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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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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37,046,976.21元(含税)。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中实施了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8,094,990.85元(含税)。上述预计派发的2025 年度现金红利和已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合计人民币605,141,967.06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286,538,303.5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
  六、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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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党和国家积极推动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强调文化与科技结合,培育新型文化形态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全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的战略部署,明确要求构建全媒体生产传播机制、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为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和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提供方向指引。中央宣传部持续推动全媒体传播建设工程,以互联网思维重构资源配置模式,引导主流媒体主力军全面挺进网络主战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深化智慧广电战略实施,推动上海成为全国广电媒体改革创新标杆;上海市委十二届五次会议明确“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集团”目标;2025年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培育壮大微短剧、元宇宙等新型文化业态,从多维度赋能传媒产业,前瞻布局未来行业。
  (二)智慧广电行业生态加速升级,用户体验持续提升,大屏内容生态不断丰富,成为家庭数字生活核心入口
  报告期内,智慧广电行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行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用户体验持续提升。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25年末,全国互联网电视(IPTV、OTT)用户数达4.08亿户,全年净增59.1万户,用户规模继续扩大;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卫视频道节目收视总规模7824亿人次,同比上涨9.9%,累计收视总时长1534亿小时,政策“组合拳”成效显著;大屏内容生态不断丰富,成为家庭数字生活核心入口。
  技术融合创新成为行业发展核心引擎,全行业加速推进媒体深度融合,AI生成内容(AIGC)技术广泛应用于新闻采编、影视制作、内容分发等环节,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显著提升,形成“主流舆论+产业运营”双轮驱动的发展新格局。广电5G业务实现规模化发展,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全国广电5G用户接近4000万户,政企业务收入占比提升,在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文旅等领域形成成熟解决方案;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化、IP化”改造全面推进,全国有线电视实际用户数在经历多年波动后逐步趋稳,智慧家庭融合业务渗透率提升,有望进一步实现多元化融合发展。
  (三)消费行业呈现良好态势,文商旅体展推动产业融合,数字赋能升级文化消费
  2025年中国消费市场展现韧性,线上零售保持稳健增长。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6万亿元,同比增长8.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万亿元,同比增长5.2%,占全国网上零售额的比重持续提升,成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引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加速渗透消费全链路,不仅通过智能推荐、即时零售优化消费体验,更驱动零售渠道向生活体验地标进化,竞争核心从覆盖终端转向参与生活深度以及用户体验的极致追求。
  根据文旅部及演出行业协会数据,2025年国内出游人次与消费同比双增长,出入境游热度持续高涨,全国营业性演出场次与票房同比双增长,文旅行业稳步进入繁荣发展新周期和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新质生产力推动旅游业态创新,客群细分与圈层化趋势显著,消费者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特不特”转变,文旅融合、营销“留量”、数智文旅、精细化运营成为核心关键词。演出行业新业态、新场景、新消费模式加速涌现,艺术审美提升、沉浸体验感增强,技术赋能与互动升级实现迭代提质,演出市场实现从内容供给到场景体验、从单一票房到生态经济的全方位进阶,构建起“内容为王、文旅共生、体验至上、数字赋能”的发展新格局。
  在政策引导与模式创新下,全国会展业规模、经济效益及产业协同成效显著,国际展表现亮眼。演出行业产品多元化及下沉趋势显著,“演出+”带动效应增强,2025年一季度线下演出市场规模同比激增。各地文商旅体展联动发展已成为趋势,产业数字化程度日益加深,进一步促进深度挖掘客流,带动相关产业共同发展。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智慧广电生态体系,持续推进媒体融合及产业融合,同时顺应数字化发展新趋势,持续推动产业创新和业务升级。公司依托亿级规模用户,联手SMG,立足智慧广电业务及文化消费业务,通过创新产品体系、拓展营销渠道、提升数字化能力、提高智慧化和精细化运营水平等方式,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的文娱消费产品及服务,以满足广大用户不断增长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及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形成以融合媒体、智慧广电5G为主的智慧广电业务,以及以零售、文旅、文化地产为主的文化消费业务,具体如下:
