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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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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声学为核心技术,DSP、电子硬件,仿真、软件、Wi-Fi、蓝牙等无线技术全面发展,专注音响及电声元器件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音响电声类业务及锂电池业务。公司音响电声类产品主要包含四大板块:传统音响板块、智能硬件板块、汽车音响板块及专业音响板块。其中传统音响板块包括:扬声器、蓝牙音箱、传统耳机、电脑周边音响、Wi-Fi音箱、soundbar等产品;智能硬件板块包括:智能音箱、AI眼镜、AI耳机、VR/AR等产品;汽车音响板块包括:车载功放、高音炮、低音炮等产品;专业音响板块包括:乐器音响、大功率有源音箱、POE音箱等产品。锂电池业务的产品主要是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产品可运用于耳机、智能音响、可穿戴设备、电子烟、无人机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智能穿戴设备整机组装业务,涉及AI眼镜、AI吊坠等产品。目前该业务尚处起步阶段,对公司整体营收及利润贡献均较为有限。公司坚信人工智能(AI)将驱动各行业及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因此前瞻性布局AI领域,以积累关键技术并抢占产业先发优势。
  目前公司音响电声类业务和锂电池类业务规模相对于全球的市场规模尚属微小,有宽广的应用场景、巨大的行业发展空间,随着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发展,电声行业产品和技术不断突破,新功能不断开发,新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消费电声行业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未来公司仍将专注于发展音响电声、锂电池等业务,重点发展智能音箱、AI眼镜、AI耳机、VR/AR等智能硬件产品,构建起深度垂直整合的制造与研发体系,全面覆盖从上游核心零部件到下游整机组装的关键环节,密切关注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开展行业前瞻性技术研究,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拓展与核心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扎实进展,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公司积极开拓新兴业务领域,尤其在AI硬件方向展开重点布局,实现新客户与新项目的多点突破。智能穿戴设备整机组装业务顺利起步,已完成AI眼镜、AI吊坠等产品的业务导入;与此同时,首款OWS耳机历经前期磨合与持续优化,产品良率已显著提升,有望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新动力。 得益于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多年积累的技术与制造经验,汽车音响业务实现了快速突破。无论是在新客户开拓还是收入规模方面,该业务均取得显著增长,目前客户已覆盖国内外众多传统车企及新能源车企,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自建光学实验室已正式投入使用,不仅能够为现有AI眼镜、物联网摄像头等产品提供严格的测试保障,有力支持产品迭代与品质管控,更将成为未来相关新产品、新技术孵化的重要创新平台。在产能布局方面,江西基地与越南基地在报告期内已相继投产并实现正常运营,尽管短期内因研发与运营团队扩充导致相关费用同比增幅较大,但此举是公司为长远产能扩张、以及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所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
  总结来说,尽管2025年公司仍处于投入与转型期, 因汇率损失、计提减值等面临阶段性亏损压力,但在新业务开拓、产品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全球化布局等方面已取得一系列阶段性成果,为公司后续实现高质量发展与盈利改善奠定了关键基础。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90,779.26万元,同比增加0.08%;营业利润-18,162.18万元,同比减少178.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82.21万元,同比减少144.60%;综合毛利率12.32%,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
  1.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90,779.26万元,同比增加0.08%,毛利额同比减少约8,054.81万元,综合毛利率12.32%,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
  2.销售费用同比减少约2,317.48万元,主要是市场业务费用同比减少。
  3.管理费用同比增加约10,723.17万元,主要是本期员工成本同比增加。
  4.研发费用同比增加约9,987.17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为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大研发团队建设,使得员工成本同比增加。
  5.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约17,984.32万元,主要是本期受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产生汇兑损失,上年同期产生汇兑收益。
  6.投资收益同比增加约8,610.12万元,主要是本期未被指定为套期工具的外汇衍生品合同产生投资收益同比增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同比增加,以及处置乐韵瑞股权取得投资收益上年同期无。
  7.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约1,519.75万元,主要本期对参股公司产业园公司的到期财务资助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增加。
  8.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约3,840.26万元,主要是本期对参股公司产业园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上年同期无。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宏达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16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发生如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2,822,112.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58,065.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2,241,658.88元,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03,383,593.68元,公司总股本为562,483,132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
  3.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562,483,132股为基数测算,预计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为8,437,246.98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8%。
  4.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
  5.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发生如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1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被担保对象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和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根据上述2家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显示,其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该等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336,4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担保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一定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1.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考虑到公司业务特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在总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合并报表内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各被担保人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1.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4,466.4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0,172.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23% ,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94,328.8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80.23万元。
  2.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89,861.5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9,712.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81%,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3,446.6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90.99万元。
  3.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1,729.1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6,961.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82% ,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2,885.4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33.53万元。
  4. 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84,044.5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5,849.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35%,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992.8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484.03万元。
  5.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1,292.3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9,686.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53%,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5,162.3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07.39万元。
  6. 国光电子(越南)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光电子(越南)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621.4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666.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36%,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74.9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03万元。
  7. 国光电子(江西)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光电子(江西)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9,290.4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9,523.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35%,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76.50万元。
