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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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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17号公司白羊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丽勤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3人,代表股份90,921,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89,971,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40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949,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8%。
  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87人,代表股份966,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32%。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708,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1%;反对1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8%;弃权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4,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982%;反对19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950%;弃权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2.01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90,710,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8%;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63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90,710,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8%;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63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90,710,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8%;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63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90,70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7%;反对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弃权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4,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0603%;反对1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29%;弃权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90,710,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8%;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63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90,70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7%;反对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弃权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4,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0603%;反对1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29%;弃权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90,70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7%;反对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弃权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4,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0603%;反对1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29%;弃权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90,70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01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90,706,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3%;反对1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9%;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2,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327%;反对19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985%;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0,70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01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1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90,70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01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2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90,70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01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90,708,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1%;反对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4,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982%;反对1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29%;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90,70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01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90,708,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1%;反对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4,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982%;反对1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29%;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90,70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01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90,708,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1%;反对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4,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982%;反对1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29%;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8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90,708,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1%;反对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4,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982%;反对1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29%;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9评级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90,70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01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0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情况:同意90,71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2%;反对1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0%;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361%;反对18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951%;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90,71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2%;反对1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0%;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361%;反对18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951%;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2受托管理人
  表决情况:同意90,708,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1%;反对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4,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982%;反对1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29%;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0,708,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1%;反对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4,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982%;反对1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29%;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0,708,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1%;反对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4,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982%;反对1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29%;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0,70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01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726,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9%;反对1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3%;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2,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601%;反对17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710%;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90,72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3%;反对1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6,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395%;反对1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917%;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关于制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70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01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70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017%;反对1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95%;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聂昕律师、鲁莎莎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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