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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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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为2023年3月28日取得,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为21,379.07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213,079.07万元的比例为10.03%;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节余利息共计9,012.09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账户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预计实施本次补流时,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达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公司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节余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日联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共创日联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骏、秦晓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五)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
  邮政编码:214000
  联系人:辛晨
  联系电话:0510一68506688
  传真:0510一81816018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度业绩快报,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2025年7月,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发行新股51,089,525股,因此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以及本报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已相应进行追溯调整。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一)业绩快报差异情况及修正原因
  公司本次修订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主要财务数据的差异:修正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1.07元,比修正前业绩快报披露数据减少0.18元,减幅为14.40%;修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20.52元,比修正前业绩快报披露数据减少3.05元,减幅为12.94%。
  公司在披露2025年度业绩快报阶段,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所用本期发行在外股数时,将2025年7月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行新股51,089,525股按实际发生时间加权计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一每股收益》及其应用指南,应将上述转增视为发生在报告期初,故公司对业绩快报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二)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更正是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调整后的结果,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更正事项不存在分歧。
  三、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对于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联科技”)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日联、重庆日联、新加坡瑞泰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2%。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全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之间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不能从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最终担保额度、期限等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上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深圳日联和重庆日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新加坡瑞泰为境外主体,不适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82%、12.21%。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82%、12.2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5.1367万股,发行价格152.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5.1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079.0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3月28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4Z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表格中明细项加总若与合计项存在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注2: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均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发生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日联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推进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0,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3,9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等额置换10,979.33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日联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日联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的重大违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表格中明细项加总若与合计项存在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注2:“X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所生产的X射线源主要供自产设备使用,项目效益将通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和产品竞争力间接实现。
  注3:本项目实现的效益为2025年下半年净利润。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或“容诚特普”)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汝彬,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敏,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仕谦,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合伙人潘汝彬、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敏、项目质量复核人李仕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6.7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2026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应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1,399,474.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65,593,939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196,33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8,638,563.0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093,109.7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8,731,672.7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1.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
  根据《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在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在年度股东会上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鉴于上述规定,综合考虑2026年公司发展规划及回报投资者的需要,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
  ■
  注: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上市,根据相关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上表为2024年度和2025年度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长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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