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6-1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522,792股,该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 (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1.00至提案7.00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相关规定,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8日至5月19日8:30一11:30、14:30一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8-2844724;传真:0758-2865223;联系人:郑月莹。 (五)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及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36;投票简称:风华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26年5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26年5月21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或填写选举票数): ■ 说明:如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委托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期限: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6-10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使用资金额度和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资金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类型 为合理规避风险,公司委托理财投资的产品类型主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及其衍生品种等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实施以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三、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监控对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密切跟进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与相关业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投资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用于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划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编号:2026-15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李程先生、独立董事张荣武先生、董事会秘书殷健先生、财务负责人王雪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2: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6-1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为分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为分公司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合并协议》、工商变更等相关吸收合并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架构,有效提升资源配置和管控效率,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风华超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容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华电解电容器分公司(以下简称“利华分公司”)合并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级电容器分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超容分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超容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由超容分公司存续经营。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二、吸收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 1、合并方名称:本公司,即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190379452L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1994年3月23日 注册地: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风华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程 注册资本:1,157,013,211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及计算机网络设备。高新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按粤外经贸进字[1999]381号文经营)。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57,062.80万元,负债总额为391,540.2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65,522.6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5,640.82万元,实现净利润28,534.17万元。 2、被合并方名称:广东风华超容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03MA54J6LJ9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4月17日 注册地:肇庆市端州区睦岗街道端州八路祥和高端电容基地2#厂房4楼 法定代表人:黄芬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超容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98.70万元,负债总额为3,254.2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4.4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97.07万元,实现净利润-335.36万元。 3、被合并分公司名称: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华电解电容器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763815777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4年5月26日 注册地: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八路大棠三路祥和高端电容基地2#厂房 负责人:陈剑彬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元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利华分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128.71万元,负债总额为15,106.0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2.66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71.26万元,实现净利润-83.39万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及相关安排 1.合并方式: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超容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与利华分公司合并为超容分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结构,以及注册地、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和公司名称均保持不变,超容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合并入公司,并由超容分公司存续经营。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支付对价。 2.其他相关安排:合并各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注销登记等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系公司内部资源整合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治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超容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吸收合并后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6-0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15,455.35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单项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 组合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坏账准备计提政策,2025年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共197.96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公司结合存货库龄及残次品的统计情况,基于当时市况和产品销售的历史经验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存货的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621.92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883.47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1,231.6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年初增加3,506.77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25年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8.9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5,455.3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3,096.35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3,096.35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6-0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解释第19号》,明确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解释第19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出具的《关于更换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一创投行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原指定杜榕林先生和宋垚先生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2023年11月,因宋垚工作变动,本次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杜榕林先生和范本源先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0)。截至2023年12月31日,风华高科本次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期届满,鉴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一创投行就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因范本源先生内部工作安排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一创投行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尹航先生接替范本源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变更后,风华高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杜榕林先生、尹航先生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义务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尹航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 尹航先生简历 尹航先生,注册保荐代表人,现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作为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核心成员参与多个境内IPO、再融资及并购重组等项目,主要包括:德宏股份、西安鹰之航、佳能科技等IPO项目;第一创业非公开发行、华创证券非公开发行、华创阳安非公开发行、汇金通非公开发行、东北制药非公开发行、伊泰B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安迪苏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银亿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再融资或并购重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6-1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依据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税前16万元/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了薪酬确定办法,增强激励性与约束力。 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2025年度发放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包括:2025年度的基本工资、社保、公积金及部分绩效工资,以及按以前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兑现清算应发放的薪酬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6-1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祥和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祥和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专户存款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不包括后续预估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号)核准,公司2022年3月31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80,100股,发行价为每股19.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7,099,999.69元(含税)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4,972,899,910.31元。另减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1,231,532.86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2日出具《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中喜验资2022Y00038号。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第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资金存放期间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中包含祥和项目应分摊未置换的发行费用133.47万元。 注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注3: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主要系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由于部分合同余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和项目已基本完成投资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祥和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即募集资金余额减去预估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36,829.9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祥和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9.26%。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谨慎决策,优化资金配置、加强成本控制,科学使用募集资金形成了资金节余。 2.募集资金账户存续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6,829.96万元(暂估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届时,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予以终止。已签订合同尚待支付的尾款最终可能因实际支付情况有所变动。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基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