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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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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409,471,5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集铜采选、冶炼、加工、贸易为一体的大型全产业链铜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涵盖阴极铜、硫酸、黄金、白银、铜箔及铜板带等。公司在铜矿采选、铜冶炼及铜箔加工等领域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领先的行业地位和显著的竞争优势。
  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铜原料采购包括国内和国外采购铜精矿。原材料的采购定价方式上,进口铜精矿的基准定价方式为LME铜价扣减加工费之后金额计价结算。国内铜精矿(以含铜品位18%或20%为基准)、粗铜及冰铜等原材料的基准定价方式均以上海期交所当月阴极铜结算价加权平均价乘以系数,或上海期交所当月阴极铜结算价加权平均扣减一定金额(大致相当于市场平均水平)计价结算。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阴极铜、铜加工材,以及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黄金、白银、硫酸等产品。阴极铜的生产销售是公司目前的主导业务,其经营方式有以下两种:
  (1)自产矿采矿、冶炼方式
  该经营方式即公司自产铜矿经洗选、冶炼加工成阴极铜后对外销售。该类业务涉及铜矿开采(铜矿石)一一洗选(铜精矿)一一粗炼(粗铜)一一精炼(阴极铜)整个采炼流程。该类业务生产成本相对固定,盈利能力直接受阴极铜销售价格波动的影响。
  (2)外购铜原料冶炼方式
  该经营方式下,公司通过外购铜精矿经粗炼、精炼成阴极铜后对外销售,或通过外购粗铜经精炼成阴极铜后对外销售。公司外购铜精矿和粗铜(即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是根据阴极铜市场价格扣除议定加工费的方式确定。在该经营方式下,公司一般只获取议定的加工费,为公司主要的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如下:
  ■
  2025年,股份公司国内外自有矿山投入找矿勘查投资资金1.09亿元,实施地质钻孔7.58万米,新增铜资源量约38万吨,消耗铜金属量约23.86万吨,目前公司矿山保有铜金属量约736万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
  为积极响应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打造国家级先进结构材料产业,推动公司产业链优化与延伸,公司与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贸、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出资成立招商铜冠(铜陵)先进结构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100,4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8,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贸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1-049),以及2021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1-057)。
  根据《招商铜冠(铜陵)先进结构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款通知书》要求,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合伙企业出资,公司实际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贸实际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2025年合作进展如下:
  1.份额转让
  报告期内,经招商铜冠合伙人会议审议,有限合伙人王济平将本合伙企业的2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铜陵市辉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铜陵市新西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本合伙企业的6,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安徽亨贞投资有限公司。
  2.管理费和收入分配条款修订调整
  鉴于安徽亨贞投资有限公司和铜陵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合伙人未按时间要求足额缴付其认缴的二期出资,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将招商铜冠《合伙协议》管理费和收入分配条款修订调整如下:
  ■
  但由于部分合伙人性质调整,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管理费计提基数相应据实进行调整。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2月7日期间,存续期管理费计提基数调整为51,800万元。自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存续期管理费计提基数调整为51,850万元。
  3.基金分配情况
  2025年8月,管理公司决定按照0.3535元/基金份额向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返还部分本金,共计返还金额35,491.40万元。其中,上海国贸收到返还出资额353.50万元,公司收到返还出资额3,004.75万元。
  2025年12月,管理公司决定按照0.07元/基金份额向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返还部分本金,共计返还金额7,02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分配暂未完成支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招商铜冠基金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100,400万元,累计返还本金35,491.40万元,剩余实缴规模64,908.60万元;累计投资项目11个,投资金额合计57,690万元。
  (二)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有关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20日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0元/股(含)。
  公司本次实际实施回购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9月9日。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03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最高成交价为4.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011,30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累计回购股份54,036,000股,已全部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02”转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1%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三)关于调整投资控股有色财务公司实施方式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财务公司”)原为公司控股股东有色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40,000万元,有色集团持股比例为70%,公司持股比例为30%,主营业务系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为减少公司与有色集团的关联交易,优化资金配置,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有色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公司拟收购有色财务公司21%股权并控股有色财务公司。
  2025年5月,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投资控股有色财务公司实施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即为进一步增强有色财务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国有财务公司抗风险能力,兼顾内部业务板块资金支持与防范化解潜在风险,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将收购有色财务公司控制权变更为以增资方式控股有色财务公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9,285.72万元,其中60,000万元计入有色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有色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公司持有有色财务公司51.00%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有色集团持有有色财务公司49.00%股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投资控股有色财务公司实施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年12月,本次关联交易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有色财务公司增资事项获得批复的公告》。同月,公司及有色财务公司已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要求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关于有色财务公司拟与有色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
