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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732,682,030.33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22,457,480.74元。鉴于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暂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条件。后续,公司将聚焦主业发展,努力改善经营业绩,力争早日弥补亏损。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仍分为能源板块与商业板块两大领域,两大板块核心业务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发生显著调整,能源板块收入占比由2024年的48.44%提升至75.91%,成为公司经营发展的核心支柱;公司综合能源站业务依托区位及数量优势,在区域重卡运输补能领域形成规模化竞争地位;氢气补能业务因行业发展阶段限制,目前主要为区域示范运营,是当地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参与主体。商业板块立足自身运营优势保持板块业务稳健发展。 (一)能源板块业务 能源板块为公司报告期主要业务,由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作为核心运营主体,核心布局综合能源站、风光电制绿氢绿醇、共享两轮车三大业务方向。 1.综合能源站运营服务 公司综合能源站业务核心为天然气与氢气补能服务,报告期内依托前期收购的山西5座LNG加气站、1座LNG+氢气综合能源站开展运营,站点布局均位于山西省内主要交通干线,聚焦为大型重卡提供能源补给。 在产品及用途方面,天然气与氢气作为核心补能产品,凭借能量密度高、低碳环保的特点,精准匹配煤炭运输、大宗物流等高频次、高能耗场景需求,可有效帮助客户降低燃料成本,减少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契合国家“双碳”战略与能源结构优化要求。其中天然气补能为现阶段业务主力,氢气补能因市场仍处示范阶段,需求相对有限,主要依托北姚LNG+氢气综合能源站开展区域化运营。 经营模式上,公司持续采用“资源整合+网络化运营”模式,气源保障方面,借力关联方工业副产气的产业优势,与其保持长期稳定合作,构建高稳定性的天然气和氢气供应链。客户服务方面,针对物流企业、车队等核心重卡运输客户,推出定制化会员营销、24小时补能保障及数字化管理平台,同时拓展“气站+司机服务区”等增值业态,进一步提升单站收益与用户粘性。公司还依托能源站网点优势,在各站点布局了便利店、超市等配套零售业态,进一步拓宽了收入来源。 2.风光电制绿氢绿醇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山西、内蒙古两地风光电制氢/制甲醇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鹏飞氢美(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100MW光伏发电项目被列入“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鹏飞氢美宁城县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26.25万千瓦风电部分)已获得行政审批核准,目前两个项目的主体工程尚未正式开工建设及投产,短期无法形成业绩贡献。 3.共享两轮车业务 共享两轮车业务方面,公司在河南、内蒙古和云南等地陆续投放共享锂电单车并在山西孝义试点投放氢能共享电单车,持续拓展新能源短途出行领域的商业化应用,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积累C端市场运营经验。 (二)商业零售业务 公司商业零售业务继续深耕国际品牌代理与零售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品牌组合、升级门店形象及拓展全渠道营销,保持了业务的稳定运行。公司主要代理国际知名品牌,覆盖北京、上海、三亚、济南、郑州等市场,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与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事项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王雨霏女士分别与天蝎座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以下简称“天蝎座基金”)、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程序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雨霏女士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6,5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天蝎座基金,将其持有的公司6,5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元程序基金。上述两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天蝎座基金、元程序基金将分别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两次权益变动已完成股份交割。两次权益变动后,王雨霏女士持有公司24,902,63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蝎座基金、元程序基金各自持有公司6,5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分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28日、2024年11月14日、2025年3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0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雨霏、天蝎座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事项 (1)元程序基金减持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收到元程序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赫美集团股份的告知函》,元程序基金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9,337,6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元程序基金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845%。本次权益变动后,元程序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5,562,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元程序基金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于2025年10月届满,其在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059,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592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2025年8月6日、2025年10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天蝎座基金减持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收到天蝎座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赫美集团股份的告知函》,天蝎座基金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9,337,6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天蝎座基金于2025年10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850%。本次权益变动后,天蝎座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5,562,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天蝎座基金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于2026年1月届满,其在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112,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29日、2026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蝎座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3、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的进展事项 2025年6月24日,公司重整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公司财产变价方案,对重整计划确定的非经营所需资产即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高发东方科技园的厂房、公寓合计90套房产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处置。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深圳市尧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公司前述合计90套房产,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7,364.93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前述合计90套房产已完成税费缴纳及过户手续,公司管理人账户已收到竞买人深圳市尧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价款7,364.93万元,公司前述房产处置事项已经全部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2026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后海滨路3288号联想后海中心A2203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后海滨路3288号联想后海中心A2203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后海滨路3288号联想后海中心A2203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邰晓巍、缪鑫 (2)电子邮箱:taixiaowei@hemei.cn或miaoxin@hemei.cn (3)联系电话:0755-26755598 (4)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后海滨路3288号联想后海中心A2203 (5)邮政编码:518054 (五)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56”,投票简称为“赫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 关于公司董事报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第四部分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情况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2、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方案 (1)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职务薪酬; (2)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按照其为公司履行职务所产生的差旅费据实报销; (3)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标准10万元/年(税前)。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等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考核后予以发放;年终绩效薪酬根据岗位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50%。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郝世明,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2020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签署本公司2020年、2021年、2025年审计报告,2026年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维山,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2024年度审计)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签署本公司2024年、2025年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龚立诚,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2026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5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众华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托。同时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管理、信息安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达到相关法规、监管制度的要求,审计收费合理,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资料; 5、拟聘任的众华所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86,777.5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768,036.0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2,822,457,480.7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732,682,030.33元。 因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持续提升公司业绩,增强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郑梓微女士,董事兼总经理许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田希女士,财务总监宋晓飞先生,独立董事郭淑娟女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joEywbY6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田希 电话:0755-26755598 邮箱:investment@hemei.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以及对部分存货和固定资产进行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对符合核销条件确认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范围、总金额、计入的报告期间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为749.45万元,以及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计432.0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表: (1)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项目 ■ (2)核销资产项目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核查,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分账龄过长,长期挂账催收无果、无收回可能性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95.17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35.79万元,上述核销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利润。 公司对部分年限已久长期呆滞的存货进行清理予以报废核销,核销金额301.09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逾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42.11万元,其中对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15.23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126.87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价值低于成本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本次对过季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91.56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749.45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利润749.45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利润762.41万元。核销资产金额432.05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432.05万元,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利润。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后海滨路3288号联想后海中心A2203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年度股东会述职,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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