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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653,125.87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870,306.58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测试服务以及智能驾驶相关业务,是一家专业的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和领先的智驾感知定位解决方案提供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 公司主营业务呈现多元化且高度专业化的特点,聚焦于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测试服务、智能驾驶以及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三大核心领域,具体表现如下: 1、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测试服务业务 凭借在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制造领域的长期积累和新能源智能汽车测试技术的研发经验,公司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测试服务的规模,围绕整车、动力总成、电池及其他零部件等各类研发验证、提供测试服务、工程咨询(设计、验证、对标优化)以及技术开发。积极为客户提供面向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产品研发的测试服务。 针对全球范围内不断攀升的新能源测试需求,以及中国车企积极推进的国际化战略,公司全力加速全球布局的步伐。目前,公司不仅在中国上海、天津等重要城市设立了测试中心,还同步将业务拓展至欧洲,在德国慕尼黑建立了测试中心,提升公司的全球服务能力。 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测试服务所用的测试台架为公司自主研发生产,面向客户研发设计新产品使用,如通过电机提供精确的模拟加载和负载,综合传统能源及新能源两种动力结构的特点,使用环境舱模拟各种真实的环境条件,可以满足高转速、高动态、小间距、大扭矩以及环境模拟的复合试验要求,实现新能源续航里程的精密测试,为客户的产品研发设计提供技术支持,从而缩短新产品开发的周期,并提升产品开发质量。 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车企及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涵盖比亚迪汽车、小米汽车、智己汽车、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广汽集团、长城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集团、理想汽车、蔚来汽车、零跑汽车等众多国内外知名车企,以及大陆、西门子、PATAC、舍弗勒、纳铁福、Stellantis、宁德时代、SGS通标公司、中国汽研、上机检、长机检等零部件供应商和检测机构。 2、智能驾驶业务 在智能驾驶领域,公司专注于高精度惯导产品和智能驾驶测试业务。 高精度惯导产品作为智能化感知层的关键零部件,公司依靠在惯性器件研发、虚拟传感器阵列技术、高精度卫星定位算法、RTK算法、组合惯导算法等优势,形成了以自研惯性模组、整机和组合导航系列产品,为智能驾驶汽车、自动驾驶、机器人、无人机等移动载体提供稳定可靠的定位解决方案。 公司已获得德国TüV莱茵ISO 26262汽车功能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等。成功定点国内多家汽车主机厂的多款智能汽车车型。 目前高精度惯导产品持续大规模量产中,以其高精度的技术优势,满足智能驾驶车企的需求,推动其在乘用车上的广泛应用。随着人形机器人产业的兴起,公司凭借在IMU领域的深厚积累与国内多家头部机器人企业展开深度合作,围绕机器人重心姿态控制、运动控制等方向展开算法及硬件研发,目前已得到部分客户订单,实现了人形机器人类IMU的小批量供货。 智能驾驶测试业务方面,公司拥有多样化的测试场地,涵盖AEB、FCW、LKA、BSD、AES等主动安全道路测试服务,全面满足整车企业级供应商的ADAS性能测试需求,助力构建完善的智能驾驶、自动驾驶、智慧出行测试体系。 3、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业务 作为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领域的领军企业,通过定制化产品开发设计,成功打造了覆盖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测试设备的完整产品线。作为“发动机冷试方法”国家行业标准的首要起草单位,公司拥有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相关产品已打破国际垄断,实现进口替代。 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多家知名车企和零部件供应商,包括比亚迪汽车、上汽集团、一汽集团、长城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理想汽车、沃尔沃、长安福特、上汽通用、博格华纳、法国雷诺、马来西亚宝腾等,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同时,已成功进入匈牙利、波兰等国际市场,进一步证明了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2.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由于定制化生产的特性,所采购的原材料品类多、规格型号复杂。根据原材料的功能或作用可以分为机械类、电气类和其他。机械类主要包括机械结构件、附属设备、传动导向和气动液压件等,电气类主要包括电气测控元件、仪器仪表和驱动电机等。为保证采购物料的质量,公司制定了严格、科学的采购制度,对于从选择供应商、价格谈判、质量检验到物料入库的全过程,均实行有效管理。 2、销售模式 公司动力总成测试服务业务为公司通过在自身的厂房内自建在实验室使用的研发设计类测试设备,向有研发新产品需求的客户提供测试服务。公司销售人员、项目技术人员等与潜在客户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客户内在需求,获得客户认可,进而获取客户订单。通过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测试服务方案,根据客户的测试需求拟制测试大纲、下发测试任务单,并根据测试结果向客户提交测试数据,收取测试服务费用。 公司高精度惯导业务主要通过投标程序或商业谈判的方式获得定点。在面对下游汽车整车厂商、零部件供应商等潜在客户时,公司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进行业务合作。公司IMU产品通过解读客户需求向定点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研发和产品制造。公司销售人员、项目技术人员等与潜在客户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客户内在需求,并且依照客户要求开发产品,同时依照IATF16949相关程序和流程开发制造获得客户认可,进而获取客户订单。通过为客户提供符合客户技术规格需求的产品。 公司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业务主要通过投标程序或商业谈判的方式获得项目订单。在面对下游汽车整车厂商、零部件供应商等潜在客户时,公司与合资、外资及民营企业客户之间主要采取商业谈判、市场化议价的方式;与国有企业客户之间主要采取招投标的方式,但对于金额较小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或原有项目的延续性合作,公司与国有企业客户之间也存在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进行业务合作。 