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明确规定。
  2020年1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彩虹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活电器”)分别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3月3日,公司、生活电器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分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了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生活电器为募投项目之一“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分阶段将用于“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划转至生活电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63258536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以增资方式累计向生活电器专户转入募集资金90,000,000.00元,生活电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855,343.34元。
  2、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新增生活电器为“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生活电器已在中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811100101410101555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该账户划转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生活电器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634,422.28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2,290,858.13元,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二)“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建成后效益分析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属于服务公司全局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实施完成后,能有效提高公司仓储及产品配送能力,提升市场响应速率;通过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公司业务流程效率,加强对经销商等销售渠道管理,实时追踪货物流向及地区销售情况,精准实现产品在不同区域的覆盖,有利于公司对不同销售区域实施不同策略提升销售能力。同时,项目实施后将实现采购、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信息共享,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等情况及原因详见本报告“六、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或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本金余额合计29,479.24万元(其中本金29,300.00万元),本年累计取得收益458.98万元,现金管理未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截至12月31日,本年度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大额定期存款产品拟在董事会授权管理期限届满前转出。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照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已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等方面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历史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议案》,决定将“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生活电器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成都市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12路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不变,同时将该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
  注: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二)“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延期的说明
  受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叠加建筑材料、人工成本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原定于2022年末完成的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放缓。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2年8月首次将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后续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行业最新动态,加大了自动化专用设备的研发改造力度,逐步投入生产,这将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升整体产能。此外,市场需求对高端智能化和个性化产品的增长促使公司调整项目投资进度,优化市场定位与产品结构,通过持续改进产品设计提升产品竞争力。为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并合理配置资源以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经过慎重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三)“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说明
  1、“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1)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原因: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原主要内容为建设公司线下营销渠道及建立大数据中心,包括在各销售区域购置仓库、办公及储运设备,建设开发“彩虹集团大数据中心”等,有利于扩展公司仓储能力,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并加强营销管理,服务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与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公司网络零售占比呈逐年增长态势。2025年上半年,公司线上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45.24%。为适应线上销售集中仓储、精准库存、信息化管理、快速处理的要求,兼顾线下渠道配送需求,公司将原各地分散仓储、配送发货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整合资源配置,拟在成都市新津工业园区生产基地(暨子公司生活电器经营地)新建占地面积约11,000平方米的仓库,同时购置智慧仓储物流系统设备及软件,以实现生产、销售、仓储、物流一体化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营运能力。
  (2)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原因:生活电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位于新津工业园区A区,园区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完善。因此,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3)“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首次延期后,原计划于2024年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销售渠道结构变化,结合实际情况并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公司决定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优化建设内容,将营销网络建设方式由拟在各地购置仓库优化为购置与自建相结合,该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延后,完成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2、“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
  (四)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及其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调整。“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基于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所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度,审慎、科学、合理决策,过程中结合公司实际持续优化完善,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彩虹集团董事会出具的《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6第0250000号),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彩虹集团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保荐代表人:唐忠富 周晗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7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指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明确规定。
  2020年1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彩虹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活电器”)分别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3月3日,公司、生活电器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分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了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生活电器为募投项目之一“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分阶段将用于“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划转至生活电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63258536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以增资方式累计向生活电器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募集资金90,000,000.00元,生活电器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855,343.34元。
  2、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新增生活电器为“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生活电器已在中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811100101410101555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该账户划转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生活电器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634,422.28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2,290,858.13元,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属于服务公司全局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实施完成后,能有效提高公司仓储及产品配送能力,提升市场响应速率;通过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公司业务流程效率,加强对经销商等销售渠道管理,实时追踪货物流向及地区销售情况,精准实现产品在不同区域的覆盖,有利于公司对不同销售区域实施不同策略提升销售能力。同时,项目实施后将实现采购、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信息共享,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3、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等情况及原因详见本报告“六、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4、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5、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或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余额合计29,479.24万元(其中本金29,300.00万元),报告期现金管理取得收益458.98万元,现金管理未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报告期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大额定期存款产品拟在董事会授权管理期限届满前转出。
  7、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9、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照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及时披露,已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等方面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历史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议案》,决定将“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生活电器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成都市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12路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不变,同时将该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
  (二)“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延期的说明
  受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叠加建筑材料、人工成本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原定于2022年末完成的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放缓。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2年8月首次将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后续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行业最新动态,加大了自动化专用设备的研发改造力度,逐步投入生产,这将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升整体产能。此外,市场需求对高端智能化和个性化产品的增长促使公司调整项目投资进度,优化市场定位与产品结构,通过持续改进产品设计提升产品竞争力。为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并合理配置资源以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经过慎重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三)“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说明
  1、“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1)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原因: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原主要内容为建设公司线下营销渠道及建立大数据中心,包括在各销售区域购置仓库、办公及储运设备,建设开发“彩虹集团大数据中心”等,有利于扩展公司仓储能力,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并加强营销管理,服务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与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公司网销占比呈逐年增长态势。为适应线上销售集中仓储、精准库存、信息化管理、快速处理的要求,兼顾线下渠道配送需求,公司将原各地分散仓储、配送发货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整合资源配置,拟在成都市新津工业园区生产基地(暨子公司生活电器经营地)新建占地面积约11,000平方米的仓库,同时购置智慧仓储物流系统设备及软件,以实现生产、销售、仓储、物流一体化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营运能力。
  2)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原因:生活电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位于新津工业园区A区,园区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完善。因此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3)“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首次延期后,原计划于2024年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销售渠道结构变化,结合实际情况并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公司决定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优化建设内容,将营销网络建设方式由拟在各地购置仓库优化为购置与自建相结合,该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延后,完成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2、“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
  (四)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及其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调整。“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基于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所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度,审慎、科学、合理决策,过程中结合公司实际持续优化完善,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7日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号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于2026年4月17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相关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相关内容,以及同时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即须在2026年5月18日16:00前送达公司或发送电子邮件至bod@rainbow.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8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帆 联系电话:028-85362392
  传真号码:028-85373601 电子邮箱:bod@rainbow.com.cn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23”,投票简称为“彩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9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670,162.99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96,001,507.25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63,660,312.3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2025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59,403,335.82元。年度末,公司总股本为105,341,600股。
  3、出于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5,34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869,56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累计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2025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6,869,560.0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57.91%。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单位:元
  ■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1,142,840.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31.1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行业特点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或“华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131人,从业人员总数46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人。
  四川华信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506.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0,297.78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38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78.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燕,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1年12月,自2008年开始在华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复核、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秋林,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2018年10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年10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美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2018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年1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近一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新三板公司包括: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兆信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部泰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费用30万元。本期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的实际工作量、繁简程度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报价确定,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专业监督职责,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慎审查,并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期间与四川华信保持密切沟通,督促其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开展工作,确保审计过程规范、审计结论客观公正。
  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四川华信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执业资质,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和丰富的审计经验;在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工作质量达标,独立性强,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充分展现了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