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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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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6,992,4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主要产品为化学农药。化学农药主要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控制、影响植物和有害生物生长代谢、发育、繁殖的作用。具体如下:
  ■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主要产品为化学农药,其产业链由农药中间体、原药合成和制剂加工三部分组成。行业上游为基础化工,下游涵盖农林牧业、卫生领域以及工业与仓储领域,产业链概况如下图所示:
  ■
  (三)公司行业地位及主要产品市场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研发坚持仿创结合,重点投入创制农药和专利即将到期农药的研发以及现有产品工艺的技术改进。公司拥有一流的化学、工艺、生物研发团队和一万多平米配备大量国际先进设备的研发中心,建成国内作物保护行业首家民营企业工艺安全实验室。2025年,公司持续扩大研发团队规模,加大了在创制农药方面的研发投入,致力于打造公司创制农药的第二增长曲线,使公司由单纯的仿制农药公司进化为仿制农药、创制农药并重的全球领先的高科技农化企业。2025年,公司继续对即将到期的仿制药的研发以及老产品的技改方面进行投入,公司又完成了一批专利即将到期、市场潜力较大的农药新产品的工艺开发,正在建设新的生产装置,未来几年持续会有新的装置投产并形成销售,填补国内空白并出口海外市场。
  公司在氯氟吡氧乙酸、虱螨脲、噻虫胺、炔草酯、氰氟草酯、甲氧咪草烟、噁唑酰草胺、异噁唑草酮等诸多细分产品市场上占据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由南京市企业家协会颁发的2025年南京市制造业百强企业证书。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颁发的第六届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颁发的2025年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销售百强证书。
  公司一直聚焦于农药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转型升级的高质量发展,代表了农药行业的“新质生产力”。公司将继续深耕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绿色新型农药领域,顺应农化行业发展趋势,抓住高毒农药禁限用的机会,因地制宜不断通过绿色科技创新,绿色科技推广应用等行动,为解决我国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贡献一份力量。
  (四)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a.全球农药行业情况
  从全球范围看,农药市场去库存基本结束,需求有所回暖,但产能重复建设导致的低价竞争、国际贸易摩擦等不确定性因素导致全球市场没有完全走出低谷。全球农药市场集中度持续提高,先正达、拜耳、巴斯夫、科迪华四家跨国公司终端市场份额合计接近60%,前八家企业市占率高达80%以上,供应链企业需深度绑定巨头客户。国际农化巨头普遍采取“种药一体化”模式,将转基因种子与特定除草剂捆绑销售,农民购买种子后需配套使用相应除草剂,这种协同模式强化了技术壁垒与市场锁定效应。
  2025年的农药行业,正处于周期性调整与结构性转型深度叠加的关键节点。经历了2024年全球市场的普遍下滑后,行业在2025年呈现出复杂的复苏态势。2025年初,持续近三年的“去库存”进程终于显现成效,国内外渠道库存已基本回落至正常甚至偏低水平。关键的周期反转信号在2025年第二季度出现:主要市场的库存同比数据由负转正,同时中国农药出口金额呈现显著的同比与环比增长。与此同时,美国农化品库存同比曲线转正,标志着历经三年低迷后,农药市场正转向由全面补库驱动的行业周期上行。
  2025年全球农药市场呈现分化态势。北美市场是主要驱动力,美国渠道库存于2024年底率先触底,2025年上半年进入补库周期。南美市场波动较大,巴西、阿根廷上半年受大豆锈病影响杀菌剂需求提前释放,全年增速低于预期。欧洲市场化学农药需求增长乏力,欧盟推进《可持续使用农药法规》并加快生物防治审批,高端产品、生物农药及数字化服务增速高于传统产品。
  2025年全球农药政策呈现化学农药收紧、生物农药支持的格局。欧盟《可持续使用农药法规》提出到2030年将化学农药使用量和风险降低50%的目标。生物农药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欧盟修订《植物保护产品法规》为微生物农药建立简化登记通道,联合国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布《农药管理行为守则》更新版,倡导各国将生物防治纳入国家植保战略。此外,国际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加剧,部分国家加征农药关税或设置非关税壁垒。
  进入2026年,中东局势持续紧张,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农药生产所需的基础化工原料多源自原油,成本上升将逐步向下游传导,农药价格将迎来上涨周期。截至3月29日,中农立华原药价格指数报78.92点,同比上涨8.26%,原油价格上涨对农药价格形成成本支撑。
  总体而言,2025年既是周期的拐点,也是转型的起点一一行业正从规模扩张的粗放阶段,迈向以绿色创新、精益运营与全球化布局为特征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b.国内农药行业情况
  国内市场方面,2025年中国农药行业呈现出复杂的结构性变化。供给方面,产能扩张仍在延续。据国家统计局及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2025年国内农药原药总产量为411.7万吨,同比增长8.7%。这种增长的背后,一方面是上一轮农药高景气周期所投产能开始逐步释放,另一方面是在行业底部情境下,国内企业增加产量大力推进出海,抢占全球市场份额。出口方面,中国农药出口持续增长,2024年出口折百量达到205万吨,2025年主要农药出口量达230万吨,同比增长12.2%,出口金额达1268.3亿元。价格方面,截至2025年12月,中农立华原药价格指数报72.86点,同比下跌0.29%,跟踪的上百个产品中74%同比下跌,17%同比上涨。
  2025年,中国农药行业在政策与监管方面也有调整。监管层面,农业农村部第925号公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实行“一证一品”政策,目的是解决“一证多品、借证贴牌”问题,企业为此集中申请登记。同年1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进一步细化委托生产监管、互联网经营备案、标签标注等要求,明确原药不得委托生产、委托加工不得标注受托人商标。安全生产方面,2025年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引发政府加强监管,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各地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对产能无序扩张形成一定制约,对合规达标企业带来积极发展的空间。行业自律层面,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于2025年7月启动“正风治卷”三年行动,目标是到2027年底改善市场秩序、遏制内卷式竞争、提升产品质量。
  2025年农业农村部将生物农药纳入绿色植保重点方向,生物农药领域政策支持加大、企业布局提速,成为行业重要发展方向,国内生物农药登记数量稳步增长,市场规模预计突破8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10%。公司未来也将积极拓展生物农药领域,依托现有研发平台、客户资源与海外登记基础,在生物防治、植物源农药、微生物农药等方向进行技术储备与产品布局,形成化学农药与生物农药协同发展的产品结构。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202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克服行业内卷、竞争激烈等不利因素,切实完善提升安全、环保管控工作,尽全力保障生产供应。报告期内,得益于产销量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受部分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研发费用投入增加、海内外营销和登记力度加大、财务费用上升、建设投入导致折旧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2025年董事会日常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召开情况如下:
  ■
  (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会,情况如下:
  ■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职责。现将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报告期内,本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结合公司的情况及行业发展的状况,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合理建议。
  2、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报告期内,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进行审阅,严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主动了解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动态,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进行核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报告期内,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拟定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审核激励对象的资格、授予数量及考核条件,确保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战略。