3、业务运作流程 (1)动力总成测试服务业务 ■ 公司提供动力总成测试服务业务的主要环节如下: ①编制任务通知书:试验合同签订后,业务经理编制生产任务通知书; ②项目立项:任务通知书编制的同时,提出立项申请; ③编制项目计划:公司测试技术工程师与客户进行试验项目的前期技术沟通,并制定项目试验计划; ④编制测试大纲:根据客户的试验需求,结合台架设备功能等情况编制测试技术方案; ⑤被测件确认登记:收到被测件后,由测试中心样品管理员协同试验项目负责人,共同查验被测件的外观及清点数量后,进行被测件登记; ⑥测试设备准备、调试:试验项目组成员对该项目所需要的设备、仪器等提前排查,确保台架设备在试验前能正常运行。在测试台架安装后,对台架与被测件进行联合调试,以满足测试条件和测试功能; ⑦实施测试:根据客户试验需求及测试技术方案,严格按测试流程进行试验,确保测试服务任务按计划完成; ⑧处理数据:将数据的采集顺序、采集名称等按客户要求的格式进行整理,以及对部分数据按客户要求转化为二维或三维图。 (2)高精度惯导业务 ■ 公司在产品设计开发及生产业务的运作中通常先根据客户的技术需求,完成产品的售前技术方案,签订合同后再根据客户的技术协议书进行更具体的设计开发及验证,然后根据客户订单,基于MES和WMS系统,依次进入排产、采购、生产、检验等阶段,最终发货完成产品交付。 (3)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业务 ■ 公司在销售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业务的运作中通常先根据客户的技术需求,完成产品的售前技术方案,签订合同后再根据客户的技术协议书进行更具体的设计开发,然后进入采购、装配、调试、预验收等阶段,最终发货并在客户现场安装调试,由客户终验收后完成项目交付。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及行业发展阶段 1.汽车产业迈向智能化,测试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汽车产业正经历从电动化向智能化的深刻转型,技术迭代速度不断加快,催生出日益增长的测试需求。 我国汽车产业成绩斐然,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于2026年1月14日正式发布《2025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连续多年稳居全球第一,且汽车产销连续三年保持3,000万辆以上规模。新动能加快释放,新能源汽车表现尤为亮眼,其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随着新能源汽车成为市场主导力量,智能网联汽车顺势成为市场聚焦的新热点。 2025年9月,包括工信部在内的八个部门联合发布《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明确提出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并首次将“有条件批准L3级自动驾驶汽车生产准入”纳入其中。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L3级自动驾驶汽车从测试阶段迈入商业化应用。 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对性能验证、耐久性、功能安全及其相关研发测试需求快速增长。由于智能化程度的提升,测试频率及验证要求不断提高,同时,针对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数字化等应用场景的测试需求持续扩大,以保障车辆在各种复杂工况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智能驾驶加速商业化,新兴领域拓展应用 智能驾驶技术正加速商业化落地迈进,近年来自动驾驶渗透率快速提升。多地纷纷开放高级别自动驾驶试点,极大地推动高精度惯导、多传感器融合算法等核心技术的需求增长。 惯性测量单元(IMU)作为自动驾驶感知层的核心模块,在自动驾驶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广泛应用,市场规模增长明显。尤其在复杂路况、信号干扰等场景下,IMU能够提供精准的姿态和位置信息,展现出不可替代的优势。成为保障自动驾驶安全性的关键因素之一。 与此同时,机器人、低空飞行器、无人物流、商用车等新兴领域发展迅速,新的应用空间,成为惯导技术的新增长点。华依科技凭借着在IMU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已在机器人、低空飞行器等新兴领域实现突破,未来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宽。 (2)行业基本特点 近年来,全球汽车市场持续经历技术变革,汽车产业沿着“智能化、电动化、集成化、轻量化”的方向稳步发展,新能源汽车成为市场主导力量,智能网联汽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这一趋势为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伴随着诸多挑战。公司始终围绕汽车电动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智能测试设备到智能测试服务、动力总成测试到智能驾驶测试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力。 1.动力总成测试服务:测试难度高、技术更迭快 公司测试服务面向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的研发阶段,具有测试难度较高、技术更迭迅速的特点。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的开发需要充分的工程测试验证来保证性能和可靠性,涉及的细分领域众多,电机、电控、减速机以及电驱动总成等核心部件的研发均需要专业的测试验证服务;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测试技术不断发展,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的更新迭代提供了有力支撑。 2.高精度惯导:应用多样性、自主性强 随着汽车电动化渗透率突破关键阈值,动力性能同质化趋势加速,智能化与具身智能融合能力正成为车企差异化竞争的核心战场。2024年,自动驾驶规模化落地推动高精度定位需求爆发式增长,IMU作为自动驾驶的“感知神经”,凭借全场景自主定位、抗干扰性强等技术优势,成为智能汽车刚需。与此同时,具身智能技术的突破为人形机器人、工业自动化等领域注入新动能,IMU作为运动感知与空间建模的核心硬件,应用场景从车载向多终端延伸,打开百亿级增量市场。 ①技术壁垒高、行业分工明确: 惯性导航是一门涉及精密机械、计算机技术、微电子、光学、自动控制、材料等多种学科和领域的综合技术,技术门槛较高;目前惯性导航产业链主要分为器件制造、模块组装和软件设计两个层级。在产业链上游,惯导系统元器件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惯性器件和其他参考信息设备;产业链中游主要产品包括对各模块进行系统集成和软件设计。 ②需求明确、应用多样性: 惯性导航系统由陀螺仪和加速度计组成,可以提供角速度和加速度信息,作为一种自主式推算导航技术,具有不依赖于外部信息、外部条件影响的特点,可以连续、实时地提供载体位置、姿态、速度信息,在不同领域具有强自主性,如室内定位、人形机器人、无人机、电子产品标定、无人驾驶、智能炮弹、无人船、雷达/天线指向和追踪等领域。 ③不可或缺性: 惯性导航具备不受雨雪天气、电磁干扰等外界信息扰动的独特优势,且输出信息连续不间断的位置、姿态信息,有效的弥补了GNSS的导航、环境特征定位的劣势,与GNSS、毫米波、视觉、激光雷达等传感器形成更深层次的融合提供稳定、可靠的定位、姿态信息;成为自动驾驶、人形机器人、低空飞行等多种行业应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④渗透至广泛的先进场景: 在智能驾驶领域,从辅助驾驶向更高程度自动驾驶的演进,从传统的高端市场扩展到更广泛的商业及工业场景,如机器人、智慧物流、低空飞行及先进测绘等更多针对特定应用的解决方案设计。 3.动力总成测试设备具有高度集成化、数字化、定制化的特点,技术壁垒高。 ①集成化: 动力总成测试设备需要集成各个分离的仪器仪表、传感器、机械电气部件、软件等,最终实现的是一个高精度、快节拍、柔性化的系统工程,系统设计复杂,要求整体化工程思维与长期项目实施经验。 ②数字化: 现代动力总成测试设备要求对高速动态工况进行模拟,对系统进行控制,并对最终结果进行采集分析,因而数字化、智能化的测控软件至关重要,且优秀的软件算法能力有助于固化工程经验,正向强化竞争优势。 ③定制化: 产品根据被测品、生产线、生产环境高度定制化,依赖行业积累。 (3)主要技术门槛: ①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测试服务技术难度大,定制化需求强,技术门槛较普通测试服务更高: 动力总成测试服务主要聚焦于汽车动力总成的研发设计阶段,为汽车动力总成性能、功能、品质的设计、开发、改进提供工程试验和分析验证。研发设计阶段的测试技术难度较大,需要对高速电机及减速器、变速器、电驱总成等多项零部件进行测试,且测试的内容包括性能、环境等多类测试;往往需要在高转速、高动态、小间距、大扭矩工况下进行,对测试设备和测试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研发设计阶段的测试定制化需求程度极高,需要测试服务企业与汽车主机厂及零部件厂商进行密切的沟通与合作,满足主机厂提出的各类需求,因此研发设计阶段的测试服务门槛显著高于普通的测试服务。 ②惯导行业技术门槛较高,多方面因素密不可分,涉及器件、算法、系统集成及产品生产等。在算法层面是占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数据融合较之前的松耦合走向紧耦合甚至深耦合,而随着系统集成化和小型化的加剧,对组合技术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已逐步进入卫星数据解算;在器件层面,需要精准掌握加速度和角速度信号误差建模,得到精确的校准和补偿;在系统集成方面,需要精准掌握车载模型特点,使得多场景下得到高精度定位数据。 随着自动驾驶的到来,在精度和可靠性方面,除了保持既有的全方位可靠性验证外,在抗干扰、容错方面以及功能安全的设计方面进一步加强,而实时性的要求也使得对硬件设备、存储容量、以及计算能力又提出了更高要求。 ③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的行业门槛较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简单测试设备、模拟电控测试设备、数字化测试设备、动态测试设备和测试中心的建设、动力总成测试中心持续升级和数据库建设。 动力总成测试设备的开发涉及软件、电气、机械、自动控制、信息技术等多学科领域,最终开发出的智能测试设备需具有自感知、自学习、自决策、自执行、自适应等功能,技术门槛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测试服务以及智能驾驶相关业务,是一家专业的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和领先的智驾感知定位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以先进的测控和整车数字化交互技术,并结合智能感知融合算法,推动汽车电动智能化转型升级。 1.深耕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领域,二十余年经验积累成就行业龙头 公司是发动机冷试国家行业标准起草者,作为国内数字化测试技术产业化的先行者,公司成功打破国外企业对动力总成智能测试领域的市场垄断,填补了国内多项产品空白,并在全球市场与国际知名对手展开竞争,完成法国雷诺、日本日产、韩国三星等厂商的订单交付。 公司紧跟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新能源业务占比持续提升,公司通过软件分析算法将工程经验固定下来,大数据积累和智能算法已构筑坚实壁垒,专利资源和软件著作权资源储备丰富。 2.惯性导航产品持续量产阶段,稳步推进惯性导航产品在多个领域的应用 公司紧跟智能驾驶行业的快速发展趋势,成功研发并实现了智驾类IMU产品的批量交付。这款产品凭借其不依赖外部信号、高可靠性及与车辆其他传感器数据融合的能力,显著提升了车辆定位精度,成为L3及以上智能驾驶车辆的重要定位系统。此外,公司成功获得了莱茵ISO26262国际标准认证,这一认证不仅是对公司产品质量的认可,也极大地增强了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度和忠诚度。同时,它也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为公司高精度惯导产品的市场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高精度产品的量产,公司在技术转化和规模化生产上取得了重大突破,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智能驾驶领域的市场地位。 随着机器人产业的兴起,公司凭借在IMU领域的深厚积累,与国内多家头部机器人企业展开深度合作,围绕机器人重心姿态控制、运动控制等方向展开算法及硬件研发,目前已得到部分客户订单,实现了机器人类IMU的小批量供货。 3.丰富经验把握行业需求,一站式解决方案服务广泛客户群体 公司对客户需求具有深刻理解,凭借行业领先的汽车测试设备和服务、自身过硬的技术实力与定制化解决方案能力,具备提供智能测试设备到智能测试服务、动力总成测试到智能驾驶测试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赢得了业内主流客户的广泛认可,与客户形成深度协同的合作关系;覆盖比亚迪汽车、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广汽集团、长城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集团、理想汽车、蔚来汽车、大陆、西门子、PATAC、舍弗勒、纳铁福、Stellantis、宁德时代、沃尔沃、长安福特、卡特彼勒、博格华纳、法国雷诺、马来西亚宝腾等国内外知名品牌车企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助力客户持续提升产品驾乘体验。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具身智能的市场潜力巨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智能化生活的需求不断增加,具身智能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其中包括人形机器人、自动驾驶汽车、低空飞行器等多个应用市场。据市场研究机构预测,未来几年全球具身智能市场规模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市场规模有望在未来十年内实现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增长。在中国,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人口老龄化加剧以及消费升级的推动,具身智能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市场前景极为广阔。 公司基于多年对惯性导航产品的技术积累及对业内资源的把控,紧抓具身智能行业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抢占市场发展先机,目前已与多家车厂以及人形机器人企业形成合作。IMU作为一种测量物体三轴姿态角(或角速率)以及加速度的装置,在人形机器人、智能驾驶,汽车底盘和主动安全,及低空经济、航空航天、智慧农业、工程机械、医疗器械等需要精准平衡的智能产业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根据Yole Intelligence数据,IMU行业2022-2027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7.03%,到2027年,全球IMU市场规模将达到27.92亿美元左右。 (2)新能源汽车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有关技术加速融合,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新能源汽车融汇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推动汽车从单纯交通工具向移动智能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转变,带动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交通体系和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提升,对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世界主要汽车大国纷纷加强战略谋划、强化政策支持,跨国汽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布局,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 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2015年以来产销量、保有量连续五年居世界首位,产业进入叠加交汇、融合发展新阶段。必须抢抓战略机遇,巩固良好势头,充分发挥基础设施、信息通信等领域优势,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融合开放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特征:随着汽车动力来源、生产运行方式、消费使用模式全面变革,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正由零部件、整车研发生产及营销服务企业之间的“链式关系”,逐步演变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多领域多主体参与的“网状生态”。相互赋能、协同发展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内在需求,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创新和更加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时代特征,极大地增强了产业发展动力,激发了市场活力,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经过多年的业务深耕,公司在汽车动力总成测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测试服务的综合业务体系,并获得知名整车制造企业的普遍认可。在全球汽车产业朝着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发展的趋势下,公司顺应行业趋势,将智能驾驶领域的业务拓展作为重要战略发展目标,以谋求长远稳定的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032,432.0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61,653,125.87元,上年亏损46,736,996.5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60,587,862.7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6.04%。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339,456,268.50元,较报告期初增长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13,820,296.17元,较报告期初增长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1.96元,较报告期初增长3.1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71证券简称:华依科技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0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23,50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7.4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65,889,737.1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527,958.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4,361,77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8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3)第509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由于行业技术快速迭代,新能源汽车及智能驾驶技术发展迅速,为满足市场最新测试需求,项目需进行系统架构优化升级、设备精度提升、未来功能预留。此外,德国项目受俄乌局势冲击,供应链不稳定、关键零部件采购周期延长,叠加欧洲法规审批流程复杂,导致建设滞后。组合惯导项目技术复杂,行业算法与硬件同步升级频繁,需配合车企进行大量测试验证,拉长开发周期。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高性能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智能驾驶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德国新能源汽车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组合惯导研发及生产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出具《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依科技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依科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附表1: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故公司对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减少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高性能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智能驾驶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组合惯导研发及生产项目投入资金,取消氢能燃料电池测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维持德国新能源汽车测试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资金不变,不存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13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励寅、潘旻、申洪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四)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联系电话:021-61051366 