  2025年5月,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有色财务公司拟与有色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单方面以自有资金通过增资方式控股有色财务公司,交易实施完成后,有色财务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充分发挥有色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功能,在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有色财务公司拟为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服务范围内的有色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不含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下同)提供金融服务,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具体为资金结算、提供存款、信贷等符合有色财务公司经营范围的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本交易”)。
  依据本交易,预计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有色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存放在有色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有色财务公司对有色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提供的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有色财务公司对有色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的授信不超过45亿元。存款利率参照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同档存款利率;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业务利率及费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市场化原则,参照在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类同档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有色财务公司拟与有色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年12月,上述金融服务协议在公司控股有色财务公司事项实施完成后生效。
  (五)关于境外子公司分红有关事项
  鉴于中铁建铜冠境外子公司EcuacorrienteS.A.(厄瓜多尔科里安特公司,米拉多铜矿主要经营主体,以下简称“ECSA”)现金流情况显著好于预期,境外政治经济环境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为妥善做好中铁建铜冠后续经营管理工作,中铁建铜冠拟调整境外子公司ECSA分红安排,依据其资金状况、留存收益情况以及铜行业市场节奏,要求ECSA对其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风险,实现国有资产稳健增值。上述中铁建铜冠境外子公司分红安排调整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境外子公司分红安排调整后所得税费用会计处理的公告》。
  2025年6月,ECSA向中铁建铜冠实施了现金分红,中铁建铜冠在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向公司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20.42亿元。
  (六)关于控股子公司项目延期的事项
  近年来,厄瓜多尔政治局势波动,人事变动频繁,主管部门领导多次变动,带动相关部门的工作层人员出现变更,极大影响了其政策连续性及行政效率,从而影响了米拉多铜矿二期工程《采矿合同》的签订进度。2025年以来,公司及ECSA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加强与厄瓜多尔新政府相应主管部门的联系,最新一轮的米拉多铜矿二期工程《采矿合同》初步谈判已完成,并已提交主管部门审核。考虑到厄瓜多尔投资经营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政治局势波动,且法律环境缺乏稳定性,米拉多铜矿二期工程《采矿合同》具体签署时间尚不能确定。
  受前述因素影响,米拉多铜矿二期工程建成后,其正式投产工作待其《采矿合同》签署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项目延期的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6-02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6-01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并定于2026年5月8日15:00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战略规划、市值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会人员:经理文燕先生,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姚兵先生,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等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本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会议联系人邮箱,本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逍;张宁
  电话:0562-5860148;0562-5860149
  邮箱:Wangx@tlys.cn;tlyszhangn@126.com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6-018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明确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创新升级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公司治理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股东回报做好投资者服务四大核心举措,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7日、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年度,面对行业与市场挑战,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紧扣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趋势,扎实推进行动方案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在产业布局优化、技术创新突破、公司治理升级、投资者关系维护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2025年度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细作,多措并举推动产业升级
  公司作为国内铜冶炼及铜基新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核心布局铜矿采选、铜冶炼、铜基新材料研发与生产销售全产业链,同步拓展金、银、硫酸等副产品,产品体系丰富、应用场景广泛,深度服务于电力、新能源汽车、5G通讯、光伏储能、高端装备制造等核心产业领域,为各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供关键材料支撑。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7.26亿元,同比增长18.6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5亿元,同比下降14.02%,主要系境外子公司分红安排调整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面对经营压力,公司坚持以铜产业为主线,围绕“主业做强、新材料做优、资源做深”发展思路,稳步推进产业布局优化与升级,多措并举筑牢产业发展根基:
  1.巩固冶炼核心优势:严格把控生产工艺与成本管控,持续优化原料采购体系,多维度对比分析矿料与冷料采购效益,动态调整原料结构,强化内部资源统筹调配,保障生产原料稳定供应。2025年顺利完成阴极铜195.48万吨生产任务,铜冶炼产能成功突破220万吨,行业规模与技术优势进一步凸显。
  2.发力新材料高端赛道:聚焦HVLP铜箔、高端铜合金等高附加值产品领域,推进现有新材料产线技术迭代升级,持续提升高端产品市场占比。其中铜冠铜箔高端产品表现亮眼,年产量超2.46万吨,同比大幅增长186%,HVLP等高端铜箔成功实现首次出口,该业务板块已顺利扭亏为盈,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3.做深矿产资源布局:米拉多铜矿二期扩建项目高效推进,仅用22个月便全面建成,创下海外矿山工程建设新速度,目前正全力推进其《采矿合同》签署相关工作。2025年公司自产铜精矿含铜19.77万吨,同比增长27.38%,资源自给能力稳步提升。
  未来,公司将持续坚守铜产业主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核心发展方向,加快推动米拉多铜矿二期投产、金通铜业二期工程及年产4万吨新能源铜带材升级改造项目建成落地。同时,公司将深化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持续完善铜产业链全链条布局,推动公司经营业绩企稳回升、稳步向好。
  二、强化技术创新驱动,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高度重视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布局与创新平台建设,以技术突破破解行业发展瓶颈,提升产品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
  2025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研发投入达48.32亿元,同比增长3.25%,聚焦铜矿采选、铜冶炼、铜基新材料、资源循环利用等关键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同时,公司健全创新体系建设,运营2个产业创新研究院,2025年组织实施科技项目406项,同比增长23%,参与1项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获批1项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3项铜陵市揭榜挂帅类科技项目,在5G通讯用RTF3型电子铜箔关键工艺、高效铜冶炼节能技术等领域取得多项技术突破,全年完成科技成果转化129项,转化率达89.6%,获3项省科学技术奖、7项行业科学技术奖,授权受理发明专利289件,其中授权114件,同比增长80.95%,专利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成效显著。