  (1)智慧广电业务
  1)融合媒体业务
  业务涵盖内容生产、运营、媒体渠道业务(互联网平台运营、IPTV渠道运营、有线电视运营等)。
  紧跟智慧广电转型发展契机,构建全媒体生态竞争能力。融合媒体业务以全媒体渠道矩阵为核心,整合产品、内容、服务等核心资源,加快打造一系列多终端、多形态、多功能的融合媒体平台产品,以“内容+产品和服务”的模式,为用户提供优质生活方式的解决方案,探索广电媒体融合转型的新模式。同时,坚持持续输出优质内容,以满足大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
  2)智慧广电5G业务
  以广电5G网络为主要载体,智慧广电5G业务同时发力C端用户市场和政企业务市场。结合自身积累的文化传媒娱乐运营优势和用户基础,形成以5G网络和技术为核心的融合产品及服务解决方案,快速推进5G用户的发展,并不断提升C端用户的通讯及文娱消费体验,同时为政企用户提供有效的行业解决方案,努力实现向全业务运营商的转型发展。
  (2)文化消费业务
  1)文化旅游业务
  公司拥有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东方滨江大酒店)、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东方绿舟等多个上海稀缺标志性文化旅游资源,一方面通过观光游览、浦江游览、酒店餐饮、会务会展、现场演艺、国际国内旅游、度假休闲、户外拓展等文化旅游业务满足用户的文旅需求,并通过持续整合内外部优质文旅资源,打造沉浸式演出、场景式体验、线下赛事等一系列线下创新项目持续升级产品及运营模式,提升用户体验;另一方面,通过加快数字化建设,提升运营能级,升级文化消费业务模式,并实现业务间的有效联动。
  2)零售业务
  公司以数字化为核心手段,围绕用户需求,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发展。公司零售业务以视频为主要传播方式,通过配套内容的商品体系和供应链构建,实现内容产品的商业价值变现;同时聚焦数据与流量的价值创新,构建媒体网络的价值体系,通过升级智慧运营场景,用内容产品重构连接力,实现品效合一。
  3)文化地产业务
  作为公司传媒产业发展基座,立足文化传媒产业优势,在上海地区打造多个智慧文化产业集聚区,并提供相应的文化产业配套服务,为各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战略布局空间,成为公司全产业链聚合发展的落脚点。
  2、公司的市场地位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
  公司作为大型国有文化传媒上市企业,蝉联“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前百家企业”,并连续14年入选“全国文化企业三十强”。
  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全渠道视频集成与分发平台,运营上海地区广电5G网络服务,拥有上海地区独具特色的文化消费资源,汇聚视频内容、广告、游戏、购物、教育等多元内容及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全产业链布局与一体化运营能力,并实现广泛的用户覆盖,在当前流量见顶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公司的业务及能力有利于低成本触达用户,并通过数字化赋能加强用户运营、丰富商业化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不断挖掘用户价值,实现产业价值最大化。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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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机遇与挑战,公司持续攻坚克难,聚焦智慧广电和文化消费领域,坚定战略方向、坚守主责主业,创新驱动,在求变中推进主业转型发展,力争实现主业核心能力增强、数字赋能增效、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8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17亿元。
  (一)践行主流媒体使命,把握主流舆论
  作为党媒国企,公司始终保持着高度的政治站位,致力于做强做优主流思想舆论,在全媒体时代紧密联系群众。秉持开放发展理念,公司积极推进内外宣协同联动,全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报告期内,公司坚守主责主业,以创新为引擎驱动改革转型,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与差异化竞争优势,依托新质生产力构建拓展产业边界、提升经营效益,持续为上海文化建设注入动能;圆满完成多项重大宣传任务,获得主管部门高度认可,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主动深化与各级政府及企业的协同合作,携手推动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化、旅游、商业、体育、会展等业态联动融合,充分彰显文化宣传领域的核心实力。
  (二)持续深化融合媒体平台的智能化运营,依托5G与人工智能深度协同,以智能化升级驱动产业能力全面提升,内容创制实现收视口碑与文旅融合双突破
  1、融合媒体业务
  (1)内容创制方面,公司秉持“现实关注、价值引领、文化担当、匠心创作、国际视野”的创作理念,将上海聚焦为创作母题,以“一部剧带动一座城”积极推动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蛮好的人生》《紫川》(第二季)等影视作品的播出。其中,《蛮好的人生》在CCTV-8黄金档收视率和市场份额刷新纪录并连续多日双第一,在优酷站内热度连续多日突破万级,在Netflix上线两天后荣登第一。同时,该剧取景遍布上海86个不同风格的城市空间,在“五一”小长假期间串联开发为“环东方明珠”、“文艺梧桐区”、“洋房复古”、“踏青野趣”四条剧集同款路线,掀起了文旅打卡热潮,以“影视IP+线下体验”模式成为城市文旅融合的生动实践。此外,公司积极布局广播剧、微短剧等领域,报告期内完成了《长街行》《国安行动·尚宁的故事》《微度假才是正经事》《我是杜拉拉》《念君》等作品的上线。版权运营和代理发行方面,公司进行了综合服务能力探索,从渠道上从“常规版权合作”向“深度融合框架合作”转变,积极巩固海外内容传播阵地。报告期内,公司内容作品荣获“银鸽奖”、“年度上海电影奖”、“年度品质剧作奖”等品质奖项,公司旗下五岸传播获2025-2026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荣誉称号。
