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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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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58,6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未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华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华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华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0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经营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经营范围具体修订如下:
  现经营范围:对矿业、矿山工程建设业的投资与管理;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黄金和白银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智能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服务;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投资管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结合经营范围调整与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因公司本次修改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模式、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优化电源结构,增加能源供给,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Brother Mining SASU(兄弟矿业单一简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MS”)拟与Green Energy International Limited(格睿绿能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睿绿能国际”)签署《光储项目投资及能源管理协议》(二期)。格睿绿能国际负责光储电站的设计、建设及全部投资并向BMS提供光储发电节能服务。光储电站建成后,BMS在项目合作运营期限内按合同约定优惠电价将100%全部消纳所产生的电能。协议拟确定的电价收费模式为10年合作期、分阶段递减模式,10年预计共计支付电费约4,806万美元(以最终实际购买电量计算结果为准)。
  ●格睿绿能国际为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全资孙公司,深圳盛屯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陈东先生为深圳盛屯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熊波先生亦在深圳盛屯集团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格睿绿能国际拟在公司控股子公司BMS提供的自有项目安装场地上投资建设光储电站及其配套设施,项目预计规模光伏:18MW;储能:20MW/20MWh(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格睿绿能国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及全部投资并向BMS提供光储发电节能服务。光储电站建成后,BMS在项目合作运营期限内按合同约定优惠电价将100%全部消纳本项目所产生的电能。本项目拟确定的电价收费模式为10年合作期、分阶段递减模式,10年预计共计支付电费约4,806万美元(以最终实际购买电量计算结果为准)。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东、熊波回避表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已事前认可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Green Energy International Limited
  (2)注册资本:100,000 港币
  (3)注册地址:FLAT/RM A 12F ZJ 300,300 LOCKHART RD WAN CHAI HONG KONG
  (4)成立日期:2024年9月6日
  2、股东情况:深圳盛屯集团间接持有格睿绿能国际100%股权
  3、其他关系说明:格睿绿能国际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它关系。
  三、定价依据
  本项目拟确定的电价收费模式为10年合作期、分阶段递减模式。该收费模式将降低BMS未来用电成本压力,有利于更好地应对公司和行业的不确定风险。光伏发电是柴油发电的替代,在刚果(金)地区柴油发电的成本远高于光伏用电价格。随着技术进步,光伏发电在当地已经得到了普遍应用,格睿绿能国际依据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给予一定折扣,该定价政策符合市场惯例。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协议主体
  甲方:Brother Mining SASU(兄弟矿业单一简易有限公司)
  乙方:Green Energy International Limited(格睿绿能国际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条款
  (1)主要职责: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其拥有的场地及其配套设施实施该项目,乙方负责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提供电能以及完成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本项目光伏发电向甲方厂区设备供电,通过“光伏自发自用”的方式,为甲方节约用电成本,甲方保证合作期内100%全部消纳本项目所产生的电能。
  (2)项目投资:总投资约1,400万美元,资金由乙方自筹加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
  (3)项目建设: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合同生效且甲方提供了项目施工的必要条件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并网发电日止,计划工期约8个月(船期正常且排除雨季影响施工的情况下)。非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受阻碍的,工期顺延。
  (4)合同期限:本项目的运营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式并网发电之日,合作运营期限为10年,合作运营期满30日前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或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服务期限,否则本合同将于合作运营期满后自行终止。
  (5)电费的计算与支付: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电费(不含增值税及消费税等)=月供(发)电电量×每度电单价。
  甲方向乙方支付供电电费,采取预存30%电费且当月电费当月全额支付方式,预存部分少于30%时,乙方有权停供电。
  甲乙双方应自合作运营期限起始日起,每自然月结算一次项目供电产生的电费。乙方于结算月下一月的12日前开具结算票(如遇税率调整,按新税率执行,乙方的不含税电价不变)至甲方,甲方于当月20日前根据乙方提供的收取电费通知单及电费数据,将上月电费电汇至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直至运营合作期届满(如运营合作期延长的,则至延长的运营合作期届满)。
  (6)合同期内,甲方完全免费提供本项目安装、检修、运营的合法场地、通道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搭建项目有关建筑物和放置有关设备必要的地面场地和各种人员、线路通道)供乙方使用,甲方确认对提供给本项目的前述建筑物及场地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甲方将本项目已占用的地面和各种通道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或用作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损害乙方的权益。如发生上述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乙方对相关场地的使用。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实际损失=乙方全部投资金额-已经回收电费的利润部分-(乙方处置资产收益-处置费用)】全额赔偿,在甲方全额赔付乙方实际损失后,则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
  (7)在开工前1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项目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进度表提交给甲方,并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乙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在甲方得知此情况后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电站所涉及的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发生的维护费用也全部由乙方负责。