  4、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报告期内,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独立性并符合规范;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进行了审议,结果表明目前公司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是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和资产规模要求的。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进入2026年,中东局势持续紧张,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同时2026年农药行业仍将面临周期性波动、环保压力增大、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等现实挑战。公司将立足自身实际,稳住基本盘,在技术升级、市场拓展、内部管理上做实功,扎实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推动业务稳健发展。同时,公司将继续以全体股东利益为重,全力以赴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回报的同步提升。
  (一)继续提升公司规范化运营和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2026年,董事会将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团结奋进、锐意进取,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强有力的措施,开创公司发展的新局面!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2026年度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
  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旗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发展,提高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贷款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7亿元整。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以上担保额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担保事项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在此期间内实施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批,直接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文件。若遇到金融机构合同/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金融机构合同/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金融机构合同/协议有效期截止日。具体担保如下(含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已使用的额度):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1:
  1、单位名称:江苏富莱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园路6号2幢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法定代表人:吴耀军
  6、成立日期:2010年5月18日
  7、公司隶属关系:公司持有富莱格100%股权,富莱格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
  9、股权结构
  ■
  (二)全资子公司2:
  1、单位名称:淮安国瑞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7,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淮安工业园区盐南大道2号
  4、经营范围:农药生产、销售(以农药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为限,不含危险化学品农药);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中间体的开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法定代表人:朱德才
  6、成立日期:2012年9月10日
  7、公司隶属关系:公司持有淮安国瑞100%股权,淮安国瑞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
  9、股权结构
  ■
  (三)控股子公司3:
  1、江苏中旗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3、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丰河路309号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种植;肥料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法定代表人:王凤斌
  6、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6日
  7、公司隶属关系:公司持有作物保护60%股权,作物保护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
  9、股权结构
  ■
  (四)控股子公司4:
  1、安徽宁亿泰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1,000万元整
  3、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华殷路8号
  4、经营范围: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农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法定代表人:刘善和
  6、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1日
  7、公司隶属关系:公司持有宁亿泰97%股权,宁亿泰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
  9、股权结构
  ■
  (五)全资子公司5:
  1、江苏鸿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3、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丰河路309号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法定代表人:吴耀军
  6、成立日期:2020年05月13日
  7、公司隶属关系:公司持有鸿丰股权投资100%股权,鸿丰股权投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
  9、股权结构
  ■
  (六)控股孙公司6:
  1、山东朗晟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3、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党集镇化工园区一号路中段南侧
  4、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法定代表人:王文永
  6、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1日
  7、公司隶属关系:公司系全资子公司鸿丰股权投资的控股子公司,鸿丰股权投资持有山东朗晟55%股权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
  9、股权结构
  ■
  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及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与形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上述对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富莱格、国瑞化工、鸿丰股权投资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中旗作物保护60%、宁亿泰97%的股权、山东朗晟55%股权,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此次担保不会额外增加上市公司体系担保风险水平,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良好的信誉和现有资产,为公司经营发展融资助力。涉及本次担保事项的体系内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稳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此次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7,511.12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25年合并)净资产的55.6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1,652.8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
  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6]230Z0132号审计报告,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99,011,520.3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0,689,073.15元, 加计以前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1,275,374,129.14元,并扣减2024年度利润分配23,237,820.00元,合并口径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1,447,235.99元。