  (2)融合媒体平台运营方面,公司继续推进流媒体内容和服务建设。报告期内,媒体融合业务按照总局要求,积极落实IPTV、互联网电视行业“双治理”工作,完成上海地区IPTV518万端及全国互联网电视全量终端的治理任务,治理成果通过总局验收,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坚持聚焦智慧家庭核心场景,打造家庭用户过亿的全国化主流媒体,坚持提升服务能力,运用AI技术、智能推荐及超高清技术等手段,建立跨地域、跨领域的文娱平台,坚持做好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服务商,巩固跨地域、跨领域的大屏集成播控平台地位,发挥全国化主流媒体的平台作用,坚持二次创业,通过创造结构性增长,以创新驱动发展,继续布局打造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商业生态。2025年新媒体用户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12月,融合媒体平台服务全国IPTV用户超6,100万户,OTT用户超1.16亿户,积极拓展并稳固贵州、江西、新疆、青海四省的有线点播业务,推动有线电视互动点播业务一体化运营。
  2、智慧广电5G业务
  报告期内,智慧广电5G业务通过优化用户结构、提升用户质量。截至2025年年底,广电5G人联卡用户数保持稳定,新增主卡用户ARPU值较年初增长超200%,高ARPU值用户占比从21%提升至86%。正推动全光网改造及超高清终端置换工作,将全面提升有线电视及宽带服务品质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创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筑牢全业务融合套餐发展基础。把握“人工智能+”发展新机遇,推出“东东”智能体创新应用,高效打通家庭消费需求与供给链路,凭智慧交互进一步激活有线电视用户,提升活跃度并实现用户回流。政企业务紧跟上海城市数字化建设进程,业务构成稳定,重点推进收入结构调整,提升高毛利业务占比,以业务为牵引进行发展动能转换,巩固行业可持续发展服务商地位。
  (三)积极推动文旅数智化创新及业态创新,加大内部资源协同及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消费品牌和文化科技集聚平台
  1、文旅业务方面,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及消费者需求变化,加速推进产品创新、场景优化及运营升级,打造具有更强吸引力、更深体验感及更高质价比的综合型文旅消费模式。报告期内,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持续为用户提供更加沉浸化、多元化、潮流化的消费体验,引入潮玩馆、昆虫馆等个性化体验项目,自项目启幕以来热度持续高涨,助推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年轻力工程”与“地标乐园化战略”的升级发展。同时积极推进数智化升级,为消费者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便捷体验,并拓展线上新媒体渠道,加大内容营销力度。观光游览业务积极提升产品品质及服务能级,联动知名IP合作共创快闪及融合展览、游船、餐饮、打卡于一体的综合体验项目,打造现象级活动,报告期内落地了哆啦A梦、史迪奇、小猪佩奇、STAYREAL等多个IP合作项目,加速推动产品更新迭代及文商旅融合创新。
  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业务方面,板块一体化运营管理体系全面建成并实现高效运转,业务展现出较强的经营韧性。客房收入实现强劲增长,显示出市场需求的稳固与运营效率的提升。增长主要由OTA渠道扩容驱动,其在有效拉动客房营收的同时,也揭示了未来通过深化会员体系与整合营销、将OTA流量转化为园内多元化消费的巨大潜力,公司以内容IP与沉浸式体验为核心,通过数字化营销精准拓展本地及年轻客群,将单一门票经济升级为以营地教育、主题活动、特色二销为支柱的多元化体验消费模式,夯实长期发展的基础。
  酒店及会务会展业务方面,把握散客出行人流量增加及外籍人士来华免签政策机遇,坚持品质服务与创新发展,打造“会议+商务+旅游度假”的多元业态。持续探索C端客群需求,通过举办陆家嘴咖啡节、全能挑战赛等大型市场活动,利用抖音、小红书、“直客通”等线上新媒体平台,推进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将“东方滨江大酒店”打造为深入人心的CBD旅游休闲度假地;推动数智化管理平台二期建设,用数字技术优化管理水平,对能源消耗进行精细化管理,实现节能减排与经营效率的提升。
  演艺场馆经营业务方面,全年主场馆业绩冲刺至疫情前水平,报告期内成功举办刀郎、易烊千玺、王力宏、Katy Perry、YOASOBI等头部演唱会项目,以及全球电竞玩家瞩目的2025 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四分之一决赛及半决赛,彰显了场馆的国际化定位及上海A类电竞场馆实力。活动上座率表现良好,持续稳定的高质量演出活动进一步促进赞助商的引进和续约,有力推动场馆的多元化发展与品牌影响力提升。新型商业业态的引入及打造有效延长演唱会前后体验时间,实现多元消费的转型升级,主场馆活动与商业区域联动的特许商品快闪店、“放轻松市集”等创新商业模式为场馆带来新的商业收入。同时,公司立足场馆运营,积极探索演出演艺产业链的延伸及市场营销和用户运营,并通过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并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
  2、商品服务消费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推动业务实现稳健发展与结构优化。视频购物聚焦保健品、食品、旅游等品类,私域渠道表现突出,效益增速显著,并通过主题营销活动有效提升盈利水平。旅游及适老化销售持续放量,展现出强大的市场响应与增长潜力。同时公司以“白玉兰直播间”为核心品牌矩阵取得突破性进展,成功塑造城市消费新名片。移动端业务实现跨越式增长,年度GMV同比增长超两倍,规模化发展成效显著。自有供应链建设成果斐然,年度累计打造多个百万级爆品,自营旅游与“私厨故事”等产品线共同构筑了坚实的商品壁垒。数字化能力建设行业领先,与头部AI企业深度合作,多个智能应用项目获市级创新成果认可。私域与用户运营纵深推进,构建了线上线下融合、公域私域联动的立体化增长新格局。
  3、文化科技产业集聚平台方面,坚持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为引领,稳步向专业化产业园区运营平台转型。报告期内,上海超高清视听产业开放服务平台暨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广集团)产业主基地在东方智媒城正式启动,进一步强化对超高清内容创作、微短剧出海等特色赛道的产业集聚与融合赋能。这既是上海视听产业落实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载体,也是台(集团)推动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的关键战略布局。东方智媒城产业主基地聚焦文化科技融合核心方向,台(集团)及东方明珠核心战略资源已加速落地;后续还将持续引入国际光影艺术、户外音乐现场、潮流体育IP、沉浸演艺空间、直播经济生态等新赛道资源,通过技术开源共建、数据价值共享、场景生态互通等模式,全面推动东方智媒城实现从“单体项目突破”到“产业生态赋能”的升级跨越,构建文化传媒产业“热带雨林”式共生体系,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开拓全新格局。文化地产板块将持续发挥产业集聚、协同联动、资源优化配置等核心功能,为公司全产业链聚合发展筑牢坚实基座。
