、1507室、16层1601-1607室 主要股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持股99.30%。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33,876.54万元,负债总额为614,427.57万元,净资产119,448.9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41,008.80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8,675.62万元,资产负债率83.56%(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10,850.87万元,负债总额为883,751.88万元,净资产127,098.9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83,020.36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7,686.57万元,资产负债率87.4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期货公司均受同一法人物产中大直接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和6.3.9条相关规定,期货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股东物产中大、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期货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具体将在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予以明确。 三、 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商品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期货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交割风险: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客户不能按时完成货物交收,产生无法按时交割风险。 3、操作风险: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性。 4、法律风险:指在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易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防范风险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有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2、公司会选择持有资质牌照、操作运营规范透明的交易所及金融机构作为商品衍生品交易平台。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以规避煤炭产业链相关商品价格大幅波动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此类交易有利于公司运用合适的商品衍生工具管理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用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公司与关联方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发生的同类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 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规定。 二、变更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 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 √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物产环能制定《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由相关业务部门收集并提交至ESG工作组汇总,依次递交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ESG报告为年度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备注:科技伦理不具有重要性,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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