  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79,008,588.00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远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亦远高于3,000万元的标准。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长远战略作出的合理安排,不影响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达标状态,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可以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时审议了《关于2026年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因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
  (1)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1万元/月(税前),无绩效薪酬,其中独立董事郭卫不从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再在子公司另领取薪酬。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5、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2025年度公司业绩由2024年的盈利转为亏损,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较上年下降,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7、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0日,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4月12日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无其他反馈记录。同时,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6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其余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
  2、回购数量、价格
  本次对11名离职激励对象的406,9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授予价格3.03元/股回购,回购价款为1,233,058.5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1,233,058.5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6,992,400股减少至476,585,45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476,992,400元变更为人民币476,585,450元。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6,9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旗股份”)定于2026年4月28日(周二)15:00-17:00在东方财富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东方财富路演”(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200239)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耀军先生、独立董事朱滔先生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陆洋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7日(周一)17:00前访问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200239,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旗股份”)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按照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计算,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未来如果经审计的净资产发生变动,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相应调整该等业务规模,在保持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内的情况下,无须再次报请董事会审核。该等金额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须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需求情况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计算,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未来如果经审计的净资产发生变动,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相应调整该等业务规模,在保持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内的情况下,无须再次报请董事会审核。
  投入资金: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交易对方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以锁定融资成本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及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及利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及利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
  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及利息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和融资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与融资金额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公司内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按照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计算,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未来如果经审计的净资产发生变动,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相应调整该等业务规模,在保持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内的情况下,无须再次报请董事会审核。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鲍光荣,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首次为中旗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晶合集成、泰禾智能、百甲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文建,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禾盛新材、三联锻造、国盾量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宁云,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大丰实业、山河药辅、晶赛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鲍光荣、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文建、项目质量复核人宁云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2.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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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江苏软件园2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7、议案10属于特别表决议案,须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2026年5月18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2栋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邮编:210047。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2栋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陆洋
  2、联系电话:025-58375015
  3、联系传真:025-58375450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联系邮箱:info@flagchem.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75”,投票简称为“中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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