  (四)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经查询,截至公告披露日,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光电子(江西)有限公司、国光电子(越南)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主体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但担保额度不得超过总审批额度。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担保议案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上述被担保人2026年度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担保记录看,被担保人均能按时偿还银行借款,同时被担保人正常运作,对公司总体的正常运作也是必要的支撑。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措施,但由于被担保人为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对被担保人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基于被担保人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被担保人的融资成本,促进被担保人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较好地控制了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本次审议担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担保余额情况
  如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36,4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2,5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在上述额度以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签名或印章)担保相关文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判决败诉而承担担保责任。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光电子(江西)有限公司、国光电子(越南)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18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以套期保值、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交易种类: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金额: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以外币销售、采购、融资为基础计算,且不超过该等销售、采购、融资额之和。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高于100,000万元。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以套期保值、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同意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的总规模根据未来24个月的销售、采购、融资情况进行滚动跟踪,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以外币销售、采购、融资为基础计算,且不超过该等销售、采购、融资额之和。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是以出口为主的企业,存在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为提高公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风险投机性操作,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2.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规模根据未来24个月的销售、采购、融资情况进行滚动跟踪,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以外币销售、采购、融资为基础计算,且不超过该等销售、采购、融资额之和。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高于1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未来预计将超过该额度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重新审批。
  3.投资方式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该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币种等方面相互匹配。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未来预计将超过该额度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重新审批。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1 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1.2 履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需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清算。公司根据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或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导致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以上情况将导致资金不能满足清算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1.3 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1.4 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如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或因产品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的风险。公司严格管控境外衍生品交易,加强境外政治、经济及法律等风险研判,防范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
  2.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2.1 公司财务中心对汇率走势和汇价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并将信息反馈给公司销售、采购相关部门,作为对出口产品和采购进口材料价格谈判的依据或参考。
  2.2 公司财务中心定期获得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汇率、估值结果等,另外寻求其他交易对手的不同报价并进行交叉核对,并定期回顾已执行合同的结果,及时调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3 公司已制定《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按照《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控制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来控制业务风险。
  2.4 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易延期交割,公司主要业务部门对未来24个月的销售、采购情况进行滚动跟踪并定期汇报给财务中心,若出现大客户的预测订单出现较大变动时,将及时更新销售收入预测并汇报给财务中心。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2.5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是以出口为主的企业,存在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为提高公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交易对手提供的价格或公开市场可取得的价格确定,公司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20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983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已经完成,共计发行99,718,919股,每股发行价格1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4,098,595.72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5,5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378,598,595.72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3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23,558.20元(不含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5,375,037.52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68,385,294.8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6,899,684.31元(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73,792.02元,已于2024年5月使用募集资金完成置换),支付中介机构费用3,223,558.21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合计26,920,997.31元,累计支付手续费32,460.47元,汇兑差-1,596.69元,募集资金202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115,362,293.35元。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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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2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兴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5月27日,公司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8月27日,公司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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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公司于该账户下8,909.57元协定存款。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公司于该账户下2,810,243.54元协定存款。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公司于该账户下181,205.78美元活期存款,折合1,273,659.19元人民币。
  注4: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全资子公司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于该账户下8,314.74美元活期存款,折合58,108.39元人民币。
  注5: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全资子公司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于该账户下16,027,301越南盾活期存款,折合4,295.30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053,627,250.46元,差异原因是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41,626,968.97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812,000,281.49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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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附表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公告编号:2026-2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8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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