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20日,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东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28元/股),预计将触发“东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 200,0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1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南转债”,债券代码“12710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7月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1月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东南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73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东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73元/股调整为5.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东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办理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共注销公司股份34,098,40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34,098,400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东南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5.6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11月12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3、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东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67元/股调整为5.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东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东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适用的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关于预计触发“东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东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28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可能触发“东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东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