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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1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识别和减值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在冲减收回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后,公司结合相关资产的预期可回收状况、相关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资产实际状况及可变现情况、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等资料,对各项存在预期信用损失或减值迹象的资产开展预期信用损失测算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测算结果,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13,171.03万元,具体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12,920.61万元,系对公司收购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评估结果计提相应减值; (二)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净收回转回约3,760.66万元,其中各类应收款项净收回转回约4,936.43万元,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约1,175.77万元; (三)山西房产项目受市场影响出现减值迹象,经评估,计提投资性房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合计约1,899.86万元; (四)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约2,044.34万元,主要系根据持有上海幻维数码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的可回收价值测算结果计提相应减值; (五)计提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约66.88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度,以上计提及收回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共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约为13,171.0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且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三、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5年计提减值准备约13,171.03万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1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施白桦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号3幢1楼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50H23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L3MXB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广集团”)持有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60%股份,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方。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独立运作、有效制衡。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财务公司董事组成。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负责组织和实施全面风险合规管理的专门工作机构,协助董事会进行重大风险合规管理方面的调研和决策;审计委员会是对高级管理层经营情况、内控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的专门机构,及时识别评估运营中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财务公司持续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夯实风控体系基础。2025年,财务公司修订制度35项、新增3项、废止9项,形成现行制度172项,涵盖公司治理、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同业业务、公司业务、资金结算、风险管理、内控管理等关键领域,形成了层级分明、衔接有序、覆盖完整的制度矩阵,为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财务公司积极推进内控体系升级与操作风险管理创新,2025年完成《内控手册3.0》修订工作,新增手册7项、更新14项,现行有效内控手册已达30项,实现前、中、后台关键业务环节全覆盖;创新开展操作风险导图构建,通过对12项核心流程实施穿行测试,系统识别97个风险点、制定100项控制措施,形成可视化风险导图,集中呈现22项关键风险关注点,推动操作风险主动管理。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为风险内控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和指导公司风险管理,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高级管理层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 财务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信用风险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明确各类风险管理的内容、程序、预警以及应急处置。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同时财务公司还适时修订《风险管理策略》,明确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各类风险管理管控措施,并设置风险预警指标值。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健全结算业务制度体系,制定了《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成员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成员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操作规程》等制度,系统规范了对外收付款、内部转账及账务调账等业务流程。制度明确了各环节的职责分工、执行主体、主要业务活动及关键控制要点,包括资金归集策略、支付指令审核、大额资金核实机制及错账处理流程,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管控有效的结算管理机制,切实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 一方面,财务公司主要依靠核心业务系统进行流程控制。系统严格控制了业务操作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录入、复核、审批)。针对单笔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的大额支付,建立了大额资金核实机制,以强化对大额资金支付的管控。 另一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及结算业务,相关政策及操作均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 2、授信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贷款审查审核程序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2025年财务公司修订更新了《成员单位授信管理办法》《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授信业务管理要求,规范操作程序。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业务管理规定,落实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三查”要求。合理确定客户授信额度,并在额度范围内开展业务;认真执行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落实贷款条件,规范贷款发放审批流程;跟踪资金流向,执行贷后检查;按季执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足额计提拨备,严控信用风险。同时,新业务贯彻“制度先行”的管理原则。2025年12月末,财务公司不良资产、不良贷款为零,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全部为正常,按照2.50%的比例计提拨备。 3、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作为上海文广集团内成员单位与企业法人,既是上海文广集团内部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同时为上海文广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信息系统服务。 机房部署了高性能防火墙,实施内外网隔离,采用国内先进技术以确保网络安全,并使用各项技术措施以确保系统应用安全;采用备份策略以确保系统数据安全。财务公司已实现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交通银行等的银企互联,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与高效。 4、稽核监督 财务公司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估。审计稽核部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流程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及由此导致的各类风险,向高级管理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推动整改落实。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类风险管理政策、程序等进行合规性检查,持续推进风控合规体系建设与完善。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各项业务严格遵循制度与流程开展,全年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监管指标全面达标,业务运营合法合规,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平稳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经营、合规为先”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2025年全年财务公司未发生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安全、信贷风险、信息科技等重大安全事件,核心业务系统的连续性及安全性得到有效保障。 2025年1至12月,财务公司未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给予的影响其持续经营的行政处罚,未被监管部门责令整顿。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有其他待整改的监管处罚事项。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约为157,083万元人民币,占其在财务公司和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总额的比例约为11%,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约为25,642万元人民币,占其在财务公司和银行贷款期末余额总额的比例约为28%。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比例和贷款比例合理。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已制定与财务公司相关的风险处置预案,并对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不定期实施流动性测试,旨在保障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的安全性及流动性。公司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财务状况、业务状况及风险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密切跟踪财务公司监管指标的变动。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综上,财务公司具备金融服务相关资格,并不存在可能引发存款风险的重大隐患,评估结果合格,符合公司与财务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前提条件。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2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还款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欠款事项概述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秦投资”)持有南京复地明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复地明珠”)34%股权。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复城润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复地明珠66%股权。为支持南京复地明珠项目开发建设,南京复地明珠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南京复地明珠的全资孙公司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邑置业”)提供股东借款。其中,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向复邑置业提供人民币11.22亿元的股东借款,期限36个月。截至2023年12月29日,上述借款的利息已全部收回,尚余本金合计人民币3.774亿元。 2024年3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借款本金人民币3.774亿元经债权债务抵消后,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降至人民币1.632亿元,同时将还款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欠款展期暨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东方明珠关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欠款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复邑置业借款的利息已全部收回,尚余本金合计人民币1.632亿元未清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5%。 2026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东方明珠关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欠款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2)。公司收到复邑置业归还的借款本金人民币20,524,584元,尚余本金合计人民币1.427亿元未清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8%。 2026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东方明珠关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欠款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公司收到复邑置业归还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8,000,000元,尚余本金合计人民币124,675,416元未清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2%。 二、还款计划概述 为妥善解决复邑置业剩余欠款的收回问题,确保相关款项能够顺利收回,经双方商议,初步达成以下还款计划: 2026年1月9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20,5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零伍拾贰万元整); 2026年3月31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 2026年6月30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 2026年9月30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 2026年12月31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 2027年3月31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 2027年6月30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 2027年9月30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 2027年12月31日前,复邑置业偿还人民币16,6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捌万元整)。 