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的通知,获悉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和刘作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财和刘作斌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2.69%和9.6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2.32%的股份,上述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形。 ■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解除质押的其他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