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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金合信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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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创金合信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创金合信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创金合信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17:00止。 2026年4月16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了计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了公证,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出席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17,267,311.3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73.4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创金合信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7,267,311.35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包括公证费3,000元,律师费10,000元,合计13,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6年4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持续运作创金合信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持续运作基金。 四、备查文件 1、《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创金合信怡久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创金合信怡久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创金合信怡久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创金合信怡久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17:00止。 2026年4月16日,本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了计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了公证,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因此未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包括公证费3,000元,律师费8,000元,合计11,000元,由公司承担。 基金管理人将自2026年4月16日起5日内将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怡久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怡久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怡久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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