  (8)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自乙方审批机构关于本项目投资的决策通过后生效。合同文本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光储电站逐步得到推广和实践检验。尤其在非洲地区,时常面临电力不稳定、电力短缺等问题,过往基本都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电力补充。但无论是从绿色能源还是高性价等方面考虑,光伏发电都将逐步替代柴油发电。格睿绿能国际和BMS的售电合作模式,是基于专业分工、资金安排的考虑。格睿绿能国际作为专业的投资方和服务商,能够为业主方节约大量的沟通精力、运营精力,让BMS的资源更加集中于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资源的开发和储备等。建设光储电站符合能源发展、双碳环保、能源再生等政策,BMS可享受光储电站带来的节能效益,有利于优化电源结构,增加能源供给,降低生产运营成本。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遵守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东、熊波回避表决。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四)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2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熊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经营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Green Energy International Limited(格睿绿能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睿绿能国际”)拟在公司控股子公司Brother Mining SASU(兄弟矿业单一简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MS”)提供的自有项目安装场地上投资建设光储电站及其配套设施(二期项目),项目预计规模光伏:18MW;储能:20MW/20MWh(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格睿绿能国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及全部投资并向BMS提供光储发电节能服务。光储电站建成后,BMS在项目合作运营期限内按合同约定优惠电价将100%全部消纳本项目所产生的电能。本项目拟确定的电价收费模式为10年合作期、分阶段递减模式,10年预计共计支付电费约4,806万美元(以最终实际购买电量计算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熊波、陈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6年5月6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相应发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翔业国际大厦52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6日
  至202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盛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姚雄杰、陈东、熊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办法: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28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翔业国际大厦52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林举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邮政编码:361001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盛屯能源金属化学(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能源金属”)、科立鑫(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鑫(珠海)”)、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锌锗”)、CHENG TUN METAL INTERNATIONAL TRADE PTE.LTD.(盛屯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国际”)。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为盛屯能源金属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福泉市支行”)申请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最高额54,000万元整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科立鑫(珠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横琴粤澳分行”)办理融资业务而形成的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盛屯锌锗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整的额度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盛屯锌锗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为人民币16,800万元整的额度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盛屯金属国际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整或美元2,030万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6年4月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8日和202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与农业银行福泉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盛屯能源金属在农业银行福泉市支行申请贷款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大写)伍亿肆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浦发银行横琴粤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立鑫(珠海)在浦发银行横琴粤澳分行办理融资业务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拟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盛屯锌锗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办理授信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捌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盛屯锌锗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办理授信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捌佰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盛屯金属国际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办理授信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亿肆仟万元整或美元贰仟零叁拾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盛屯能源金属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15,042.47万元,公司为科立鑫(珠海)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9,486.42万元,公司为盛屯锌锗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6,451.25万元,公司为盛屯金属国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盛屯能源金属
  (1)公司名称:盛屯能源金属化学(贵州)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4月20日
  (3)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苏贵勇
  (5)注册资本:人民币146,250万元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盛屯能源金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
  (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盛屯能源金属为盛屯矿业的控股子公司。
  2、科立鑫(珠海)
  (1)公司名称:科立鑫(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8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浪涌路6号
  (4)法定代表人:郑良明
  (5)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6)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科立鑫(珠海)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
  (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科立鑫(珠海)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3、盛屯锌锗
  (1)公司名称: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03月02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回隆镇四川石棉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朱永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盛屯锌锗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
  (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盛屯锌锗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4、盛屯金属国际
  (1)公司名称:盛屯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01月25日
  (3)注册地址:50 RAFFLES PLACE, #38-07, SINGAPORE LAND TOWER,
  SINGAPORE 048623
  (4)法定代表人:骆玮琦
  (5)注册资本:美金5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货物贸易(进出口业务),金融咨询顾问业务。
  (7)盛屯金属国际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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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盛屯金属国际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盛屯能源金属、科立鑫(珠海)、盛屯锌锗、盛屯金属国际是公司的下属公司,上述担保是根据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盛屯能源金属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等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1,085,442.0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86%,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17,204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1,068,238.0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82%,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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