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9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前述回复和更新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