  (四)持续提升数字化能力建设,夯实数智底座,推动业务与模式创新协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文化消费服务产业引领者”战略定位,持续推进数字底座建设、人工智能赋能和数智化应用协同发展,数字化转型由单点应用探索逐步向体系化能力建设深化,为主营业务提质增效和新模式培育提供有力支撑。在数字基础能力方面,公司持续夯实数据、网络和平台底座,推进传媒多模态语料库、文化数据可信应用基础设施和网络IP化升级建设,形成覆盖内容生产、传输和服务的数字化支撑体系。报告期内,完成广电行业多模态语料库阶段性建设,推动图像、视频、音频等数据的规模化治理与应用;同步推进光网升级和网络承载能力提升,为超高清视频和智慧应用提供稳定可靠的基础支撑。在人工智能赋能方面,公司加快推进AI能力平台化建设,自建生成式AI应用与支撑体系,推动智能审核、智能片花、智能语音交互等能力在实际业务中的落地应用,持续提升内容生产效率和服务智能化水平。围绕家庭与公共场景,积极探索“超高清+AI”融合应用,推进电视智能体、智慧家庭服务和地铁 5G 播控等创新实践,拓展主流传播阵地的数字化表达和服务能力。
  总体来看,公司通过持续推进数字底座夯实、AI能力沉淀与应用创新协同发展,初步构建起覆盖内容生产、网络承载、用户服务和经营管理的数字化能力体系,为现有业务注入创新动能,并为后续规模化应用和新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始终坚持推进数字底座建设、AI赋能、数智营销三大数字化能力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数据平台筑基,优化数字化资源管理,包括建设传媒多模态语料库、文旅数据运营基座、网络IP化升级等。AI加速智慧广电媒体内容创新,公司自建并启用生成式AI平台,并建成广电大模型语料库,持续升级智能客服能力,同时推出生活助理智能体与文旅地标集成式AI智能体服务,全面提升用户个性化体验,为上海文旅产业提供多业态、多渠道、智能化服务标杆。积极构建数智营销全域协同生态,以用户为中心,打通“营销-资源-服务”链条,实现降本、增收与绿色可持续的平衡发展。
  (五)以内生增长与外延投资为手段,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公司充分发挥资本平台和产业平台作用,以“文化+”、“AI+”引领公司投资逻辑,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布局,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聚焦数智化、文商旅体展等赛道,推进市场化股权投资项目的开发储备和业务落地,并将进一步通过基金等多样化手段,推进数字内容孵化,助力现有产业的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参与郑州航空港先进计算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进一步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同时,公司持续围绕核心业务发展需求,多措并举提升资产质量。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宋炯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1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
  (三)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
  (五)投资期限
  自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产品为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各种复杂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及风控原则,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在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内进行投资等。
  2、投资过程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操作执行,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或外聘人员,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3、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以及监督的职责分离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整个操作过程的业务流程,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及时记录与跟踪,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同时通过有计划的理财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为公司股东获取应有的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1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
  中期分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派送红股0股,转增0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7,459,101.76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738,848,018.10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37,046,976.21元(含税)。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中实施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8,094,990.85元(含税)。上述预计派发的2025年度现金红利和已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合计人民币605,141,967.06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286,538,303.5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已经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合并计算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8.01%。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见下表:
  ■
  三、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一)中期分红的条件
  1、公司2026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中期分红的上限
  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三)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计划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综合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2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727号上海国际会议中心黄河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
  至2026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8、听取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苏锡嘉、刘功润、许多奇、陈清洋、卫哲)。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至议案八已经公司202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三至议案七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四、议案七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的股东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
  登记时间:2026年6月15日(09:30一15:00)
  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维一软件,纺发大楼,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4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01,62,923,71,921,939,20,44,825路等)。
  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5)。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57号百视通大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233
  传真:021-33396636
  电话:021-33396637(直线)
  联系人:嵇绯绯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东方明珠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1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为规范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成蔚女士、尹欣女士、王健儿先生、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为73,990万元,在批准控制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2025年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的限额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每日余额的限额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公司与财务公司2025年实际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在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为20.76亿元。
  2、公司在财务公司日最高贷款余额为2.86亿元。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5.71亿元,贷款余额为2.56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2025年度实际发生额对比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2026年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1)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占同类业务比例37%,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为15.71亿元,上年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为20.76亿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5%。
  (2)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占同类业务比例59%,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为2.56亿元,上年实际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贷款余额2.86亿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6%。
  (3)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及其他金融业务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用于贷款、保函、咨询业务等。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1、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
  法定代表人:宋炯明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及衍生品开发、销售,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网络传输,网站运营,现场演艺,演艺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投资管理,文化用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69%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2025年末总资产5,595,666.74万元,归母净资产1,569,176.62万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1,158,407.25万元,归母净利润-70,550.20万元。