  在创新人才与数智化转型方面,公司持续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育留用机制,集聚行业高端技术人才与研发团队,为技术创新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同时加快数智化转型,5G深化应用赋能的井下铲运智能协同、行车智能化等项目建成运行,庐江矿业、金新铜业选矿全流程智能化运行成效显著,“5G示范工程项目”获第八届“绽放杯”5G应用全国一等奖,金隆铜业入选国家工信部5G工厂名录,金冠铜业、金隆铜业被认定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冬瓜山铜矿等单位被认定为省基础级智能工厂。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高端铜基新材料、绿色冶炼、智能矿山等领域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以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夯实公司治理根基,提升规范运作与风险管理水平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权责明确、制衡有效、运作规范的治理架构,保障公司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
  2025年,公司紧扣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持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一方面完善治理制度体系,优化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完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推进管理效能提升,精简试点单位组织机构,强化定岗定编,优化人员组合,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同时,董事会秉持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原则,依法依规召开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财务预决算、关联交易、定向可转债转股、对财务公司增资等重大事项,全体董事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与行业趋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各专业委员会前置研讨审核议案,提升董事会决策专业性与精准性。
  针对2025年经营压力,公司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构建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统筹引领、经营层精准落地执行的内控管理体系,以风险防控为导向,精准识别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国际贸易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实施分类施策、分级管控。2025年高质量完成合规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对19家单位开展内控合规联合监督检查,组织境外合规管理专项调研;科学开展铜、金、银期货套期保值,有效对冲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强化应收账款与存货全流程管控,严防坏账与资产跌价损失;顺利完成海关AEO高级认证复核,提升供应链韧性与国际贸易风险防控能力。同时梳理排查市场价格、汇率、资金链等各类风险隐患,分层次落实防控措施,拓宽产品销售渠道,调整硫酸等副产品销售策略,首次实现硫酸直销出口,确保市场紧急状态下销售渠道畅通,全年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有效管控各类经营风险。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各业务环节流程管控与合规管理;持续提升管理层经营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能力,聚焦生产经营痛点、难点问题深化管理变革,激发组织活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与经营管理能力同步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四、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深化投资者关系建设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始终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原则,全面、准确披露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重大事项等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决策权,2025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再度获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结果A级。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要求,搭建多渠道的沟通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紧密沟通,2025年5月成功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同时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提供便利,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充分收集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增进市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信息披露体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聚焦主业发展、技术创新、项目建设等核心内容,高效传递公司价值;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长期互动,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
  五、坚守投资者回报初心,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理念,高度重视股东合理回报,在保障持续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以稳定分红政策与优良经营业绩回馈股东,实现共赢发展。
  公司通过严控成本、优化采购、加快资金回笼、强化应收账款管理等措施,不断提升经营质量,稳定现金流,为利润分配提供坚实财务支撑。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6.70亿元,2025年度拟分红6.70亿元,全年预计分红13.41亿元,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为维护公司市值与股东权益,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9月9日完成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9月19日,累计回购股份54,036,000股,占总股本0.41%,成交金额2.0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未来,公司将坚持长期主义,稳步提升内在价值,推动业绩企稳回升,持续优化利润分配机制,以现金分红等方式回馈投资者,实现质量与回报双提升,为投资者创造稳定可持续回报,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6-01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铁建铜冠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号文)的批复,于2023年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方案如下:
  一、重组方案概述
  (一)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号文)核准,本公司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40,476,679.00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2.65元,共计人民币5,672,263,200.00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36,626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人民币333,662,600.00元)及支付现金人民币667,325,100.00元购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铜冠)70.00%股权。
  (二)本次交易标的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的70%股权评估价值667,325.09万元为作价依据,坤元评估2022年12月10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22〕2-25号《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的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中铁建铜冠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667,325.09万元。
  (三)本公司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总计567,226.32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总额的85%,发行价格2.65元/股,发行股份214,047.6679万股;以可转债方式支付总计33,366.26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总额的5%。以现金方式支付总计66,732.51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总额的10%。
  (四)本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214,600.00万元。
  (五)截至2023年8月2日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资过程中相关资产的产权过户转让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21日发行,发行面值总额为214,600.00万元,发行数量2,14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债券期限为6年。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至2027年,包含本次交易预计实施完成当年起的连续五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本次业绩承诺将采用承诺期内累计预测净利润的方式。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不考虑因仲裁胜诉而免于支付1%NSR的或有事项影响)不低于人民币合计377,640万元,标的公司在2023年至2027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指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标的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9,321.09万元、40,401.49万元、68,909.84万元、107,659.98万元和121,346.81万元。交易对方承诺,矿业权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不考虑因仲裁胜诉而免于支付1%NSR的或有事项影响)不低于人民币合计663,563万元,矿业权资产在2023年至2027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指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矿业权资产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94,685.10万元、94,782.62万元、123,247.81万元、168,042.72万元和182,804.37万元。
