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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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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6-00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161,118.9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4,032,032.61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不再继续提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80,247,024.57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03,981,154.1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503,981,154.18元。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时的总股本440,531,939股计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额8,810,638.78元(含税);加上公司已经于2025年12月4日实施完成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22,026,596.95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30,837,235.73元(含税)。
  4、关于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完成2025年中期分红权益分派,以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440,531,9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026,596.95元(含税)。
  如本次预案获得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810,638.78元(含税)。合并计算已发放的中期现金分红和预计派发的年度现金分红,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0,837,235.73元(含税)。
  (2)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5,171,400股,成交金额为59,987,0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7月7日办理完成。
  (3)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90,824,290.73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02%。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有利于保障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方案实施不会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度-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2024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9,855.66万元、人民币123,814.99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3.46%、25.85%。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6-007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主要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相关融资业务,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申请、借款等相关手续,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其他说明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将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6-017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
  3、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4、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1元/股(含本数)。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1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6,0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998,5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3,0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499,25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二、相关股东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有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可能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1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1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6,0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998,5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3,0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499,25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1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6,0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998,5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3,0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499,25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按照截至 2026年4月1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数据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分别为478,917.03万元、380,152.97万元、316,897.2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6,0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以上财务指标的1.25%、1.58%、1.89%。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人在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以及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后续若相关主体有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股份转让。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本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5、办理以上其他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可能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6-01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明燕女士、独立董事黄宾先生、财务负责人曹原培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意见、提升交流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公司就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6:3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6-009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执业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常晓波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晓玲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人员配置,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拥有履行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6-012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提高现金分红频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半年度或三季度(以下统称“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时间
  2026年下半年。
  3、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6-008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存单质押情况概述
  1、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贷款,贷款用于购买原材料等日常业务开支,质押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6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该质押额度可滚动使用。如单笔质押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质押终止之日止,但该笔质押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在上述期限和额度权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业务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密切跟踪和及时分析该项业务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产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业务风险。
  2、本次银行定期存单质押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开展银行定期存单质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质押情况
  1、质押物: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定期存单。
  2、质押额度:质押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
  3、质押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6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该质押额度可滚动使用。如单笔质押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质押终止之日止,但该笔质押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质押目的: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购买原材料等日常业务开支。
  5、质押交易对手方: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
  三、存单质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银行定期存单质押业务,有利于将流动性低的定期存款转化为流动性高的现金资产,能够有效地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的临时用度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可以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质押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公司副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该述职报告作为2025年度股东会的一个议程,但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3、上述第3、5-7、9项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9:00一11:00,14:00一17:00。
  5、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公司证券部。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631-8549156
  联系传真:0631-8548999
  邮政编码:264414
  联 系 人:陈杰 丛凌云
  电子邮箱:weida@weidapeacock.com
  7、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26”,投票简称为“山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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