  2、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号3幢1楼
  法定代表人:施白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末总资产712,696.7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0,616.83万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6,185.41万元,净利润1,730.58万元。
  (二)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兆驰”)
  注册资本:人民币452,694.0607万元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顾伟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接收器、DVD机、TFT显示器、LCD显示器、MID产品、平板电脑(不含限制项目);生产销售数字电视广播前端设备、数字家庭设备、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高清/超高清电视、3D电视、网络电视、智能电视、投影电视、激光电视、OLED电视、新型/便携信息接收显示终端等数字电视终端设备、网络数字电视终端设备;宽带通信设备、光通信设备、光通信模块及器件、无线路由设备、交换机、无线通信设备3G/4G/5G,通信产品,智能家居、安防设备、网络监控、智能语音、智能灯具,音响类产品,其他集成通信、物联网终端产品、音视频播放的智能网关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代理销售有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相关服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设计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安装服务;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不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销售不动产。仓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关联关系: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高级副总裁、总工程师卢宝丰先生任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审定前)2025年末总资产2,703,649.07万元,归母净资产1,667,300.21万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1,780,714.23万元,归母净利润127,119.69万元。
  2、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7,50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401弄25、26号3、4、5层
  法定代表人:张琦
  主营业务:对信息产业及相关产业项目及企业技术改造进行投资、建设、制造、销售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及各类咨询服务,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副总裁史支焱先生任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末总资产1,928,924.99万元,归母净资产1,035,313.14万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224,952.11万元,归母净利润57,145.99万元。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均履行了和公司签订的同类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根据公司对关联方的了解,其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6年的经营计划,预计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及接受劳务、租赁(租入)、销售及提供劳务和租赁(租出)、财务公司(存贷款)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为原则。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广播电视发射台传输天线及相关技术设备进行广播电视传输,公司提供广播电视传输技术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合同含税总价三年共计人民币139,050,000.0元(大写:壹亿叁仟玖佰零伍万元整)(含税,税率为6%),传输技术服务费按季度付款。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东方明珠发射台、题桥发射台、杨浦发射台以及凯旋发射台进行上海本地的地面模拟及数字电视、调频和中波广播传输覆盖,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提供广播电视传输所需要的传输天线及相关技术设备,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合同含税总价三年共计人民币112,500,000.00元(大写:壹亿壹仟贰佰伍拾万元整)(含税,税率为6%),传输技术服务费按季度付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是因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但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2026年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交易金额(不含财务公司存贷款等业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2.60%。
  (二)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00637 公司简称:东方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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