  在利润补偿期间最后年度的年度审计时,上市公司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及矿业权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的情况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利润补偿期间标的公司及矿业权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最终数据。
  1.在上述《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标的公司及矿业权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补偿义务人需就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2.各方同意,业绩补偿原则为:补偿义务人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含补偿义务人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进行补偿,其次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补偿,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偿。已履行的补偿行为不可撤销。具体补偿义务计算公式如下:
  (1)标的公司口径的补偿金额=(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交易价格总额
  矿业权资产口径的补偿金额=(矿业权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矿业权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矿业权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交易价格总额
  应补偿总金额=max(标的公司口径的补偿金额,矿业权资产口径的补偿金额)
  (2)交易对方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交易对方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补偿总金额÷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交易对方应当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补偿总金额-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100元/张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小数对应对价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支付。补偿义务人同意,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息等事项,与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相对应的新增股份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等收益),随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补偿义务人就其应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收取的利息等收益,也应随其应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并退还给上市公司。
  (3)交易对方持有的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补偿的,交易对方应以现金补偿。具体计算公式为:
  交易对方应当补偿的现金金额=应补偿总金额-已补偿股份金额-已补偿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
  (4)承诺期内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支付的全部补偿金额(包括股份补偿、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偿与现金补偿)合计不超过交易对方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
  三、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中铁建铜冠2025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计的中铁建铜冠2025年度净利润为186,248.84 万元(未考虑因仲裁胜诉而免于支付1%NSR的或有事项影响,下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38,325.23万元,经审计的中铁建铜冠2025年度矿业权净利润为378,571.0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矿业权净利润为331,147.84万元,实现了2025年度的相关业绩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实现数未考虑因仲裁胜诉而免于支付1%NSR的或有事项影响。未考虑因仲裁胜诉而免于支付1%NSR的或有事项影响的原因是业绩补偿方案约定:若标的公司因仲裁胜诉而仅需支付1%NSR(或其他有利情形),标的公司在计算利润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实际实现数”)时,应当扣除仲裁胜诉对实现利润的正面影响值;即,在计算实际实现数时,仍应当按照须支付2%NSR的口径计算,以避免高估业绩实现金额。由于标的公司仲裁在2023年度已经胜诉,因此在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计算实际实现数时仍按照须支付2%NSR的口径计算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及矿业权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注2:由于业绩补偿方案约定不考虑因仲裁胜诉而免于支付1%NSR的或有事项影响,因此上述实现数与中铁建铜冠审计报告中的数据存在部分差异。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6-01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日,公司增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财务公司”)事项取得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皖金复〔2016〕206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同意有色财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事项。2025年12月17日,有色财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有色财务公司51%股权,自2025年12月31日开始,有色财务公司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合并前后均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有色财务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鉴于此,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5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二、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三、追溯调整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因上述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变化调整,本公司相应对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 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对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6-015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4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提案10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对该议案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11、12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登记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9日(星期六)、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二楼),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逍,张宁
  联系电话:0562-5860148;0562-5860149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铜陵有色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244001
  电子邮箱:wangx@tlys.cn;tlyszhangn@126.com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0”,投票简称为“铜陵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2,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6-006
  (下转B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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