上述借款利息仍按原方式计取,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签署书面协议或由东秦投资予以书面确认。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落实相关后续工作。 三、本次审议还款计划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还款计划的议案》。 四、还款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商议还款计划主要是为了促进公司债权回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复邑置业的经营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工作,督促复邑置业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还款计划》。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1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6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和短期投资者回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37,046,976.21元(含税)。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中实施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8,094,990.85元(含税)。上述预计派发的2025年度现金红利和已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合计人民币605,141,967.06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286,538,303.5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同时,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一)中期分红的条件 1、公司2026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中期分红的上限 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三)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计划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听取《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成蔚女士、尹欣女士、王健儿先生、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苏锡嘉、刘功润、许多奇、陈清洋、卫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苏锡嘉、刘功润、许多奇、陈清洋、卫哲)》。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523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70万元(含税)]。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提升资金实际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授权期限:自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成蔚女士、尹欣女士、王健儿先生、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成蔚女士、尹欣女士、王健儿先生、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6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8.40%。融资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授权有效期:自本次202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分配方案》 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分配方案,是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小组确认的2025年度公司组织绩效得分,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述职及民主测评结果,向公司总裁及董事长提出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及绩效奖金分配建议,并直接向董事长征求对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的考核等级建议,报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最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分配方案先预发80%绩效奖金,后续20%待年报审计结束后,依据上市公司年报审定后数据做最终确认和调整补发。 董事黄凯先生、金晓明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还款计划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还款计划,借款利息仍按原方式计取。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签署书面协议或由东秦投资予以书面确认。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落实相关后续工作。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三、五、七、十一、十四、十六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1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未来几年业务发展、投资布局的资金需求,并基于公司目前资产负债情况,现确定公司2026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8.40%。 一、融资方式及其融资额度 公司2026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融资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二、融资担保 公司债务融资一般采取无担保方式进行,涉及担保业务的,公司将按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决策。 三、融资主体范围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或新设的境内、境外控股子公司)。 四、委托授权 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所授权债务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上述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事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或《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除外): (一)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内,融资方式及其不同种类的融资金额可做适度调整; (二)授权有效期:自本次202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1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乙方”)基于公平、诚信的原则,拟签订本次《金融服务协议》。 ● 交易限额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60%股份,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签署后,财务公司将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合作不存在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57,083万元人民币,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25,642万元人民币。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业务 1、在乙方获得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或指示向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具体有: (1)吸收存款; (2)办理贷款; (3)办理票据贴现; (4)办理票据承兑; (5)办理资金结算与收付; (6)办理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7)经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乙方在为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政策执行; (2)在乙方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且原则上不高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贷款利率;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反馈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确保甲方知情权; (5)资金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乙方应建立完整有效的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3、甲方有义务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配合乙方做好信贷资金的监管工作。 (二)资金统一结算业务 1、针对甲方原来与国内各大银行发生的结算业务,凡在乙方经营范围之内且甲方认为对其有利的,均可通过乙方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资金的集中结算业务管理。 3、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乙方均免费为甲方提供各类结算业务。 4、甲方在乙方存款每日余额的限额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 5、甲方在乙方贷款每日余额的限额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 6、甲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原则要求办理日常的支付结算业务。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生效,有效期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各项业务服务时,有义务保证甲方在乙方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如发生认定为乙方责任造成的资金损失,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对甲方造成的资金损失予以全额赔偿。 (五)双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六)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免疑义,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关于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应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如遇地震等自然灾害及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战争等意外事件,导致协议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该方对此不承担责任。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将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符合公司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构成同业竞争。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成蔚女士、尹欣女士、王健儿先生、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及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2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出售公司所持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股份”)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60,000,000股(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票市场实际情况,择机进行处置,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更好地聚焦公司战略发展核心主业,合理布局资源,调整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兆驰股份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60,000,000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票市场实际情况,择机进行处置。若在本次交易期间,兆驰股份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出售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兆驰股份成立于2005年4月4日,注册资本452,694.0607万元,企业类型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顾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公司主营业务为电视等智慧显示终端、LED全产业链、光通信垂直产业链和视频网络等。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兆驰股份控股股东,合计持有20%股份。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公司持有的兆驰股份股票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股票的来源 公司于2016年11月参与兆驰股份非公开发行获得股票,价格为12.28元/股;2017年6月兆驰股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本次出售股票来源于以上方式取得的股票,公司将兆驰股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列报。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拟出售股票的账面金额约29,079万元。 三、本次交易安排 ■ 四、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出售所持有的兆驰股份部分股票,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服务于核心主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出售兆驰股份部分股票的具体收益受实际出售股数和出售价格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具体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最终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1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曹智春,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王哲,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文昌,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天健审计服务收费将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523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7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预计增长不超过25万元,增长幅度不超过5.02%。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同时审查了该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是充分和恰当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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