联系人:沈晓枫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1,653,125.8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870,306.5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结合未来战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寅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董事会就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成果予以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完善企业治理机制,实现董事会治理职能,董事会就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成果予以审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出具《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653,125.8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870,306.5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结合未来战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一一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勤勉尽职,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履职过程中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执行科学、合理、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保证了审计质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查胤群、王从宝、夏飞、朱丹青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查胤群、王从宝、夏飞、朱丹青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倡议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倡议要求,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和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励寅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励寅、潘旻、沈晓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24,265,954.47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89,744.64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4,176,209.83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24,265,954.47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71证券简称:华依科技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注1:此笔为共同担保金额。 被担保方: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海霍塔浩福自动化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塔浩福”)、上海华依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检测”)、上海华依汽车混合动力系统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混动”)、上海华依智造感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智造”)、上海华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新智能”)、天津华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依检测”)、上海华依汽车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软件”)。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融资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孙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本次授信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不超过18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其子公司,故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担保对象也未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子公司拟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授权董事长励寅先生或励寅先生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决定每一笔授信或担保的具体事宜及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以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2:此笔属于和华依检测的共同担保余额。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孙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与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是基于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963.39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51%和40.40%;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数量、种类及上市地点 授权董事会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三)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并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股票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于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布的新规定、证券监管部门出台的新要求以及政策或市场发生的新变化,相应调整发行具体方案;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办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以及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时,决定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发行方案;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88071 公司简称:华依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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