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2:0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马平三(公司董事长唐强因工作原因请假,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同意,推举公司董事、总裁马平三主持本次股东会)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7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85,162,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0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43,075,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9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6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2,087,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2%;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47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934,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 公司董事长唐强因工作原因请假,6名董事、4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熊勇以视频方式参会,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涛、易明晓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