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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1,730,8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麦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麦芽奠定啤酒的基础风味,是啤酒生产环节中最主要的原材料。公司是国内产销规模最大的麦芽制造厂商,产能规模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 公司总部位于广州,生产基地分布于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北的沿海港口。公司通过全国性的生产基地布局,能够有效覆盖全国各大区域,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公司与百威啤酒、嘉士伯、喜力啤酒、华润雪花啤酒、青岛啤酒、燕京啤酒、珠江啤酒等知名啤酒制造商均已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产品已外销至东南亚、中南美、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拥有与行业地位相匹配的技术积累与研发体系,拥有“广东省啤酒麦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质,下属2家高新技术企业,3个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2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家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同时,公司还是国家标准《啤酒大麦》(GB/T7416)、轻工业标准《啤酒麦芽》(QB/T1686)的修订工作组副组长单位,并不断深入参与客户研发,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高端麦芽,持续提高盈利能力和客户粘度。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均为麦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及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产品主要是麦芽,根据下游啤酒客户多样化的需求,生产满足客户质量指标的啤酒麦芽产品。 按产品类别分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如下: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6-006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强威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周涛、肖昭义、冯庆春、陆健、陈敏、王卫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贯彻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陆健先生、陈敏先生、王卫永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理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果,2025年度公司经理层勤勉尽责并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703.32万元,较2024年下降8.29%;实现利润总额24,055.57万元,较2024年下降21.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70.40万元,较2024年下降20.9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1,730,8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415,400.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96,816,590.53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评价,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8,841.57万元,本年转销(或回转)金额合计8,876.33万元,相应增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34.8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安排,公司已经编制完成《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陆健先生、陈敏先生、王卫永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共6名,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7.99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全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 授信额度以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为了客观全面展示公司2025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方面的工作理念、实际活动及成效,以及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存放在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强威先生、周涛先生、冯庆春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共6名,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6-008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704,045.15元(人民币,下同),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63,920,724.8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392,072.48元,加上年初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30,125,156.80元,减去2025年度分配2024年度的现金股利150,519,250.20元,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7,134,558.92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01,730,834股。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1,730,8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0元(含税),预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20,415,400.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96,719,158.7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20,415,400.1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87%。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取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形。 5、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323,616,387.9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6-009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集团”)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负债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负债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负债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以及预计负债等。 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及转销(或回转)将促使当年净利润增加合计34.86万元(人民币,下同),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的尾差所致。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较大的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按照该单项合同下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现值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之外的其他客户账龄组合,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及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保证金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押金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备用金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利息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6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应收款项融资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5年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39.55万元。公司2025年在上述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869.35万元,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921.92万元,无实际核销的坏账准备。 2025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为56.35万元,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52.22万元,无实际核销的坏账准备。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5年计提预付账款坏账准备171.81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与预计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公司对存货、亏损合同、未决诉讼等,计提了减值准备、预计负债。 (1)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为存货的销售价格或已经签订的销售订单的价格,并按照历史经验及数据确定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出售相关产品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税费。 2025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38.77万元,对已销售的存货所对应的上年度计提的跌价准备3,966.83万元进行了转销。2025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大主要是受全球饲料需求旺盛、地缘冲突、贸易保护主义等因素影响,国际大麦价格有所上涨。若干按当时低价原料价格基础定价的签定销售合同按期末库存进行履约,预计合同成本超过预计收入。 (2)因亏损合同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公司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麦芽销售合同的销售价格减去预计原材料采购成本、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及估计的销售费用后的金额,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比较,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为预计亏损。2025年公司就尚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按预计亏损确认预计负债2,965.64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8,841.57万元,本年转销(或回转)金额合计8,876.33万元,期末余额8,867.10万元。综合来看,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及转销(或回转)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4.86万元,增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34.86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6-011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7、出席、列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金华西街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陆健先生、陈敏先生、王卫永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案4、6、7、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现场登记地点:中国广州市黄埔区金华西街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有限合伙股东:有限合伙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或者有限合伙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有限合伙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接受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6:30前将出席股东会的书面确认回执(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腾 联系电话:020-82057819 联系传真:020-82216589 电子邮箱:invest@gdhyst.com 邮政编码:510700 2、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38”,投票简称为“顺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企业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签名(企业股东应加盖公章):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 3 出席股东会的确认回执 致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企业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出席人员名称: 联系电话: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2026年5月14日16:30之前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至中国广州市黄埔区金华西街1号公司六楼法务资本部。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6-010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009号文《关于核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432,70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451,068.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205,647.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245,421.45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2年11月8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6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16,926.57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3,742,786.58元,其中本年度以募集资金投入到承诺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6,216,926.57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02,634.8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账户的余额人民币13,772,692.71元的差异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13,071,446.84 元及已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98,611.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且严格按照公告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账户的余额如下: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 ■ 2022年11月17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粤海永顺泰(广州)麦芽有限公司、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注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注3)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已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注1: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文件建粤发[2022]157号,省分行营业部由广州分行代管,因此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营业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的营业网点,因此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签署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作为广东省(除深圳市)中信银行(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城国际支行)的管理机构,负责与外部签署协议,因此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8204007880120000239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为方便公司统一管理,减少管理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2025年度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述,广麦4期扩建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增加销售收入人民币35,240.00万元,年增加利润总额人民币290.00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2.09年,项目内部收益率5.55%。该项目于2022年9月30日正式转固,2025年度,该项目产生销售收入人民币37,256.88万元和利润总额人民币2,202.28万元。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述,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增加销售收入人民币43,575万元,年增加利润总额人民币2,421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4.52年,项目内部收益率5.84%。该项目于 2023年6月30日正式转固,2025年度,该项目产生销售收入人民币51,506.39万元和利润总额人民币4,533.01万元。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6-007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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